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女人
嫁給愛情也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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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代,結婚要「嫁給愛情」基本上已經是一種普遍的共識了,人們已經天然地相信,如果不嫁給愛情就不會幸福。
可是,嫁給愛情就幸福了嗎?
如果當初沒有嫁給愛情,結婚後發現不相愛、不幸福,那也不存在什麼困惑的,因為你自己也知道問題出在哪兒。
問題就是,很多當初嫁給愛情的人,在結婚幾個月、幾年、十幾年以後,發現婚姻跟自己當初想的完全不一樣,當初那個寵她、愛她的人,也變得冷漠、難以溝通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
不是說嫁給愛情就會幸福嗎?怎麼事實卻不是這樣呢?
1
我給各位看一張圖片。
這個圖,是之前那位說楊麗萍無兒無女不幸福的「龍寶寶」發的作品。
她評論楊麗萍的話相信大家都看過了,沒看過的看一下。
她那麼評價楊麗萍,主觀上確實沒有惡意,因為她本來就是那麼認為的,她就是認為人不生孩子老了以後要遭罪的。
或許在她看來,那種說法不僅沒有惡意,反而是一種最大的善意,她是因為喜歡楊麗萍,才對楊麗萍掏心掏肺、才對楊麗萍說那番話的,換做別人,她還懶得說呢——其實不只是她一個人這樣覺得,這個社會無數的人都是這麼認為的。
明面上,我們看到支持她這種想法的人很多,事實上,支持她這種說法的人,比我們能看到的還要多幾倍甚至幾十倍。
這個龍寶寶覺得有兒有女的人生才幸福,跟她的愛情觀是一致的。
支持有兒有女、兒孫滿堂才幸福,想要的其實就是一種寄託、一種依靠。而在那張「讓女生值得嫁的小細節」的圖片中,通篇說下來,追求的也是一種寄託和依靠——這兩者,本質一樣。
2
我們逐一來看一下「讓女生值得嫁的小細節」那張圖,剛才沒仔細看的倒回去看一下。
圖片中15條小細節,我拎出一些來:
2、男人買水來擰開再給你;
3、吃火鍋男人負責煮你負責吃;
4、男人永遠主動買單;
6、男人主動來找你;
8、咬男人、打男人、故意氣男人,男人不發火,你一哭他就覺得是他的錯(這條真的看不下去);
9、視頻電話等你先掛,你擁有主動權;
13、手機隨便你翻。
這些小細節,它想表達什麼呢?其實無外乎就是——想找個男人,無限寵愛我,能無限度的接受我。我就是我,他就是我的輔佐。
如果說這些東西不是毒藥,那該是啥?如果說這些東西沒有毒,那什麼才有毒?
我拎出來的這些,加上剩下的那些不算嚴重的,總體想表達的是:找對象的標準,是找一個可靠的、在生活上對我好的男人,給我關愛、寵愛。
3
如果以「一個男的在生活上對我好不好」來作為愛情的判斷依據的話,這樣的愛情在結婚後能幸福那就真的見鬼了。
怎麼可能會有一個人無限度的對你好嘛,你媽是無限度的對你好,但你媽也經常抱怨啊。
你老公一邊對你好一邊抱怨,你受得了?假如他不抱怨,他受得了?
從這個角度講,有些女人,嫁了一個「好老公」,以為老公對她很好,把她寵成公主,結果男的某天一點小事就要離婚,而且走得特別堅決。
她不理解,問為什麼一個愛了她那麼多年的男人居然可以說不愛就不愛——不是說不愛就不愛,而是「天下苦秦久矣」。
準確地講,他不是拋棄了你,而是逃離了你。
4
再說了,即便一個男的對你很好、你也不作,這樣的感情,雖然不會發生大的震蕩,但會死於無聊。
很多女人出軌,不是因為老公對她不好,反而是老公對她很好。
老公對她很好,但兩個人沒什麼可聊的,精神世界空虛,能怎麼辦?他給你切個水果煮個粥也解決不了啊。
於是空虛的你,就會想著在婚外尋求刺激、尋求戀愛的感覺,然後開始抱怨老公,「你對我好有什麼用,你根本不了解我」——當初,你追求的愛情不就是對你好嗎,怎麼這下又覺得對你好沒有用了呢?
