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向區塊鏈: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機制

2020-12-26 新浪財經

來源:第一財經

原標題: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處理機制

引言

央行數字貨幣和以Libra為代表的全球穩定幣體現了區塊鏈在貨幣和支付領域的應用,已成為備受關注的前沿問題。全球穩定幣和央行數字貨幣除了應用於支付場景以外,也應用於金融交易場景。金融交易場景儘管受到的關注較少,但重要性一點也不低,而理解它的關鍵是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Post-trade Processing)。

金融交易後處理包含從交易完成(Trade Completion)到最終結算(Final Settlement)之間的過程,核心是證券和資金的清算和結算。在本文中,證券指可交易的金融資產,證券被發行以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資金指電子化的中央銀行貨幣(不包括現金)和商業銀行存款等支付工具;最終結算指證券和資金不可撤銷和無條件完成轉移的時刻。金融交易後處理既針對證券,也針對資金。如果資金也用區塊鏈處理,金融交易後處理就自然涉及央行數字貨幣和全球穩定幣。日本銀行與歐央行合作的Stella項目、新加坡金管局的Ubin項目和加拿大銀行的Jasper項目等都包含針對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試驗。不僅如此,用區塊鏈處理證券和用區塊鏈處理資金遵循相同的經濟學邏輯,都是用區塊鏈的Token範式替代帳戶範式。

因此,要理解區塊鏈在主流金融領域的應用,金融交易後處理是一個必須研究清楚的問題。這方面已有很多有價值的工作。2015年,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私募股權交易平臺Linq。2016年,上海票據交易所籌備組、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聯合若干商業銀行進行數字票據交易平臺原型系統開發,實現了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全生命周期的登記流轉交易和基於數字貨幣的券款對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結算功能。2018年,世界銀行發行全球第一個使用區塊鏈創建和管理的債券Bond-i。2019年,美國證券託管結算公司(Depository Trust &Clearing Corporation ,DTCC)提出Token化證券的交易後處理原則(DTCC,2019)。

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既涉及對區塊鏈的理解,更涉及對金融基礎設施的理解,不易研究清楚。隨著金融基礎設施一線專家的重視,已出現一批高質量的專業文獻。2017年,國際清算銀行(BIS)的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ommittee on Payments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CPMI)針對分布式帳本在支付、清算和結算中的應用提出了一個分析框架(CPMI,2017)。姚前(2019)討論了基於分布式帳本的金融基礎設施,特別是中央證券存管(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CSD)、證券結算系統(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SSS)、支付系統(Payment System,PS)和中央對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CCP)在分布式帳本下的新形態。但因為篇幅限制,他沒有展開討論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中的一些關鍵問題。2019年底以來,CPMI有三篇研究報告從不同角度討論分布式帳本對支付和證券結算的影響。CPMI(2019)討論了批髮結算Token(Whole Settlement Token),但其中的經濟學邏輯對用區塊鏈處理資金和證券都是適用的。在2020年3月《BIS季刊》中,Bench和Hancock(2020)討論了未來的支付體系,Bench et al.(2020)討論了未來的證券結算體系。

將這些研究報告綜合起來,可以看到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概貌和核心問題。這正是本文的寫作目標。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簡單介紹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核心組成部分,第三部分討論資金和證券Token化的經濟學邏輯,第四部分討論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關鍵機制,第五部分是小結。

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核心組成部分

這一部分為後文做鋪墊,因為只有了解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才能分析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早期證券採取實物形式,是紙質憑證(Paper Certificate),有無記名證券(Bearer Securities)和記名證券(Inscribed Securities)之分。

無記名證券無須在發行人處登記註冊,持有人即為受益人,有和現金一樣的匿名性。沒有人或機構記錄無記名證券的持有人信息,但無記名證券一旦丟失、被盜或被毀壞,持有人一般會遭遇完全的損失。無記名證券轉讓無需背書,交易也和現金一樣。交易雙方只要確認無記名證券的真實性,就能完成交易並交割證券,而無需第三方受信任機構協助。在完成清算和交收後,無記名證券交易過程即告結束。美國財政部在1986年以前曾長期發行紙質無記名國債(見圖1)。我國從1950年代發行的經濟建設公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庫券都是無記名(實物)國債。但無記名證券的監管難度較大,包括偽造、洗錢和逃漏稅等問題。

