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省巡撫權力大,還是民國時期省主席大?

2020-12-14 一品職場

1、行政級別

清朝巡撫是一省主官、封疆大吏,標配從二品官銜的地方官員;民國時期省主席是由地方推薦、中央委員會任命,也是一省主官,行政級別與現在的省長類似。二者都是地方一省的「一把手」,級別基本一致。

2、職權大小

清朝巡撫不同時期權利有一些不同,巡撫主要對一省的行政進行管理,早期基本不涉及到軍權(捕快衙役除外,捕快衙役相當於現在的警察);後期為了限制總督和提督的權利給了一些軍權,但僅限於對撫標(大概1000-2000兵力)的管理。

民國時期的省主席是一省絕對的「一把手」,主要對行政事務負責,本來不涉及軍權,但由於特殊的歷史時期,國家剛名義上實現了統一,但各地軍閥實際勢力依然存在,省主席一般兼任一省的軍事主官,同時對軍政和行政負責,軍隊人數往往超過10萬人。省主席權利很大,比如著名的山西省主席閻錫山、山東省主席韓復榘、廣西省主席李宗仁、湖南省主席抗日名將薛嶽等。

比較二者的大小,更多從權利大小來看,民國省主席手握權利及當時所處的地位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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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焦點

  • 清朝時期,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總兵誰的權力更大?
    總督、巡撫、提督、總兵這些官職從明朝時就開始出現,至清朝各官職的設置、職責趨於完善,成為清朝官僚系統中的常設職位。然而將軍、都統在清朝官僚體系的職位與其他朝代大不相同。巡撫總攬一省之軍政,也是地方軍政大員,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得名,具有處理全省民政、司法、監察及指揮軍事的大權。巡撫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巡撫的權力較總督小,多數地區巡撫位於總督之下,也有不少總督兼任巡撫(特別是督、撫同省者,往往總督兼任巡撫)。
  • 都是封疆大吏,總督和巡撫哪個官職大?清朝究竟有幾大總督?
    在以清朝歷史為背景的電視劇中,我們總是能看到總督、巡撫這樣的官職名稱。那麼,總督和巡撫究竟哪個官職大?實際上,總督和巡撫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封疆大吏」。其中:「總督」在朝廷則為顯官、在地方則是一方軍政首腦,全稱是「總督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如: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負責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官階一般是正二品,但如果總督同時身兼兵部尚書則可官居從一品。
  • 清朝的總督,提督和巡撫中,誰的權力最大?
    清朝的封疆大史中,總督兼管軍政和民政,而提督偏軍政,巡撫偏民政;總督一般是提督的上級,巡撫可節制提督,而總督與巡撫之間管轄內容略有不同,因此各管各的事,互不參與對方事務。2.軍權大小總督為中央設置在重要區域的軍政長官,管轄數省軍隊,是區域性的軍事負責人,相當於現在的大軍區司令員。清朝總督擁有臨時決定權,總督可以自己判斷是否出兵打仗。巡撫本來不掌兵,後來朝廷為了制衡提督,分了一部分兵權。
  • 清朝有23個省,為何卻只有16個巡撫,9個總督?
    清朝行政區域劃分 在入關的之初十多年裡,清朝仍沿用明制承宣布政使司(相當於省),除了南直隸改為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外,其它基本都沒有變化,還是共十五個布政使司(明末為兩京十三布政使司)。
  • 從二品的布政使,與巡撫大人幾乎平級,為何權力相差那麼大?
