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1日)晚上,市區向陽西路17盞景觀綠化燈被破壞的消息一經報導,受到了市民們的廣泛關注!下面就讓我們一起聽聽市民們怎麼說……
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譴責這一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
今天(11月22日),我們的記者還採訪到了山西瀛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閆明,聽聽他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山西瑛明律師事務所 律師閆明:這屬於一種破壞公共財物的行為。如果這種行為嚴重的話是可以涉及到犯罪的,比如我國刑法規定的第275條:故意損壞財物罪,它的一個立案標準就是造成公共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那麼這些燈具,如果它的總共財物總額達到五千元,就符合立案的標準了,公安部門就可以立案,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如果這個金額達不到5000元,它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一個處罰的範圍內,可以對他們這種行為處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較重,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處1000元的罰款。
據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經著手統計被破壞的草坪燈和有關的線路,近日就會把草坪燈修復完好。
記者手記
景觀綠化燈既是便民設施,也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標誌。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每個人從這些公物獲得便利的同時,會不同程度地反作用於公物之上,或愛惜、或破壞,個人的素質便通過這顯見的公物折射出來,匯聚成一個城市的素質,成為外來者評判這個城市的標準。
每個人都是社會文明的參與者,並非事不關己高高掛起。17盞景觀綠化燈遭破壞所引發的廣大市民的關注,在這一件很小的事情背後折射出的是廣大市民日益提高的公民素質。我們堅信,有廣大市民的參與和支持,市區「靚城提質」工作一定會落到實處。同時,也奉勸肇事者幡然醒悟,儘快「自首」,早日使自己從良心遭受煎熬中解脫出來,積極投身我們美麗家園的建設,以實際行動重塑自我,融入到爭做文明市民的滾滾洪流中。
向前一步走,我們相信一切都會好起來。
來源:臨汾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