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9年,「萊州華銀 」將「煙臺華銀 」告上法庭,起訴煙臺華銀侵害商標權與不正當競爭。
經煙臺中院(簡稱)審理,本案已審理終結。
萊州華銀勝訴!
原告、被告信息
原告:
萊州華銀(略其全稱後綴)
被告:
煙臺華銀(略其全稱後綴)
煙臺中院一審判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一)項、(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七條(二)項、(三)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一)項、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款、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煙臺華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萊州華銀享有的
第1509909號商標(符號+華銀);
第14219207號商標(華銀+英文);
第24798561號商標(華銀文字)。
包括不得在其銷售的硬度測試儀器產品以及宣傳資料、宣傳網站及網絡自媒體上使用
「符號+煙臺華銀」及「煙臺華銀」標識;
二、被告煙臺華銀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名稱中不得含有「華銀」二字;
三、被告煙臺華銀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萊州華銀經濟損失XXX萬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XXXXX元。
煙臺市中院認定的事實(一):
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根據當事人的質證和本院的認證,結合雙方當事人的有關陳述,本院認定事實如下:
一、原告企業名稱及擁有商標的有關情況
萊州華銀始建於1948年,企業名稱先後經歷生產輔助社-興華工廠-興華鐵工廠-機械製造廠-材料試驗機廠-試驗機廠-試驗機總廠(編制註:為避免廣告嫌疑,萊州華銀歷次全稱名稱該作簡稱),2004年10月9日變更為現名稱。經營範圍:研製、開發、生產、銷售:金屬、非金屬材料試驗儀器,硬度計等(後略)。
萊州華銀第1509909號註冊商標(HY符號+華銀);
第24798561號註冊商標(符號+掖材);
第14219207號註冊商標(華銀+英文);
第24798561 號「華銀」註冊商標(華銀文字)
上述商標現均處於有效期內。萊州華銀於1989年被GWY企業管理指導委員會命名為國家二級企業。2007年,萊州華銀生產的「華銀」牌硬度計被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和省質量技術JIANDU局聯合授予「山東名牌產品」稱號。2011年,萊州華銀的第1509909號「華銀」商標被省工商行政GUANLIJU評為「山東省著名商標」。2012年,萊州華銀被山東省KEXUEJISHU廳、山東省CAIZHENG廳、山東省GUOJIASHUIWUJ局、山東省DIFANGSHUIWU局聯合評為「高新技術企業」。2018年,煙臺市KEXUJISHU局向萊州華銀頒發了「硬度試驗工程技術YANJIUZHONGXIN」證書。(為規避廣告嫌疑,編者將有關部門名稱改為拼音)
煙臺市中院認定的事實(二):
二、與原告主張侵權事實有關的情況
通過「ICP/IP 地址/域名信備案管理系統」查詢煙臺華銀,其共擁三個網站,其中,首頁連結網址為「為規避廣告嫌疑,略去詳細網址」的網站上,通過點擊相關網頁,可以看到公司和產品有關信息的介紹。「公司介紹」一欄顯示,煙臺華銀經營的主要產品有洛氏硬度計、布氏硬度計、維氏硬度計、裡氏硬度計、可攜式硬度計、硬度測量儀等100多個品種。產品展示中,一些不同型號的硬度計產品圖片上印有「煙臺華銀......」水印字樣。另外網頁顯示,煙臺華銀的車牌號為魯Y85592從事售後服務的麵包車上噴有「華銀試驗儀器 硬度計」等大字。在首頁連結網址分別為「(略去詳細網址)」和「(略去詳細網址)」的網站上,多個網頁上方顯著位置處均顯示有
的企業logo,一些不同型號的硬度計產品圖片上有「煙臺華銀......」水印字樣。
在產品網(首頁連結網址「略去詳細網址)搜索「華銀硬度計」,在出現的搜索結果中點擊「煙臺華銀......-青島硬度計、濰坊硬度計、威海硬度計......」這一連結地址,出現煙臺華銀的公司頁面介紹,在「公司簡介」欄中的開頭有如下文字「山東華銀......公司(山東萊州硬度計ZONGCHANG)是中國研發製造硬度計的基地,公司前身為掖縣材料試驗機CHANG六十年代國家一機部定點硬度計生產廠,公司擁有專業技術人員200餘人,全力為各行業解決各種硬度測試難題、是試驗機行業生產金屬、非金屬材料硬度計重點企業,我公司主要產品有:布氏硬度計、可攜式硬度計......」,網頁下方留有與煙臺華銀公司地址等相關信息。
根據淘寶網查詢信息顯示,賣家「中科聯測」銷售「華銀洛氏硬度計HR-150A硬度計 硬度儀金屬硬度測試儀臺式 硬度機」,產品價格50元至9000元,顯示交易成功95筆,在該賣家展示的製造商授權書中載有下列字樣「中科聯測為煙臺華銀......公司的官方總代理商,此經銷商所有華銀系列產品均為華銀有限GS官方正品,為所提供鐵硬度計承擔質量保證及技術服務 授權日期:2017-01-03 至2019-01-02煙臺華銀......」,落款處蓋有煙臺華銀的公司印章。萊州華銀以此主張煙臺華銀通過淘寶網進行銷售非萊州華銀的產品,卻突出使用「華銀試驗儀器」字樣,故意混淆兩公司的商標和公司名稱,擾亂市場秩序。煙臺華銀則否認其向該賣家出具過該授權,並表示自己只銷售、不生產硬度計產品,且銷售的硬度計產品並不限於萊州華銀一家。
煙臺華銀的企業宣傳冊「公司簡介」中記載「煙臺華銀......坐落在膠東半島的美麗港城煙臺。公司凝聚了眾多科技人才,具有雄厚的技術儲備和研發能力,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硬度檢測儀器和金相製備設備......」宣傳冊第3頁展示了 HR-150A/HR-150B洛氏硬度計產品圖片,其產品的標牌上標明如下信息「產品名稱:數顯洛氏硬度計 產品型號:HRS-150 煙臺華銀......」,該產品非萊州華銀公司生產,是偽造產品。
上述事實有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商標註冊證、企業信息列印件、山東名牌產品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企業宣傳冊、銷售發票、公證書、公證費發票、律師代理費發票以及各方當事人當庭陳述等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本案系一起侵害商標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即:一是煙臺華銀侵犯了萊州華銀的涉案註冊商標專用權;二是煙臺華銀採取了對萊州華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編者註:鑑於規避廣告宣傳的嫌疑,本文將萊州華銀、煙臺華銀之後綴「試驗儀器有有限公司」省略;萊州華銀註冊商標圖樣圖樣予以簡略;煙臺華銀非法、非註冊標識亦刪減;上級有關部門的全稱亦用拼音替代,請給予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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