    布政使和巡撫的設置,要追溯到明朝。明初地方各省不設主官,權力一分為三,分屬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負責地方民政及財政,主官為左、右布政使。後來為加強統治,又開始向地方派遣巡撫和總督,以便節制三司。
  • 從二品副將,與每個省的布政使平級,到底誰的權力更大?
    但是在實際權力中,副將與布政使到底誰高誰低呢?認真的說,副將在品級上和布政使相當。但是在每個省的話語權上,副將距離布政使的差距非常大,而且一輩子都趕不上。那麼,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今天,我們就聊聊明清時期的副將和布政使。首先,我們聊一聊武官體系。
  • 清朝的總督要比巡撫官職大,可為何地方巡撫經常與總督對著幹呢?
    總督和巡撫是清朝管理地方的兩個要職,總督與巡撫都是地方大員、一屆封疆大吏,但總督是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後為從一品)、巡撫是從二品,總督的管理範圍、權利也要比巡撫大一點,可清朝卻經常出現巡撫不聽總督命令、不把總督放在眼裡的情況
  • 形成於明朝,完善於清朝的總督制度,哪個時期的權力最大呢?
    這個時候的總督權力極大,不僅深受皇帝信任,代表著皇帝意志,還可以隨意調動轄區內的一切資源,毫無疑問,明朝這個時候的總督,權力是非常非常大的,都可以左右多個省份的走向。那麼清朝,又為什麼要設立總督呢?清軍入關後,在很多方面上都是以明朝的為基礎再加以改造,總督一職也因此得到承襲,但也做出了非常多的改變。
  • 總督和巡撫哪個權力更大
    一、總督的來歷與職責 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級長官,總管一省或二三省,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時有管轄五省、七省者;總督級別較巡撫高,總督一般為從一品到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在明代政治中,總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顯官,出則為一方軍政之首,故時人稱文帥第一重任。
  • 從二品的布政使,與巡撫大人幾乎平級,為何權力相差非常大?
    朱元璋的大明朝,做了幾件前無古人的事情:廢宰相,君主將一切權力集於一身;在地方上,則將省級長官權限一分為三,設立都指揮使、布政使和按察使這三個職務,用來管理一個省。其中,都指揮使負責地方軍隊指揮;布政使負責地方的民政、財政;按察使則負責地方的刑訴、司法。朱元璋這麼做,其目的是防止地方出現集權情況。
  • 清朝的總督權力如此之大,為何不擔心地方割據?
    清朝正式成為定製,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總理一至三省軍民要政,有節制文武之權。從宋代起,軍權和政權,特別是財權,往往都是分開掌管,防止坐大。清朝怎麼敢常設總督呢,就不怕有居心者趁機割據嗎?其實不然,清朝集權到了巔峰,地方軍政體制中有三個原因讓總督完全沒有能力違背中央的意思:一是行省的地理原因,二是八旗的威懾作用,三是權力分散相互制衡。
  • 江蘇被分成兩個省,江淮省包含哪些地方,為何不到3月就被撤銷?
    文/號外歷史之淑琴 圖/網絡在晚清時期,當時的江蘇省曾經短暫被分成了兩個省:江蘇和江淮省,但是江淮省在建立不到3個月的時間就被撤銷,那麼當時的江淮省包括哪些地方,最後為何撤銷?因為清朝是滿人的身份,所以當時的清朝對於這樣一個大省十分的不放心,於是就把江南省分成了兩個省:江蘇和安徽。但是當時的安徽省省會在安慶,安徽巡撫卻一直駐紮在南京,其實我們也看到了,當時兩個省分家還是不徹底。直到乾隆皇帝時期,安徽巡撫駐地才搬到了省會安慶。
  • 在清朝從一品的提督,為什麼要受制於從二品的巡撫?
    在清朝提督屬於是從一品大員,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一般是各省綠營最高長官,是一省的最高武官,可以稱之為封疆大吏。巡撫則是主管一省的軍政和民政,可以說是一省的最高長官,巡撫為從二品,如果加兵部侍郎銜則為正二品。
