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球多數國家中,不論是使用、販賣或者持有大麻,皆為非法。只有少數國家放行醫療用大麻。烏拉圭在2015年12月通過大麻合法化法案,全國可合法種植、買賣與使用大麻。葡萄牙、牙買加對個人持有的少量大麻去罪化。
2012年11月,美國華盛頓州和科羅拉多州在公民投票中分別以55.3%和54.9%的支持率通過了將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在全美開創先例。2014年11月4日,俄勒岡州、阿拉斯加州通過法案,將娛樂用大麻使用合法化。除美國外,荷蘭政府允許開「咖啡館」(荷蘭語:coffee shop)為大麻購買與使用處。根據荷蘭的藥物政策,在「持牌照」的大麻咖啡館以嚴格的標準小批量(5公克)以下銷售大麻產品,雖屬犯罪行為,但不法辦。明年的7月1日,大麻將正式在加拿大合法。
根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報導,聯邦自由黨政府計劃於2018年7月1日起正式通過大麻合法化,屆時,18歲以上才可以購買大麻,每家每戶可以種植4株大麻。
在4月10日,聯邦自由黨政府將正式啟動大麻合法的立法程序。由於自由黨目前是多數政府,所以法案的通過不會遇到任何實質上的阻礙。在明年的7月1日,這種飽受爭議的藥品,將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合法。
按照小杜魯多政府的計劃,聯邦政府將負責對大麻生產者的規管、發放牌照,以確保其產品安全,各省省府會負責大麻的銷售、分配,以及定價。
聯邦政府會設定18歲為購買大麻的合法年齡,但是各省政府也有自主權,可以酌情上調年齡限制。
對於想在家自種大麻的人,法律將規定每戶最多可以種植 4 棵。
1. 大麻到底是個啥?大麻是一種植物,而且在我國已經種植六千年了,在《呂氏春秋》中曾經提到的「六穀」中就包括了大麻。我國對大麻的傳統使用方式一是入藥,中醫的「火麻仁」就是用大麻的種子加工後製成的一味藥。另一種是工業用途,我們常見的麻袋,麻繩,麻布都是用大麻纖維製成的。除了這兩種常見用途之外還有宗教方面的用途,以前的神職人員會通過吸食大麻與神取得聯繫。
大麻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方式非常複雜,它對某些功能有興奮作用,對另一些功能又有抑制作用。能致幻,但又沒有很強的成癮性和急性生理毒性,甚至還具有治病的能力,這就相當於同時具備其他三類毒品的特性。這三類是:鎮靜劑、興奮劑和致幻劑。
現在國內合法種植大麻的園區僅有一處,面積在 10-15 萬畝的雲南工業大麻種植區。
2. 大麻入藥能幹啥?大麻中含有一種名為 THC(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的物質,它既可以作為止痛劑緩解病人的痛苦,又可以刺激中樞神經和其中的大麻受體結合,增加多巴胺分泌,還可以增加病人的食慾。
大麻的低生理傷害讓它在被當做藥品時副作用更小,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在美國大麻醫用合法化的州內,使用大麻當做止痛藥時可以顯著減少因為使用鴉片止痛造成的死亡。
3. 大麻對身體有傷害麼?上面這張圖是權威醫學雜誌《柳葉刀》製作的圖,上圖中豎軸是依賴性,橫軸是身體傷害度,越靠近左下越不會上癮且傷害低,越靠近右上越難戒除傷害越大。
可以看到,大麻(Cannabis)的成癮性和機能傷害都小於常見的菸草(tobacco)和酒精(alcohol)。但大麻會損害呼吸系統,尤其是肺部。大麻的致癌作用明顯高於菸草,英國肺臟基金會(The British Lung Foundation)認為,每天抽 3-4 支大麻煙給人體帶來的危害相當於 20 支普通菸草。
4. 為啥有些國家開始合法化「娛樂用大麻」了?首先,開放的大前提是民意和社會狀態,美帝人民在九十年代的時候就已經在法律上通過了醫用大麻合法化法案,這個法案存在使得購買到大麻變成了一種人際關係維護。再加上美帝各位明星(現在的帶頭人是「狗哥」snoop dog )的示範作用下大麻在美帝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慢慢就沒那麼面目可憎了。根據最近經濟學人的一項調查 18-29 歲支持大麻合法化的美國人有 60%,全年齡比例也達到了將近 50%,可以看到 65 歲以上人群的反對比例還是很高的。
