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1噸玉米被野豬吃了。」橫縣那陽鎮廟腳村村民報料,自6月份以來,村南面地裡種植的玉米被一群野豬啃食。然而野豬屬於野生保護動物,不能隨意獵殺,如何「對付」這些野豬,村民陷入兩難中。
一個月啃掉1噸玉米
7月3日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該村,一提起野豬,村民們怨聲載道。據一位村民介紹,三年前野豬開始出沒,由於啃食莊稼不多,村民沒在意。從今年6月起,一到晚上,十餘頭野豬便出沒在田間地頭,瘋狂啃食玉米,一個月來,野豬已啃掉村裡1噸玉米。「如今地裡的玉米已收完,野豬又開始啃花生了。」
成群的野豬在夜間活動,它們反應靈敏,一聽到腳步聲,便四處逃散。面對兇猛的野豬,農民想過不少辦法驅趕,但都沒有奏效。
記者在野豬常出沒的地方看到,被野豬糟蹋的玉米梗倒在地上,隨處可見被啃食過的玉米棒。據村民莫先生介紹,這片坡地毗鄰南山,野豬可能是從那邊跑出來的。這群野豬中,最重的估計達100餘公斤,最小的也有4公斤。
村民抓住一頭野豬
莫先生說,眼瞅著野豬威脅村裡的作物,他開始想辦法抓豬。每天下午他拿著10餘個重達10公斤的鐵夾跑到離家1.5公裡的地裡掩埋,晚上9時再去地裡巡邏。為了不讓鐵夾夾到村民,第二天凌晨5時,他又把鐵夾收回。
6月30日晚9時30分,他照常到地裡巡邏。當他準備走進田裡時,聽到野豬啃食莊稼的聲音。他小心翼翼地接近野豬,此時被驚動的野豬四處亂竄,其中有兩隻鑽進水田中。正當野豬想鑽出水田時,莫先生一腳踩中其中一隻豬的肚子,右手肘按住豬身,左手一抓,野豬無處可逃。為了不讓另一隻母豬回頭反攻,莫把野豬浸在水裡,不讓它出聲。
在莫先生家中,記者看到了這隻黑褐相間的野豬,它約4公斤重,靜靜地縮在籠子一角。莫先生說:「村裡好多人要求我把這隻豬宰了洩恨,但是我想拿它與家豬配種,生出的豬仔肉質好,能賣個好價錢。」現在,每隔一段時間,莫先生就用玉米和水來餵野豬。
捕野豬需辦理狩獵證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問村民是否知道野豬是保護動物不能獵殺,他們則反問:如果任由野豬泛濫,毀壞地裡莊稼,他們的損失由誰負責?
廣西林業廳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野豬屬於「非重點保護的國家野生動物」。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並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因此村民捕殺野豬之前,必須向當地政府部門匯報,在獲得林政部門和公安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對於廟腳村村民當場捕獵正在毀壞農田的野豬的行為,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捕獵沒有問題,但要及時補辦狩獵證。
至於村民的莊稼遭野豬糟蹋造成損失的賠償問題,《野生動物保護法》中相關條款規定:「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對此,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此條例沒規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即使條例從1989年開始執行,但在全國來說,執行仍有一定難度。他表示,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草擬規章,希望將來能出臺相應的政策。
橫縣林業局林政股工作人員也證實了上述說法,儘管近年村裡時有野豬出沒毀壞莊稼的事情發生,但在調查真實情況中,由於部門經費不足等原因,暫未找到很好的解決辦法。
村民說,眼看豐收在望,莊稼卻遭野豬糟蹋,實在令人心痛,希望政府有關部門想辦法幫助他們解決這一問題。 (南國早報 阮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