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羅先生因為酒後駕駛,被公安機關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然而他並沒吸取教訓。11月19日是他扣證到期最後一天,當天深夜,羅先生再次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渝中交巡警大坪大隊民警逮個正著。
19日深夜,渝中交巡警大坪大隊在經緯大道五一技校附近設卡盤查,進行酒駕專項整治。11點42分,民警看到一輛白色小車在距離卡點30米處停在了路邊,民警趕緊跑上前將其擋獲。詢問期間,民警聞到一股酒氣,立刻對該駕駛員進行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2mg/100ml,已經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照時,對方神情緊張,說話支支吾吾,在車內翻找了好一陣子也無法提供相應證件,這引起了民警的進一步懷疑。
通過查詢,民警發現駕駛員羅先生的駕駛證處於暫扣狀態。面對再三詢問,羅先生終於承認,今年5月21日,他因為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被查,受到了公安機關作出的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六個月的時間都挺過去了,就還差一天就能重新領證開車了,為啥這麼急不可耐?」民警對羅先生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並再次進行了相關交通安全教育。
羅先生說,當天晚上8點他單獨一人在石橋鋪吃飯,期間喝了1兩多的泡酒。休息了2個小時後,他便駕車從石橋鋪往大坪方向行駛。
事實上,羅先生在扣證期間,已經完成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了考試,只要扣證期一到,就能重新拿到駕駛證。不過,因為心存僥倖,他還是大著膽子偷偷在扣證期間繼續駕駛車輛上路,沒想到被民警再次「逮個現行」。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譚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