而且之前各國政府對待毒品犯罪的態度一直是酷刑,用讓人害怕的方式恐嚇人們不要這樣做。但長久以來的數據顯示這可能並不是最好的方法。除了導致罪犯在販毒後更加亡命之外,大量的毒品交易也使得犯罪組織擁有了更多的資金。
大麻合法化帶來的必然後果就是流程合法化。流程合法化有很多好處:
第一,政府可以對大麻質量負責,交到消費者手中的大麻更安全,絕大多數毒販的製毒環境是沒有經過食藥監局認證的,這樣可以使得大麻消費者健康得到基本保障。
第二,大麻在政府渠道售出時,價格相比毒販會有所降低而且更易獲得,這會使一些硬毒品消費者轉而選擇政府渠道出售的軟毒品,間接削弱黑市。
第三,持有大麻合法化不用入獄,這可以降低相應的財政支出,節省下來的財政和警力可以用於打擊其他販賣硬毒品的販賣群體。
荷蘭作為大麻合法化的先行者,他們的數據顯示,在大麻合法化後硬毒品的成癮比例是歐盟的 3/5,因靜脈注射感染愛滋的人數比例為10%,低於歐盟平均水平40%。
via:guokr.com
安省酒鋪準備賣大麻
自由黨於2015年11月才上臺,12月份,安省省長韋恩表示,安省酒鋪LCBO可能很快出售大麻了。
LCBO是由安省政府擁有,成立於1927年,全省有超過600家商店。作為安省政府機構,對安省酒類實行壟斷式經營。
韋恩省長當時2015年12月14日在省府表示:「我認為安排在LCBO是有一定道理的,LCBO不但已經制定了酒精飲品的銷售機制,還有足夠的地方,是非常非常適合承擔各項社會責任,而銷售醫用大麻正需要這樣的一個地方。」
聯邦自由黨政府負責大麻合法化事務的前多倫多警察總長布萊爾(Bill Blair)近日主持了一個政府內部會議,其間公布了大麻合法化的詳細計劃,其中包括兩點:
1、各省級政府負責銷售,18歲才可購買大麻
聯邦政府負責確保全國的大麻供應安全有保障,由國家給大麻生產者頒發許可證;各省級政府有權決定生產的大麻如何分銷,也有權定價;儘管聯邦政府規定的最小合法吸食大麻的年齡為18歲,但是各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高年齡限制。
2、每戶可種植4株大麻
對於想要種植自己的大麻的加拿大人來說,每家每戶最多可以種植四株大麻植物。
隨著大麻走向合法化,僱員吸了大麻來上班,會給工作安全帶來的影響,成為僱主們非常擔心的一個問題。
一些僱主抱怨說,目前幾乎沒有任何「工具」能夠對付這種潛在的安全風險,而且至今渥太華沒有做出保證,將在新的大麻法中包括有關工作場所安全保障的條款。
卡爾加裡石油和天然氣安全集團 Enform 的總裁 Cameron MacGillivray 就是擔心的僱主之一,他表示,這是行業內迫切關切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從事的是有重大安全影響的工作,吸了大麻,對其判斷力產生了影響,則有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
科學家對青少年使用大麻效應的一系列研究與認識:持續使用大麻,會造成精力和創造力低下、認知功能損傷等後遺症。這些因素都很有可能間接導致大麻使用者受教育程度不足。還有一些隨機臨床研究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攝入大麻會導致使用時與使用後數小時的認知功能「中毒」。身體健康的受試者,出現工作記憶、口頭表達能力下降,其損傷程度可達到10%~20%。
同時,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持續的大麻使用對青春期大腦發育有害,也會永久性地降低認知功能。2008年,Schweinsburg等發表的一份文獻中回顧指出:青少年人群中的重度大麻使用者在終止使用大麻超過六周後,仍表現出持續學習、記憶和工作記憶損傷。
紐西蘭丹尼丁的一個研究小組,對人體使用大麻所產生的影響進行了跨越20多年的檢測,在受試者13歲和38歲時,研究者先後兩次對受試者的認知功能進行檢驗。研究發現,持續性的大麻使用與全領域的認知功能衰竭相關,並且使用的持續性與衰竭程度緊密相關。研究還發現,在青春期就開始吸食大麻的受試者,比成年後開始吸食大麻的受試者,其身體功能受到損害的程度更為嚴重,他們的神經和心理功能的損傷,在停止使用大麻後並不能完全修復。
青少年的認知功能比成人更容易受到嚴重影響。有研究證實,青春期的大麻使用者,在成年後有更高的患精神病的風險,並可以導致精神病的過早發病。在使用大麻的精神病患者中,出現持續的精神病症狀的風險,也比終止使用大麻者要高得多。