記名證券是目前實物證券的主要模式,遵循直接持有模式。根據香港交易所(2020),投資者持有實物證券,直接行使名下證券的權利,沒有託管風險(由中介機構託管持有的證券會有遺失風險),證券的所有權直接登記於證券發行人的登記冊。證券買賣後的交收需要交送實物憑證。1986年11月14日,鄧小平送給紐約證券交易所董事長約翰 範爾霖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就屬於記名證券(圖2)。目前,我國和澳大利亞已沒有實物股票,美國、中國香港、新加坡、韓國和印度等國家或地區仍有實物股票,但在交易前必須非實物化(Dematerialize,見下文)。因為實物證券的保存和交收對投資者意味著高昂成本和風險,投資者通常會將實物證券交由託管機構代為持有,這就衍生出間接持有模式。

要理解主流的證券持有模式,必須理解CSD的功能和運作模式。CSD使證券非實物化,使證券成為CSD帳戶中的電子記帳(Book-entry)科目,進而使證券非流動化(Immobilize),使證券交易不涉及紙質憑證的物理交割。CSD主要承擔三項功能:一是認證,公正並受信任地維護已發行證券的記錄;二是結算,將證券的所有權從賣出方轉給買入方;三是帳戶維護,建立並更新證券的所有權記錄。

在間接持有模式中,投資者通過代理人(包括CSD和經紀商、託管機構等市場中介機構)持有證券,證券登記冊上顯示的是代理人之名而非投資者之名。根據香港交易所(2020),間接持有模式可以細分為單層持有模式和多層持有模式(圖3)。在單層持有模式中,投資者為CSD的直接參與者,CSD為其參與者管理代理人帳戶。在多層持有模式中,最高一層通常為CSD,其下各層有各類金融服務提供者(比如經紀商和託管機構)以投資者的代理人身份行事。

不同國家和地區在證券持有模式上差異很大(香港交易所,2020)。我國主要是直接持有模式。投資者需要在中國結算(我國股票市場的CSD)實名開立證券帳戶,開戶程序可以通過獲授權的證券公司辦理。投資者的證券帳戶由總帳戶(即「一碼通」帳戶)及關聯的子帳戶組成。帳戶採取實名制,且有獨一無二的識別碼。中國結算負責維護投資者的證券帳戶資料及證券發行人的股份登記冊。投資者所持股份由證券公司代為託管,證券公司本身持有及代客戶持有的股份均存記於中國結算。我國的代理人帳戶僅限於通過中國香港代理人在「滬深港通」下持有股票的境外投資者。而美國和印度是間接持有模式,中國香港、新加坡和韓國等兼有直接和間接持有模式的特徵,都有代理人帳戶。代理人帳戶的存在,降低了對CSD的信息要求,但證券所有權信息「碎片化」,對帳難度較大。

完整的證券交易流程可以分為兩個環節。第一環節是交易,也就是證券買賣,需要一個中心化中介機構或多個中介機構來匹配買賣指令。比如,股票報單和撮合在交易所完成。第二個環節是交易後處理,分為清算和結算。清算主要是計算交易有關各方的證券和資金償付義務,一些償付義務會被抵消或軋差。清算也包括將交易信息發到第三方機構處對帳,並確認要結算的對象。結算指按照協議轉讓證券和資金的所有權,分為付券端(Delivery Leg)和付款端(Payment Leg)。其中,付券端指將證券從證券賣出方轉到證券買入方,付款端指將資金從證券買入方轉到證券賣出方。

付款端涉及PS。PS指一組工具、流程和規則,以在兩個或多個交易者之間轉移資金。支付分為批發支付和零售支付。批發支付發生在金融機構之間,與金融機構之間的證券和外匯交易,金融機構與CCP之間交易,以及金融機構之間融資有關。零售支付則與消費者和商業機構對商品和服務的購買有關,包括個人對個人(P2P)、個人對商業機構(P2B)、商業機構對個人(B2P)和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B2B)。

