2020年4月11日,翁旗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一起報警稱,在翁旗烏丹鎮向陽街與清泉路交叉路口處,發生一起車輛肇事交通事故。接到警情後,翁旗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立即出警,趕往現場……
民警到達現場後,經民警查證核實,2020年4月11日23時25分許,駕駛人孟某某(女)飲酒後,駕駛車牌為蒙D**T*7號小型轎車,沿翁旗烏丹鎮向陽街由西向東行駛至向陽街與清泉路交叉路口處,駛入相向車道等待放行信號,遇放行信號變成通行後向後倒車,與沿向陽街由東向西行駛的由駕駛人凌某駕駛的車牌為蒙D**3*3號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的損壞的交通事故。
在對孟某某進行酒精檢測,送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經鑑定,在孟某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為1994mg/100mI,已達醉酒標準,孟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翁旗公安機關對此起違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等待孟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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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駛的成本有多少
1 直接成本
飲酒駕駛:體內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80mg/100ml(不含)。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體內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營運機動車: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因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02 附加成本
徵信:如果醉駕,律師、醫師會被吊銷執照;國家幹部、公務員、法官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受限制。家長醉駕入刑,犯罪記錄伴隨終身,子女入黨、上警校、考公務員都會受到限制。
經濟:因醉駕判刑被用人單位辭退,無法獲得經濟補償;導致事故後,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如果因為飲酒或者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更多,成本更高。
03 時間成本
一旦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