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來聽聽故事的主人公劉非然的感情自訴吧!
我和老公結婚六年,住在一起三年,分開三年,後來又重逢了,重逢之後我們終於有機會去離婚了。
離婚之後,我們誰都沒有說,大家都以為我們依舊是夫妻。所以,當有人說她看見我和另外一個男人出雙入對的時候,婆婆生氣了。其實那個人只是我的表哥而已,從小我們關係就很好,只不過最近他才回國而已。
第二天一大早,婆婆就跑到公司,我還沒有轉變過來,還叫了一聲「媽」。而婆婆當著那麼多人的面打了我一巴掌,我當時什麼也沒有反應過來,整個人都是懵的。
前夫是追著婆婆來的,卻來晚了一步,看見婆婆打了我之後,就把婆婆拉走了,讓她不要管。然後他拉著我去敷臉,還說我怎麼不躲呢?我倒是想躲,可是來得及嗎?
也許婆婆是氣不過,又回來了,看見她的兒子在給我敷臉,又急又氣,又想打我。可是,這一次哪有那麼容易打到我,我忍了她三年,怕了她三年,也和她一起在前夫的面前裝了三年的婆媳關係很好的樣子。之後的三年是因為我的離開才暫時不用面對她,而且我和前夫已經離婚了。
於是,我鼓起勇氣,做回我自己,不再害怕,也不再怯懦,直接打了她兩巴掌,她還打過我一次,很久以前吧這樣就算是兩不相欠了。
打完人我就走了,她想要追出來,被前夫拉住了,而我再也不想面對這兩個人,就直接請假了,也不打算在這裡上班了。
後來發生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所以這些事情都是婆婆轉訴的。那一天,婆婆跑到我的家裡來,她說:「兒媳,你就原諒我,和我兒子復婚,好好過吧!」
我很詫異,說道,「既然你已經知道了,就不要叫我兒媳了,你也不是我的婆婆。還有,你的這個要求,我很抱歉,我不能答應。」
可是,她卻沒有像以前一樣氣急敗壞,而是很冷靜,說「自從上次發生那件事情之後,這一年以來,他一點都不好過,他是我的兒子,我清楚。在你剛剛離開的時候,我想要把你的東西都丟掉,他不答應,和我鬧也不願意。可是,一個月前,他突然要把這些東西都丟了,我知道他捨不得你,我偷偷撿回來了,就放在柜子裡面。」
我說:「阿姨,我們已經離婚了,我不想回頭了,他怎麼樣與我無關了,你別說了。」
婆婆卻說:「我要說,要不然你就真的不會回來了。他依舊愛著你,你也沒有忘記他,否則你今天就不會讓我進來了。難道不是嗎?」
我們的談話依舊是不歡而散,但是,我卻覺得不對勁,一個那麼強勢的婆婆突然這樣做,可能是因為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打電話給前夫說了今天的事情,前夫說他知道了。後來,等我聽到消息的時候,婆婆因為太過憂傷,開車時候出了車禍,昏迷不醒了。
後來,我們還是復婚了,一起照顧昏迷不醒的婆婆,希望有一天她能夠醒來,看見我們複合了。
情感分析:
如果一件事情發生在別人的身上,我們會勸說別人不要那麼計較了,不要太在意了,該放下的就放下,該原諒的就原諒。
可是,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不同的想法了,那一瞬間,才會明白,有些事真的過不去。
有的人,如果能夠原諒,早就已經原諒了,不需要明說;而有的人,真的做不到原諒,即便說了原諒,內心也依舊沒有原諒對方。
「兒媳,你就原諒我,和我兒子復婚,好好過吧!」「抱歉。」這段對話是一個婆婆對兒媳的歉意。她已經知道錯了,她想要求得兒媳的原諒,可是很明顯,兒媳不願意原諒她。
還好,故事的最後,劉非然終究還是釋懷了,和前夫選擇了復婚,一起照顧婆婆,希望婆婆醒來的時候,能夠看見自己的心願實現了。
希望所有的婆婆都要好好珍惜與兒媳之間的緣分,即便不能夠當做家人一樣相處,至少也不要整天針鋒相對,更不要像劉非然的婆婆一樣,到最後逼走了兒媳。等到明白了一切的時候,又想把兒媳求回來,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