不管是批發支付還是零售支付,都有前端和後端之間。前端包括:一是資金來源,比如銀行帳戶;二是發起支付的服務渠道,比如零售支付App;三是支付工具。後端包括:一是清算,指支付指令傳輸和對帳過程,有時也包括結算前的交易確認;二是結算,指轉移資金以解除兩方或多方之間的償付義務。

在PS中有三種主要結算方式。第一種是實時全額結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RTGS),指逐筆全額結算支付指令。RTGS效率高,降低了支付有關各方的信用風險,但對流動性的要求更高。第二種是延遲淨額結算(Deferred Net Settlement,DNS),指對支付指令軋差後淨額結算。DNS能節約流動性,但軋差和結算都需要一定時間。DNS有結算風險,體現在兩個維度:一是信用風險,指收款方或付款方的支付服務商(Payment Service Provider,PSP,一般是商業銀行)在結算完成前違約造成的風險;二是流動性風險,指收款方可能延遲收到資金的風險。第三種是RTGS和DNS的混合模式。比如,如果付款方的PSP沒有足夠資金執行RTGS,PS提供流動性節約機制(Liquidity Saving Mechanism,LSM),將付款指令與其他支付指令軋差後才結算。

在幾乎所有國家,批發支付都用RTGS,並且RTGS系統通常由中央銀行所有並管理。在RTGS系統中,如果金融機構帳戶餘額不足,可能造成支付指令阻塞,為此中央銀行會為金融機構提供日間信用額度(Intraday Credit)。零售支付之前通常用DNS。

結算的一個主要風險是本金風險(Principal Risk),指因為資金支付與證券交割不同步,導致賣出方交付證券後無法獲得資金,或者買入方支付資金後無法獲得證券的風險。因此,金融交易後處理強調DvP原則——證券交割若且唯若資金支付。取決於付券端和付款端是全額結算還是軋差後淨額結算,共有三種DvP模式:一是DvP模式1,指證券和資金都是逐筆全額結算;二是DvP模式2,指證券逐筆全額結算,而資金軋差後淨額結算;三是DvP模式3,指證券和資金都是軋差後淨額結算。

三、資金和證券Token化的經濟學邏輯

(一) Token化的一般邏輯

正式討論前有必要先釐清三個概念:帳戶、Token和帳本。在本文中,帳戶對應Account。比如,證券記錄在CSD帳戶中,而電子化的中央銀行貨幣記錄在中央銀行存款準備金帳戶中,商業銀行存款記錄在商業銀行存款帳戶中。這些都是帳戶範式下的價值表達方式,資產的所有權和交易記錄都由中心化的帳戶管理者維護和更新。Token作為數字憑證,是另一種價值表達方式。帳戶範式和Token範式之間的比較可見鄒傳偉(2019a)。帳本對應Ledger,記錄資產所有權和交易,可以採取帳戶範式,也可以採取Token範式。

Token在存在形態上是一段計算機代碼,沒有任何內在價值。Token的價值來自於所承載的資產(資金和證券),需遵循三個規則。一是1:1發行規則。Token發行機構基於標的資產按1:1關係發行Token。用戶給Token發行機構1單位標的資產,Token發行機構就給用戶發行1單位Token。二是1:1贖回規則。用戶向Token發行機構退回1單位Token,Token發行機構向用戶返還1單位標的資產。在前兩個規則下,Token發行機構確保Token與標的資產之間的雙向1:1兌換。三是可信規則。Token發行機構必須定期接受第三方審計並充分披露信息,確保作為Token發行儲備的標的資產的真實性和充足性。在這三個規則的約束下,1單位Token代表了1單位標的資產的價值,帳本中每個地址的Token數量就記錄資產所有權信息,而地址之間的Token轉移記錄了資產交易信息。在Token有二級市場交易時,Token市場價格可能偏離標的資產的價值,但市場套利機制會驅動價格向價值回歸。一旦這三個規則沒有被全部嚴格遵守,市場套利機制的效果就會減弱,Token價格會與標的資產的價值脫鉤,但不一定完全脫鉤。