  • 明代的巡撫、總督執掌一省或數省,可為何說他們不是地方官?
    清代的巡撫、總督是地方最高長官,執掌一省或數省的軍政事務,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兩字。也就是說,巡撫、總督在清代的性質始終是被定義為「地方官」的,這也是它和明代巡撫、總督最顯著的區別之一。為解決這一問題,經過長期的嘗試和發展,逐漸形成了總督、巡撫制度。「巡撫」這一名稱的出現,始於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派太子朱標巡撫陝西。但當時主要是派太子巡視陝西,與此後的巡撫並無任何關係。真正意義上的巡撫是從永樂十九年(1421年)派遣尚書蹇義等二十六個朝廷大臣巡視天下,安撫軍民開始的。
  • 在清朝侍郎和巡撫同為二品大員,那麼誰的地位更高,權力更大呢
    清朝例設總督8人,巡撫15人。於是問題就來了:作為地方要員的總督和巡撫,到底誰說了算呢?一般人想當然地會認為總督比巡撫大,總督肯定是管著巡撫的。真是如此嗎?其實不然。總督與巡撫其實是完全平行的兩個官職,並沒有上級與下屬之分,也就是說,總督是不能直接給巡撫下命令的。
  • 從二品侍郎,與巡撫大人對抗,到底誰的權力更大?
    那麼,如果侍郎大人和巡撫大人對抗,到底誰的權力更大呢?今天,我們聊聊這個故事。在明清時期,巡撫和侍郎基本上屬於平級,但是巡撫略高於侍郎。因為從巡撫調任侍郎,基本上屬於降級。但是,從侍郎調任巡撫則屬於升遷。
  • 權力很小的學政大人,在地方上,為何能夠對抗正二品巡撫?
    但是,無論是總督,還是巡撫,這些封疆大吏都無權幹涉學政的工作。在自己的工作領域,學政有實力對抗巡撫、總督。那麼,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問題。 在任務結束以後,就會被撤銷,然後針對其他問題,建立新的巡撫或者總督。如果浙直總督,曾經管理了南方7個省,負責對抗倭寇。但是在倭寇逐步肅清以後,浙直總督這個官職被撤銷。17世紀中期,已經統治了200多年的明朝滅亡,清朝入關以後,在10多年時間裡,確立了對全國各地的統治。隨後,清朝對行省制度進一步完善,形成了內陸十八行省的模式。
  • 湖廣總督的權力非常大,清朝為何要讓湖北和湖南兩省分家?
    說起湖南和湖北兩個省,大家的第一反應肯定是我國中部的兩個省份。由於文化比較接近,在歷史上都被稱為楚文化。但或許大家不知道,湖南和湖北兩個省是清朝前期在分家的。在此之前,這兩個省還是一家人。在這一時期,湖廣行省的轄區已經大大縮小,廣東省和廣西省已經建立。此時的湖廣行省基本上就剩下湖南和湖北兩個省,但兩個省並沒有分家,省會選擇在武昌。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明朝沿用了元朝湖廣行省的說法。雖然省會選擇在武昌,但是長沙已經成為兩湖地區的大城市。由於自身的農業發達,湖廣地區成了朝廷的主要產量地。
  • 清朝的知府、道臺、提督、巡撫、總督,他們都是幾品官?
    清朝有很多的官職,不過最令人熟悉的還是知府,道臺,提督,巡撫,總督這些官職,不過對於幾個官職,有一部分人經常會把它們弄混,那麼這些官職分別都是幾品官呢?為什麼會這樣設立官職呢?說完了道臺,來說一下道臺的上級長官巡撫,巡撫這一官職最早源於南北朝時期,在南北朝時期巡撫具備了軍事和民事的兩項職能,經常會有派巡撫去邊疆地區賑災和安撫百姓的情況出現,到了唐朝時,巡撫被設立為職官,巡撫的官名也被改為巡撫使,在南北朝時期和唐朝時期,史書上對於巡撫這一官職的記載較少,不過到了宋朝時期,巡撫使常見於史書記載,而且在制度上也逐漸趨於完善。
  • 從一品總督和正二品巡撫,作為封疆大吏,誰的權力更大?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過明清時期的一系列官職,例如提督、總兵、參將等等。在很多讀者,對於總督和巡撫之間的權力劃分,存在很大的疑問。似乎很多人認為總督屬於巡撫的上級,巡撫見到總督就應該畢恭畢敬。但真實情況並不是這樣,總督最多屬於巡撫的半個上級,而且並沒有權力處理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