所以,把「對我好」當成愛情的,在這個不缺吃不少穿的年代,「對你好」就是一件非常廉價甚至可有可無的東西,而且非常容易讓人覺得無聊。
一方面,一個人不可能一直像熱戀時期那麼對你好;另一方面,即便他一直對你好得不得了,時間一久,你也會覺得沒意思。
然後你就會找到我,「為什麼別人覺得我很幸福,我自己卻不覺得幸福呢,難道是因為我生在福中不知福嗎」。
不是你生在福中不知福,因為你本來就不幸福,有人對你好,絕對不可能讓你幸福。
5
什麼叫幸福?
我有一個朋友,有天跟我聊天,抱怨她的婚姻,她說,她老公對她不好,她覺得很痛苦。
我就問她,那你覺得什麼才是幸福呢?
她說,「就像我一個閨蜜,她身患殘疾,但她老公每天照顧她,簡直把她當女兒一樣寵;還有我另外一個閨蜜,雖然長得很不好看,但她老公很帥、對她也非常好、非常專一。」
聽到這個我就不樂意了:如果讓你殘疾、讓你長得很難看,但有人非常寵愛你,你願意嗎?
她沉默了一下說,不願意。
對吧,這就是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也特別能說明問題——我們追求的幸福,其實是來自於自身。
如果你自身不好,別人給你什麼,都沒有用,你也不會真正享受。
6
我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人們會把「得到」「有依靠」「被寵愛」當成幸福。
幸福首先不是結果,幸福是過程的感受;其次,幸福不是得到,幸福是付出、是給予。
這不是雞湯,這就是真理——你是乞丐,別人每天給你500塊錢,跟你是富翁,每天給別人500塊,你覺得哪個幸福?
很顯然你不會想著做乞丐吧,能付出、給予,這是強者的行為,這就是最大的幸福。
我們最有分量的快樂,來自於我們是強者,而不是把自己當弱者,等著別人來寵幸我們。
為什麼說最有分量的快樂來自於強者的感受呢?
比如,一個乞丐,在我們眼裡他是弱者。但是,某天地震了,他把他的300塊錢捐給了災區,在他捐款的那一刻,他一定是幸福的,因為在那一刻,他覺得自己是強者,他比災區的人更幸福。
女孩等著別人來寵自己、等著別人啥都弄好了餵到自己嘴裡來,這是在讓渡權力,這是自己首先把自己當弱者了。
弱者沒有快樂,弱者也不會感受到持續的幸福。
7
所以,如果你想結婚,你必須自認為是強者,你已經能獨善其身了,你已經非常充實了,你是找個人來讓你愛,這樣你才會不怕出軌、不怕離婚,因為你是強者,如果對方不讓你愛他了,你離開就是了。
但如果你把自己當弱者,你結婚是為了有人幫你解決問題、照顧你、嚼碎了餵你,你怎麼可能能夠感受到幸福呢?
所以,希望大家能深刻認識到,寵愛不是愛情,你之所以嫁給愛情不幸福,是因為你想嫁的是寵愛,而不是愛情。
愛情是先把自己收拾明白了,自己豐衣足食了,多出來的部分,拿出來跟別人分享。而不是拿著個口袋到處去乞討,人家不給你你還怪人家。
8
那些認為結婚是找個男人給自己買房買車、為自己解決生活上的問題、無限寵愛自己的女人,你們不要把愛情掛在嘴邊好不好,那不是愛情。
愛情是靈魂的溝通、是對彼此個性的欣賞。能確保幸福的愛情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你在物質上、精神上都是一個富足的人,除了吃喝拉撒,你還有別的追求,你還有精神上的興趣,你一個人待著也不覺得無聊,你完全可以過好一個人的生活;
第二,你喜歡一個人,是因為互相吸引、聊得來,而且能就生活以外的事情進行觀點的切磋,而不是每天只是「吃了嗎」「睡了嗎」「在幹嘛」這種毫無營養、重複單調的聊天。
在這個時代,兩個精神空虛的人,是不可能把婚姻處理好的,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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