(二)資金的Token化

CPMI(2019)用下圖來說明批髮結算Token的機制設計,步驟如下:1.銀行A為購買Token,向Token安排帳戶(Token Arrangement Account)轉入資金;2.Token安排帳戶餘額增加,觸發Token發行者新發行等量Token;3.新發行Token轉給銀行A;4.銀行A轉Token給銀行B,這個轉讓是點對點的;5.銀行B贖回Token時,將一定數量的Token轉回Token發行者;6.Token贖回觸發Token安排帳戶轉出等量資金;7.這些資金轉入銀行B的帳戶。圖5顯示了批髮結算Token的發行、轉讓和贖回機制,體現了1:1發行和1:1贖回這兩個規則。圖5左邊是帳戶範式下的操作,右邊是Token範式下的操作,說明兩個範式之間應該有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即不同系統或機制之間在技術和法律上的兼容性。圖1的機制對資金的Token化普遍適用,不限於批髮結算場景。

根據姚前(2018)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的設計,為保證數字貨幣發行和回籠不改變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總量,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和數字貨幣之間有等額兌換機制——在發行階段,中央銀行扣減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至數字貨幣發行基金,並等額發行數字貨幣;在回籠階段,中央銀行等額扣減數字貨幣發行基金至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並註銷數字貨幣。如果將圖5中的Token安排帳戶理解成數字貨幣發行基金,把Token發行者理解成中央銀行,圖5實際上很好地描述了姚前(2018)的設計。另外,如果將圖5中的Token安排帳戶理解成Libra法幣儲備池,銀行A和B理解為Libra授權經銷商,Token發行者理解為Libra聯盟,圖5也符合Libra的設計方案(Libra Association,2019),只不過授權經銷商和法幣儲備池之間的交易單位是一籃子貨幣。

(三)證券的Token化

前文討論了資金Token化的經濟學邏輯,這個邏輯對證券Token化也適用。用Token代表證券時,既可以用Token代表已有證券,也可以新發行Token形式的證券。要理解Token化證券,最好方式是將其與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DR)相比較。Ubin項目和Jasper項目在介紹資金和證券Token化時,就直接用存託憑證這個概念。

存託憑證是在一國證券市場發行流通,代表境外公司有價證券(稱為「基礎證券」)的可轉讓憑證,每個存託憑證代表一定數量的基礎證券。存託憑證業務中有兩個核心機構:一是存託機構(Depositary Institution),作為存託憑證的名義發行人和存託憑證市場中介,為存託憑證投資者服務,包括存託憑證的發行、註冊、過戶和註銷等;二是託管機構(Custodian Institution),是存託機構在基礎證券發行國安排的銀行,負責託管存託憑證所代表的基礎證券。存託憑證按基礎證券是新增發行還是已有存量,分為融資型和非融資型的。

存託憑證可以與基礎證券進行跨境交易。在境內投資者向境內經紀商發出購買存託憑證的指令後,境內經紀商可以選擇在境內市場買入存託憑證,也可以通過境外經紀商在境外市場買入基礎證券,經存託機構轉換成存託憑證後賣給境內投資者(1:1發行規則)。在境內投資者向境內經紀商發出賣出存託憑證的指令後,境內經紀商可以選擇在境內市場賣出存託憑證,也可以通過境外經紀商在境外市場賣出基礎證券,同時存託機構註銷等量存託憑證(1:1贖回規則)。因為跨境交易形成的套利機制,存託憑證與基礎證券之間一般不會出現較大的價格差異。

Token化證券可以視為區塊鏈存託憑證(Blockchain Depository Receipt,BDR)或數字存託憑證(Digital Depository Receipt,DDR ),只不過主流存託憑證打通的是境外證券和境內投資者,區塊鏈存託憑證打通的則是同一證券的帳戶形態和Token形態(圖6,其中藍色箭頭表示帳戶操作,橙色箭頭表示Token操作)。存託機構在證券Token化中居於核心地位。存託機構按照存託協議的約定持有基礎證券,委託託管機構託管,並在區塊鏈上簽發代表基礎證券的Token憑證。不難看出圖5和圖6之間的同構關係:Token安排帳戶對應著存託機構的證券帳戶,Token發行者對應著存託機構。存託機構可以是商業銀行或證券公司,也可以是證券交易所或CSD。如果CSD擔任存託機構,就是姚前(2019)說的CSD與SSS融為一體的情況。

