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廣鋼新城的「美鄰」——鶴洞村正發力舊改。今日(5月11日)荔灣區人民政府發布徵收該村舊改的國有土地上房屋,補償款為3.5萬元/平方米。
該村採取「拆1補1」的標準補償房屋建面。但對房屋現狀建面大於權屬證明記載建面的,則以不同建造年限以不同標準計算,2007年6月30日之後,2018年12月18日之前建成的只補償建築材料成本。
此外,荔灣政府將給村民發放籤約獎勵及搬遷獎勵,在限定期限內籤約的,最高獎勵4萬元。
公告顯示,該村對可提供依據證明的,1987年1月1日前的,套內建面參照合法產權證明記載的,安置補償方式按1:1計算復建住宅安置套內建面;1987年1月1日之後建設,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成的按2:1的比例(即拆2補1)計算;在2007年6月30日之後,原廣州市城市更新局批覆正式生效(2018年12月18日)之前建成的,僅按建築材料成本補償;在2018年12月18日之後進行搶建的,不做任何補償。
被徵收人選擇復建補償,因平面戶型設計無法分割原因,超出應得復建安置套內建築面積的(原則上不超過10平方米),按1.2萬元/平方米至1.5萬元/平方米購買。
若村民選擇的復建安置房套內建築面積比應得復建安置套內建築面積小,差額部分的面積按棄產計算,由徵收方按35000元/平方米向被徵收人支付補償款。
此外,村民選擇放棄復建安置,以貨幣形式補償的,徵收方也以35000元/平方米計算補償金額。
據了解,目前比鄰鶴洞村的廣鋼新城在售一手商品房,售價4萬+/平方米起。
荔灣區政府鼓勵村民儘早搬遷,並對在規定時間內籤約和搬遷的村民給予豐厚獎勵。對住宅的臨遷費按每月40元/平方米補償,商業物業臨遷費為60元/平方米/月;工業、廠房、倉庫等非住宅臨遷費則以每月3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
村民在公告啟動《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籤訂工作之日起計365日內(含365日)籤訂《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的,均有獎勵,其中45日內籤約的,獎勵4萬元,一年以後才籤約的,不予獎勵。
同時,村民在徵收方書面通知期限內(30日)移交房屋及證件資料的,也有按時搬遷獎勵,最高(半個月內就搬遷)按應得復建安置套內建築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一次性搬遷獎勵;超出規定時間搬遷的,沒獎勵。
從公告可見,鶴洞村村民籤訂徵收補償協議的籤約期限為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僅1年時間。籤約期限屆滿,村民不明確或達不成協議,將荔灣區人民政府按照徵收補償方案規定的標準作出補償決定。村民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仍不搬遷的,荔灣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南都記者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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