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這本《故事新編》的時候,年紀還很小,能有十幾歲?我不記得了,那個時候連魯迅是誰我都不知道,只是賊喜歡看書,看到爺爺的飯桌腳下墊了一本破破爛爛的書,便使了吃奶的力氣把書抽了出來,結果砸爛了他老人家的一壺好酒。幸好抽出來的是這本《故事新編》,不然的話,跟我那紅屁股還真是沒辦法交代!
不知道魯迅是誰,並不妨礙我看這本書。我依稀記得,我只當這本書是民間小說來著,那時候的民間小說不都叫《XX民間小說》、《第一百個民間故事》之類的嗎?這書的封面破破爛爛的,書名我還是從書脊上瞧見的,沒有了關於『魯迅』著作的光環,我讀完這本書,只覺得好看,有些看不懂的地方就跳過去,故事怪有意思的!其他的也就沒什麼了!直到我成年之後,再看此書,才咀嚼出幾分別樣的感受來。
不論是第一次讀,還是第二次讀,我最喜歡的就是那篇《補天》。我還記得自己第一次看這篇文章的心情,因為之前看了許多個版本的女媧,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總覺得魯迅先生筆下的這個女媧過於的現代了。魯迅筆下的這個女媧因為無聊隨手一抓,所以製作了人。做人做的累了,便長長的睡了一覺,醒來之後,這原本光溜溜的人類,卻穿上了衣裳,蓄起了鬍鬚,說著她聽不懂的語言,來向她求長生不老的仙藥。在共工觸動不周山之後,天有了裂縫,女媧心想,先修補起來再說。她一邊忙碌著,卻有個小人說她「裸裎淫佚,失德蔑禮敗度,禽獸行。國有常刑,惟禁!」女媧最終精疲力竭而死,在她死後自稱是女媧嫡派的禁軍還在她的屍體上安營紮寨。
這篇《補天》還需結合寫作背景,才能將其中的一些情節看得更加通透。在這文中,女媧並不喜歡說古文的人,時常懶得理,這是因為魯迅倡導白話文的現實折射。女媧的赤身裸體代表著天性如此,而那個認為女媧「禽獸行」的小人,這個情節則是對當時某些人攻擊、批判一些愛情詩的不滿。而女媧在死後所遭受到的欺辱,就像當時人們對魯迅和他文章的不理解。魯迅覺得自己的創作並不為社會所認同,部分學生、朋友對他也頗有微詞,這點影響更大一些。
小時候看書只覺得有趣,現在卻是多了些咂摸,人的成長,從這點上也可以看出來吧!到底是天真無邪較好?還是通透世故人情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