以上討論了資金和證券Token化的經濟學邏輯。應該說,這個邏輯並不複雜,但法律問題複雜得多。CPMI(2019)提出,要研究Token持有者的法律權利,以及Token持有者、Token發行者與Token的儲備資產之間的關係。比如,Token持有者是對Token發行者有索取權,還是對Token的儲備資產有索取權?如果是後者,Token持有者是作為個體還是作為一個整體對儲備資產有索取權?這會造成不容忽視的合規風險和操作風險。對帳戶範式下的金融交易後處理,已有長期探索和研究,建立了一系列風險緩釋和管理機制,而Token化證券的法律基礎仍有待研究。

四、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關鍵機制

(一)必要性與合理性分析

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是從帳戶範式到Token範式的轉換。但僅靠範式轉換不足以支持在金融交易後處理中引入區塊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關鍵要證明區塊鏈能提高效率,降低風險,並保留目前模式的優點。

在證券的間接持有模式中,一筆交易涉及多個中介機構,比如CSD、託管機構(可以有多層)、交易所和經紀商等。每個中介機構都使用自己的系統來處理、發送和接收交易指令、核對數據以及管理差錯等,並維護自己的交易記錄。每個中介機構使用的數據標也準都不統一。這些都會產生大量成本,並增加中介機構之間對帳的難度。這些問題在證券多層持有時更為明顯。

如果CSD的結算和帳本維護功能通過區塊鏈來實現,那麼的CSD與SSS融為一體,所有市場參與者共享一個帳本,將帶來以下好處:一是通過分布式、同時化和共享的證券所有權記錄來簡化和自動化交易後處理工作,降低CSD和各種中介機構在後臺對帳和確認交易細節信息的工作量;二是縮短結算所需時間,減小結算風險敞口;三是因為交易有關信息由交易雙方共享,能促進自動清算;四是縮短託管鏈,使投資者可以直接持有證券,降低投資者承擔的法律、運營風險以及中介成本;五是可跟蹤性好,透明度高;六是去中心化、多備份能提高系統安全性和抗壓性(CPMI,2017)。最後,Token化證券的持有者可以通過智能合約編程,對證券進行自動化管理,以實現靈活的風險轉移、對衝和資源配置等功能。帳戶體系也能對證券進行自動化管理,但由中心化的帳戶管理者實現,而Token化證券則把自動化管理能力下放到證券持有者。對Token的可編程性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鄒傳偉(2020)。但Bech et al.(2020)認為自我執行合約可能引發風險傳染和放大順周期性。

Token化證券要實現以上好處,需滿足以下前提:一是CSD很好地履行認證功能,確保已發行證券信息的真實性。二是區塊鏈上的記錄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已指出這個問題。三是區塊鏈能保證結算的最終性(Settlement Finality)。這個問題對聯盟鏈難度不大,但一些公鏈因為存在分叉的可能性,只能在概率意義上保證結算的最終性。四是能實現DvP。五是能有效處理差錯和例外情況,區塊鏈不可篡改的特徵客觀上增加了這個問題的難度。六是在可能有多方參與驗證的情況下,確保交易信息的保密性。七是運營層面的問題,包括身份管理、系統可拓展性以及與現有流程和基礎設施的互操作性。接下來先討論第五至七點(帳本管理問題),再討論第四點(DvP可行性問題)。

(二)帳本管理問題

Bench et al.(2020)提出從以下維度理解帳本管理問題。第一個維度是誰有權驗證帳本。在帳戶範式下,只有中心化的帳戶管理者有驗證權,它們的信譽和權威非常重要。比如,在支付中,商業銀行驗證存款帳戶所有者的身份;在證券交易中,CSD驗證證券帳戶所有者的身份。而在Token範式下,理論上任何人都可以驗證Token交易是否符合事先定義的算法規則。可以把前者稱為基於機制設計的信任,把後者稱為基於技術的信任。

