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車要有牌照才能上路,要是開車上路不掛牌照....那只要被交警攔下肯定是扣分扣車的。可是不少朋友反映說,明明安了車牌,可還是被扣分了,這是為啥呢?嗯!只能怪你沒看清楚,或者沒有理解針對汽車牌照的新規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的規定:
1.可使用車牌架輔助安裝號牌,車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應大於5mm。
2.此處車牌架應是固定式車牌架,保護號牌且不影響號牌字符識別,不包括外置鎖式、內藏鎖式、電子自動遮擋和更換式等便於更換拆卸的活動車牌架,不允許使用可拆卸活動號牌架和可翻轉車牌架。
3.機動車車牌架外框不得帶有標誌、字母、裝飾圖案,更不得遮擋號牌字符,否則視為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按照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標準《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的規定:
1.號牌固封裝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蓋組成。固封扣蓋上印有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的字母,與號牌上登記編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一致。
2.機動車號牌必須按照規定懸掛,在指定位置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安裝,不使用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或者使用其他裝置安裝的屬違法行為。
若無法達到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的,均滿足罰款200元並扣6分的處理條件,而根據剛發布的最新版本交規,故意遮擋車牌可直接駕駛證扣12分。
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哦!
按照新交規,前後車牌,4個孔都要安裝固封螺絲,少一個都不行!!!除了極少受限制的車輛,
4S店發放的牌照,上面經常帶有自己的廣告,包括電話啊,地址啊等等。按照新規規定,如果這類牌照被查,扣分是鐵定的,12分沒商量。大夥可要長點心啊。
那些喜歡裝飾牌照的朋友,還是趕緊把牌照邊上那些貼圖去掉吧,新規不允許的,查到了又是扣分,12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