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是為了推進和規範社區矯正工作,保障刑事判決、刑事裁定和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正確執行,提高教育矯正質量,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會,預防和減少犯罪,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分為總則,機構、人員和職責,決定和接收,監督管理,教育幫扶,解除和終止,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特別規定,法律責任,附則,共九章63條。
2019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於2020年7月1日實施。
通過新矯正法的實施,社區服刑人員思想匯報更加重要,如何寫好思想匯報包括:
一、認罪服法方面:自己對所犯罪行的認識。
二、思想改造方面:通過對自己罪錯的反省,剖析思想方面的犯罪原因。
三、遵規守紀方面:掃黑除惡.對矯正制度的遵守情況。
四、學習方面:政治、法律、技術等方面的學習情況。
五、社區服務、教育方面:參加社區服務、教育的時間、以及思想收穫。
六、其他需要匯報的情況。
且每篇思想匯報需書寫規範,不允許重複,內容單一不充實。每月思想匯報存檔作為解矯考核指標。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社區矯正工作。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社區矯正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社區矯正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
6月23日,江寧開發區檢察院與江寧區司法局聯合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實地督查。先後至秣陵司法所、百家湖司法所開展檢查,通過聽取匯報、現場提問、查閱社區服刑人員思想匯報檔案、工作座談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現場點評,提出改進意見。
南京江寧開發區檢察院與江寧區司法局聯合開展的系列社區矯正活動,為促進《社區矯正法》的貫徹實施,提高社區矯正對象對《社區矯正法》的認知度,加強檢司協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