第二個維度是誰有權更新帳本,存在兩種情形。一是無需許可的,理論上任何節點都可以驗證交易並更新帳本,通過共識算法決定在某一時點上由哪個節點行使這一權利。二是需要許可的,只有受信任的機構才可以驗證交易並更新帳本。如果只有一個節點可以更新帳本,那就與帳戶範式無異。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Token範式也有價值。比如,人民銀行的DC/EP原型系統可能使用基於UTXO(Unspent Transaction Output)模式的中心化帳本。這個中心化帳本體現為數字貨幣發行登記系統,由中央銀行維護。因為中央銀行的信用顯著高於商業銀行和其他私營機構,沒必要在DC/EP中引入分布式信任機制,所以DC/EP使用中心化帳本是有道理的(鄒傳偉,2019b)。

第三個維度是誰有權使用帳本(即發起交易),存在兩種情形。一是公共的,任何人或機構都可以發起交易。二是私有的,只有受信任的人或機構可以發起交易。這種情形與帳戶體系中的權限管理類似。

第四個維度是誰有權查看帳本,存在兩種情形。一是非等級的,任何人或機構都擁有帳本的完全備份,並獲知帳本內的全部信息。二是等級的,只有部分人或機構才擁有帳本的完全備份。

(三)DvP可行性問題

一些項目測試了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能否實現DvP。這個問題的複雜性在於,對金融交易後處理的付券端和付款端,既可以用Token範式,也可以用帳戶範式,共有四種不同組合。表1說明,每種組合都能找到對應的項目。

表1中值得特別說明的是付券端和付款端都用Token範式的組合。根據姚前(2019)介紹,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中,對數字票據的資金結算設計了兩套方案:一是鏈外清算,即採用RTGS清算(對應表1中付券端Token範式 vs 付款端帳戶範式);二是鏈上清算,即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結算。試驗結果發現,央行數字貨幣的引入大幅簡化了票據交易流程,可實現自動實時的DvP、監控資金流向等功能。而如果採用鏈外清算,則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優勢將大幅縮水,與傳統電子票據系統差異不大。這說明,證券Token化後,必須配合資金Token化,才能發揮區塊鏈在金融交易後處理中的潛力。

付券端和付款端都是Token範式這個組合存在兩種情形(圖7):一是付券端和付款端使用同一個Token體系(也就是同一條區塊鏈),稱為單帳本DvP(Single-ledger DvP)。對單帳本DvP,資金和證券記錄在同一帳本。兩個交易對手方各自確認交易指令之後,原子結算(Atomic Settlement)智能合約可以協調清算和結算,使得證券和資金同時完成轉讓。Jasper項目和Stella項目認為,DvP模式1(即證券和資金都是逐筆全額結算)在這個情形下可行。因此,需要看到在去中心化環境下軋差後淨額結算的難度比較大。

二是付券端和付款端使用兩個不同的Token體系(也就是兩條不同的區塊鏈),稱為跨帳本DvP(Cross-ledger DvP)。對跨帳本DvP,資金和證券記錄在兩個不同的帳本,需要帳本之間存在某種機制將兩種資產的交易聯繫起來,有兩種可能方法。第一種是由一個中心化機構在兩條區塊鏈上協調證券和資金的轉讓。第二種是由哈希時間鎖協議(Hashed Time Lock Contract,HTLC)。但能否在所有場景下都實現DvP仍是一個需要研究的問題。Jasper項目認為,跨鏈結算可能有本金風險。Stella項目測試發現,使用HTLC的跨帳本DvP可能發生結算失敗,並導致兩種不同結果。第一種結果是資金和證券被退還給各自原始持有人,兩個交易對手方都不會承擔太大風險,但會面臨重置成本風險(Replacement Cost Risk,指因結算失敗而不得不重新交易但當前市場條件轉差的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第二種結果是資金和證券都會被一個交易方獲得,另一方會承擔較大的本金風險。

五、小結

本文在總結關於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文獻的基礎上,試圖回答下列問題:在區塊鏈上發行和交易證券是什麼原理?央行數字貨幣怎麼應用於金融交易場景?區塊鏈應用於主流金融領域會是什麼形式?應該說,本文的回答非常初步。對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還有大量的經濟學、技術、法律和商業拓展問題需要研究。

