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釣業亟需解開「成長的煩惱」
隨著海島旅遊旺季的到來,到「海釣天堂」——舟山群島一些外島上進行海釣的人也越來越多。但相應問題也逐漸凸顯,7月3日、7月5日,普陀區東福山島海域連續發生兩起海釣者死亡、受傷事故。
三天內一死一傷
7月3日下午1時30分左右,「普海休6330」艇在東福山北面進行海釣,在航行中穿越礁弄,被浪頭打翻,3人落水被救,其中一人經搶救無效死亡。這三人中,2人是沈家門人,其中一人落水後被浪嗆死,另1人是東極人,三人均為漁民。
7月4日晚9時許,江西上饒市民黃某帶著一艘從網上買來的皮划艇,在東福山島礁邊划行,並放竿釣魚。下半夜,海浪逐漸加大,皮划艇沒法控制,偏離東福山島,漂向另一座島礁,在上下過程中,他的頸前部偏右側被礁石劃開一道4釐米長、1.5釐米深的口子。直到第二天10時許,他才被途經此海域的「金泰58」運輸船救起,最後由漁政船送到普陀醫院。
7月6日下午,筆者來到醫院住院部四樓一間病房內,看到黃某正躺在病床上,狀態還好。他的頸部傷口處包紮著紗布,醫生還沒有給他縫針,待觀察後再進行。
黃某告訴筆者,他現在在義烏開了一家奶茶店,約半個月前來到舟山,在沈家門呆了10來天。前幾天,他花500多元從網上買來皮划艇,乘船轉到東福山島,趁沒人看見下海釣魚,想不到差點把自己的命釣沒了。
海釣船艇停靠分散 查驗證件無從談起
海釣業被認為是海上「高爾夫」,它追求的是一種狀態與境界。這些年,海釣業方興未艾,我國休閒海釣直接產生的經濟效益與釣魚帶動的綜合經濟效益比在1:8以上,關聯度與帶動力遠超過目前任何一項海洋旅遊產業門類。
舟山普陀海釣協會會長、中國休閒垂釣協會磯釣分會執行會長徐斌立介紹,根據測算,今年來舟山群島的海釣人數預計達到70萬人次,而去年是65萬人次。目前,全國每年參與休閒垂釣的人數接近1億人次,其中海釣達2000萬人次。
近期,舟山舉行了2019年全國首個海釣(國家乙級)裁判員培訓班,筆者隨機採訪了一些資深人士。他們對舟山優質的釣場環境、較豐富的海釣資源以及領先全國的海釣管理給予點讚。但他們也表露出一些擔憂。
43歲的陳潛聽,是來自寧波的釣友,他每年來舟山30多次。陳潛聽感覺,與10年前相比,全市的島礁魚類資源還是減少了。
陳潛聽認為,當地有的漁民在島礁挖貝螺,對海釣資源破壞很大,而且那些運輸海釣客的船員素質需要跟上。「我們把垃圾從小島上帶回來,放到船上,待我們離開上岸,船員們往往向大海一扔了之。」陳潛聽遺憾地說。
這幾年,陳潛聽經常去溫臺地區等地進行海釣,也發現個別地方仍有電魚行為,對海釣資源破壞較大。
台州的梁榮清,是一個有著近三十年釣齡的海釣客。梁榮清說,15年前,他在寧波象山的一個潮位,半天能釣上幾十條魚,以黑鯛為主,重的1.5公斤左右,現在因為資源有限了,不可能一下子釣上這麼多的魚。
梁榮清建議,那些為海釣服務的偏遠島嶼的小賓館,乃至釣客經常光顧的小島,環境衛生管理要跟上。梁榮清也說起電魚、炸魚這類事,「在外海,舉報了有時也沒用,因為待執法人員趕到,他們早逃走了。」
朱建鋒是溫州一家私營企業負責人,愛上海釣也有10多年。他反映,有的無證小艇濫捕行為對海釣資源殺傷力很強,希望加強管理。
張立是普陀海釣協會會員,是舟山第一批持有海釣證的釣手。「但持證與否一樣,現在做海釣證幾乎是零門檻。」張立說,沒有證件的照樣出海釣魚,有的人對海釣行規一點不懂,出海肯定危險,隱患很多。
據了解,2017年,舟山率先在全國以立法形式,明確海釣必須持證。如今,全市頒發海釣證已有9000餘本。但因海釣船艇停靠分散,進出有時無法掌握,查驗證件無從談起。
當然,普陀海釣協會的各項工作,還是比較規範領先的。如每個會員參加保險,垃圾全部帶回或就地銷毀,釣上小魚給予及時放生。
法規欠缺或滯後成制約海釣業發展一大癥結
筆者在採訪業內人士時,目前,他們覺得海釣業最大的問題是運載海釣客的船艇管理難。
這方面,普陀已進行了有益嘗試,整頓了幾次,而且2年前還專門成立海上小型船艇服務中心。該中心採用北鬥導航系統進行24小時監控,管理相對規範,事故明顯減少,但如果達到治本目的,還是需要立法規範,並同時建立一套專門的製造、檢測標準體系。
全國性海釣船隻管理法規的欠缺或滯後,導致海釣船艇管理主體是誰沒法明確,成為制約海釣業發展的一大癥結。
以浙江為例,2003年,涉海、涉漁、交通、旅遊、公安等相關部門聯合發布《浙江省休閒漁業船舶管理辦法》;2011年,省海事部門也發布了《遊艇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但具體實踐中,各部門之間缺乏相對統一的標準,導致各部門未能形成監管合力,小型休閒船艇管理陷入盲區,特別是8米以下小型船艇更成為「三不管」真空船隻,而且根據現有海釣業態,原有《辦法》中的一些地方需要完善。
中國休閒垂釣協會會長魏寶振認為,目前我國海釣相關政策不是特別配套,需要完善。海釣證也只是舟山一地在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他尤其提到,全國性的海釣船隻管理法規目前沒有,需要跟上。
筆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和普陀區發改局了解到,目前,當地政府已在考慮建立海釣母港、海釣公園,設想海釣船艇統一進出母港碼頭,岸上配套產業鏈服務設施;今後,上島礁可能會收門票,改變國家資源只有被損耗佔有,而缺失相應的補償、支付的局面。
當然,海釣休閒船艇管理立法,明確主管部門,不是舟山層面所能解決的。
業內人士指出,要及早克服現有海釣企業運作不夠規範、海釣證區域間不能同步使用等問題,構建遊艇改造、船員培訓、限載控制、意外保險,應急預案、進出港報告等制度化管理體系,遊艇租賃、導釣服務等行業監管水平均需要持續提升。
海釣是實現漁區充分就業,拓寬漁民增收渠道的有效途徑,是發展全域旅遊的重要內容;它所形成的產業鏈對綜合消費、整合利用海洋資源以及錯季旅遊有著重要的意義。
浙江海釣業,只有解開現有癥結,獲取高附加值效益產出,才能真正成為海洋經濟新的增長點。
(責編:張麗瑋、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