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 13:26,張女士發起對天貓商城、天貓:飛利浦官方旗艦店的投訴。截止發稿前,天貓商城有效投訴13988次;天貓:飛利浦官方旗艦店有效投訴4次。
張女士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雙十一在天貓商城購買飛利浦電動牙刷一份,收到商品充電滿24小時後無法正常啟動,無法使用,無法正常充電。聯繫商家要求退貨,商家表示需要去指定的飛利浦網點監測,出具質量有問題的證明,才可以退貨退款。我認為存在以下問題:1.質量有問題。從未使用,寄來的就是壞的,並非消費者使用壞的,卻要求客戶自費,費時費力去證明,有損消費者權益,店大欺客。2.商品與實際描述不符。收到商品說明書上寫著「電池充滿點需要24小時,但飛利浦sonicare聲波振動牙刷在未充滿電時亦可使用」,反饋給客服時,客服卻改口要充電48小時才可以,48小時明顯與商品說明書的內容不符,說明商品實際功能與描述不符,客服也承認說明書會更新,但是目前沒有更新,這一點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明明不一致卻不允許退款,是否為霸王條款。3.接到飛利浦客服電話,稱商品一但拆包,就不允許7天無理由退貨。這一點是否合法?」
投訴詳情:飛利浦天貓店大欺負,商品功能與宣傳不符,質量有問題卻拒絕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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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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