第一,資金和證券Token化的經濟學邏輯不複雜,但法律問題尚無清晰答案,主要體現為Token持有者的法律權利,以及Token持有者、Token發行者與Token的儲備資產之間的關係。

第二,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目前分析表明,在證券的間接持有模式中引入區塊鏈,有助於縮短託管鏈條,降低對中介機構的依賴,簡化對帳工作量,從而縮短結算流動並提高結算效率。這些改進對證券多層持有更為明顯。但在我國資本市場(包括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這樣的直接持有模式中,區塊鏈的改進作用還有待測試。

第三,我國在數字票據交易平臺的試驗表明,證券Token化後,必須配合資金Token化,才能發揮區塊鏈在金融交易後處理中的潛力。因此,區塊鏈應用於金融交易後處理,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

第四,區塊鏈會為金融交易後處理帶來新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1.結算的最終性;2.有效處理差錯和例外情況;3.在去中心化環境下軋差後淨額結算的可行性;4.跨帳本DvP的可行性。

(作者系萬向區塊鏈公司首席經濟學家)

相關焦點

  • 萬向區塊鏈肖風最新演講:何謂區塊鏈的應用價值?
    文 /肖風博士,萬向區塊鏈董事長兼總經理 來源:萬向區塊鏈 華夏基石e洞察已獲授權,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 萬向區塊鏈年度回顧:乘風破浪的2020——應用篇
    2020年行將結束,這一年,區塊鏈行業讓你印象最深的是什麼?是公鏈生態的爆發式增長?還是區塊鏈應用的蓬勃發展?亦或是政策方面的重大利好?萬向區塊鏈於2020年年末,推出四篇重磅年度回顧系列文章:《公鏈篇》、《應用篇》、《服務實體經濟篇》和《監管篇》,記錄一個乘風破浪的區塊鏈發展之年。
  • 對話雲象區塊鏈首席架構師黃步添 金融領域是區塊鏈應用主戰場
    2016區塊鏈國際峰會日前在京舉行。峰會圍繞「區塊鏈行業解決方案、未來發展趨勢、技術應用拓展、大數據金融應用」等話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期間,雲象區塊鏈創始人兼首席架構師黃步添接受了中國新通信雜誌社記者專訪。
  • 肖風:第六屆萬向峰會演講全文——區塊鏈應用模式的終極猜想
    10月27日,由萬向區塊鏈實驗室主辦的第六屆區塊鏈全球峰會在上海外灘W酒店盛大開幕。萬向區塊鏈董事長兼總經理肖風博士發表了題為《區塊鏈應用模式的終極猜想》的演講。肖博士認為,區塊鏈技術將在優化改進的過程中迎來應用的大規模爆發。
  • 區塊鏈技術在商業銀行的應用分析與展望 - 專注金融科技與創新...
    區塊鏈技術並非無所不能,僅適用於部分應用場景(如圖1所示)。一是應用場景具備良好數據基礎、信任機制存在問題。區塊鏈技術的應用需要基於完善的資料庫體系及多方寫入的數據機制。若寫入方與現存的數據來源方利益一致,不存在信任問題,或存在可信賴的第三方,則區塊鏈技術不適用。二是信息的公開範圍決定技術模式。
  • 區塊鏈應用與發展研討會在京舉辦 區塊鏈將在多領域實現落地應用
    基於以上行業現狀,NiuBCoin舉辦區塊鏈應用與發展研討會,邀請業內大咖分享區塊鏈技術應用前沿分析、共同探討區塊鏈技術多方面轉型之道,展示領先區塊鏈技術與解決方案,助力以科技為驅動力的全新金融生態構建,同時讓機構投資人有機會抓住新技術時代開端。
  • 2018區塊鏈供應鏈金融論壇將舉辦
    2018年,區塊鏈在國內不斷掀起熱潮,整個行業都在不斷地探索各類落地場景,真可謂區塊鏈如此多嬌,引得無數英雄競折腰。5月25日,廣州。「2018中國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創新應用高峰論壇」隆重召開。本峰會前瞻最新趨勢,聚焦商業應用,是國內首場聚焦於落地應用層面的區塊鏈+供應鏈金融盛會。
