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的翡翠手鐲竟是染色石英巖
法院:商家應履行承諾假一賠十
華聲在線10月16日訊 網店承諾出售的翡翠飾品假一賠十,長沙市民劉風雲信以為真,先後購置了6件飾品。經第三方鑑定,手鐲的材質竟是染色石英巖。一怒之下,他將網店起訴至法院,要求店家兌現假一賠十的承諾。
今天,記者從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獲悉,法院支持了劉風雲的訴求,但僅對已鑑定的單品進行賠償。
劉風雲熱衷在網上淘貨,在淘寶中,一家翡翠首飾店的促銷活動吸引了他。該店推出廣告宣傳,承諾所售玉器均為翡翠A貨,假一賠十。2017年8月5日,劉風雲從該網店以優惠價248元購得一隻翡翠手鐲。之後,他又從該店購買了5隻天然緬甸翡翠手鐲,優惠後價格為228元/只。而且,所有購買手鐲均註明「手鐲子A貨冰種飄綠,女款玉石玉器,特價送證書」。沒多久,劉風雲陸續收到了翡翠手鐲。當他把玩其中一隻花248元購得的翡翠手鐲時,感覺重量與證書中註明的不一致,明顯要輕很多。莫非是買到了假貨?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劉風雲將手鐲寄送至廣東省地質科學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為染色石英巖手鐲。
拿到鑑定證書,劉風雲要求網店老闆李小波退貨並按十倍價格賠償,不料網店只退款不賠償。劉風雲起訴至天心區法院,索賠共計1.16萬元。
法院審查過程中,劉風雲只同意對5個未拆封手鐲中的1個進行司法鑑定。經湖南省黃金寶玉石製品質量監督檢驗授權站鑑定,確認所交付的樣品為漂白充填染色處理石英巖手鐲,與原證書標識不符。
法院認為,涉事網店在廣告中明確註明翡翠產品附帶有經鑑定為翡翠A貨的珠寶玉石鑑定證書,並承諾其店內產品檢測出來不是A貨翡翠,按照售價的10倍賠償。商家明顯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故法院支持劉風雲要求商家假一賠十的訴求。但由於劉風雲僅向法院申請對1個未拆封鑑定,無充分的證據證實另外4隻手鐲並非翡翠手鐲,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綜上,法院判令網店老闆李小波賠償劉風雲2480元。該判決作出後,商家自動履行了賠償義務。
■記者 楊昱 通訊員 周智勇 文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