儘管,目前有很多相關研究,但對於大麻是否以及如何影響青少年的腦部發育和精神活動,特別是當大麻與酒精和其他藥物混用時的影響,科學家仍知之甚少。
為了更好地研究大麻對青少年使用者的腦部影響,美國預期啟動一項宏大的研究計劃。由美國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主任Nora Volkow領導的團隊,將在未來十年時間裡對一萬名青少年進行追蹤,記錄他們對大麻、酒精和尼古丁的使用,試圖以此來揭示,這些物品與大腦功能和表現的相關性。
根據《自然》雜誌在2014年8月14日發表的一篇新聞,該研究項目將由美國國立酒精濫用和酗酒研究所、國立癌症研究所、國立兒童健康與發展研究所共同資助,總資金很可能超過3億美元。這很可能成為有史以來最大的,關於青少年腦部成像的長期研究。
這一研究計劃並非異想天開,根據美國佛蒙特大學的心理學家Hugh Garavan等人2014年7月在《自然》雜誌上發表的文章,一項對692名歐洲青少年進行的研究顯示,科學家已經可以通過腦部結構和活動模式,來辨識14歲的少年是否會在16歲時酗酒,預測準確率高達70%。
目前,美國的這項研究計劃仍在設計階段。對於研究方法和研究效果,學界頗有爭議。在2014年5月的資助方見面會上,三家合作機構提出,將研究對象鎖定在10歲的青少年,每兩年對這些孩子的大腦進行成像研究,並將檢查基因和環境等因素。
2014年9月刊發在《柳葉刀·精神病學》的一篇文章,則從精神病學的角度研究了青少年大麻使用者的後遺症,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此類研究的空白。
在澳大利亞國立健康和醫學研究委員會的支持下,Edmund Silins等研究者從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進行的三項大型長線研究中得到數據,對3000餘名研究對象在17歲之前的大麻使用最高頻次和30歲前的七種發展後果進行了評估,並發現了清晰、顯著的關聯性,以及青春期大麻使用頻次與年輕成年人的所有不利發展後果之間的關係。
進一步分析顯示,相較於從未使用過大麻的青年人,在17歲之前每日使用大麻的青年人在高中未完成率、大學教育程度不足、後續大麻依賴、使用其他非法藥物及自殺未遂等方面的機率都要高得多。
這項研究顯示,青春期使用大麻的後遺症,會一直延續到青壯年時期。預防或延遲青春期的大麻使用,很有可能產生廣泛的健康和社會效益。研究還建議,大麻合法化的推動者應當認真評估,並更嚴肅地對待青春期大麻使用,以預防潛在的不利發展後果。
丹麥哥本哈根大學精神健康中心教授Merete Nordentoft發表評述稱,Edmund Silins等人的研究回答了一個困擾人們已久的問題:此前研究顯示,大麻使用在低教育人群中的普及率遠遠高出高教育人群,那麼,使用大麻到底是不同人群社會經濟水平造成的結果,還是導致其產生的原因之一?
Merete Nordentoft認為,與大麻合法化相伴隨的,將是更低的購買價格和更多的使用者,這將導致更多年輕人無力完成學業,或在人生成長的道路上出現困難,並將增加精神病的風險。
「無論如何,針對大麻的任何法律改革都應當經過認真評估,確保降低青少年人群中的大麻使用率,預防潛在的負面後果。」Edmund Silins說。
大麻的合法化運動由來已久,對於大麻是否應該合法化的爭議也從未停歇。反對大麻合法化的聲音主要源於對大麻帶給人體的傷害存在很大擔憂。人們擔心大麻合法化會形成一種象徵性作用,給人們造成大麻比較安全且容易獲得的想法,從而引起大麻的過度消費和使用。
而支持大麻合法化主要是因其可以更有效地禁止未成年人接觸大麻,並從根本上消除販毒貿易。有學者表示,大麻的合法化會減少非法市場的交易,為政府對大麻市場進行更好的監控和管理創造條件。
大麻作為一種草本植物,被人類作為藥物和宗教用品而研究和使用已達數千年之久。法律作為規範人類社會行為的手段,其立法和實施還是應當取決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大麻合法化或許能在大麻的生產和銷售渠道上發揮積極的監管作用。然而其使用,尤其是遏制未成年人的大麻使用則有賴於更嚴格的法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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