  • 區塊鏈涼了嗎?真沒有,應用模式已經有譜了
    採用了區塊鏈技術,可以將交易信息在全網廣播,可以防止交易篡改,可以在參與主體的範圍內促進共識的達成,因此多個領域在進行應用嘗試。這種思路既包括企業內部自己開發技術形成解決方案,也包括技術公司為應用場景提供解決方案。這類應用就是為實體經濟提供行業解決方案的模式,基本都是採用聯盟鏈的形式。有限節點參與,把業務鏈上的參與方納入進來。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目前嘗試區塊鏈應用,主要就是這種行業解決方案的模式。
  • 區塊鏈到底是啥通俗點什麼意思 區塊鏈作用特點應用前景意義介紹
    這番來自最高層的定調意味著區塊鏈引導技術變革的地位得到了中央的認可。  區塊鏈到底是啥通俗點什麼意思  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分布式數據存儲、多中心的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和加密算法等多種技術在網際網路時代的創新應用模式。  通俗地說,可以把區塊鏈比作一種「帳本」。
  • 區塊鏈技術前沿報告2020
    區塊鏈技術已在供應鏈金融、信貸融資、跨境支付、資產證券化、電子籤章等金融細分領域得到廣泛的應用。在技術方面,區塊鏈分布式帳本、塊鏈式結構、共識機制、時間戳等技術的應用,有效提升鏈上信息的篡改難度和可追溯性、緩解信息不對稱現象;與加密技術的結合有助於提升隱私保護力度、降低數據洩露風險;點對點網絡的運用有助於實現信息並行傳遞、提升業務處理效率;智能合約的引入則有助於實現業務流程的自動化執行,並可用於融資、支付結算、信息存證及流通、資產證券化等場景,以增加信息可信度,緩解重複交易,提高相關參與方信息交流積極性和業務處理效率
  • 基於全球性的金融區塊鏈開源項目Zipper介紹
    將大大降低現有金融業務的開發和使用成本,加速推進區塊鏈金融應用的進程。 共識機制 Zipper公鏈採用的共識機制是Tendermint,該共識提供了一個高性能、高一致性且安全的共識引擎,嚴格的分叉問責保證能夠控制作惡的行為。
  • 供應鏈金融+區塊鏈創新高峰論壇大會落幕
    另外一方面,企業方應該慎重思考到底需不需要用區塊鏈,要充分考慮區塊鏈的應用成本,考慮應用場景及資料庫,是否需要多方寫入,寫入方是否可信,是否願意信任第三方,是否需要系統控制權,交易可否公開等。基於「區塊鏈+」的供應鏈金融創新服務解決方案總觀中國實體經濟,中小微企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 馬雲:區塊鏈不是泡沫,比特幣是泡沫!那麼區塊鏈到底是什麼?
    在馬雲看來,今天比特幣是泡沫,區塊鏈才是核心技術。區塊鏈不是金礦,區塊鏈是打開數據金融的金礦的一個巨大工具和應用,也是一個數據時代隱私和安全的解決方案。 在這裡,我們必須要強調比特幣並不等同於區塊鏈,而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個最早期也最典型的應用範例。這個應用範例的問世打開了區塊鏈的潘多拉魔盒,讓虛擬的網際網路世界開啟了價值互聯的時代,其核心是依靠技術手段建立一種無需第三方擔保的安全可信任的機制,讓人人可以參與其中。
  • 雲象區塊鏈創始人黃步添:區塊鏈技術帶來的價值才是應用的驅動力
    雲象區塊鏈是一家區塊鏈技術服務商,旨在打造全球領先的企業級區塊鏈技術平臺,服務領域包括金融、供應鏈、不動產登記、徵信等。雲象區塊鏈通過優化共識算法和硬體加速提高整個公鏈的性能,解決了現有公鏈存在的諸如效率低、安全性差等問題,致力於為企業級用戶搭建高性能區塊鏈底層技術,加速區塊鏈在商業領域的應用和落地。
  • 鏈博科技區塊鏈應用解決方案入選人民網《中國區塊鏈應用藍皮書...
    近日,由人民網區塊鏈研究院策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區塊鏈應用藍皮書:中國區塊鏈應用發展研究報告(2020)》(下稱「藍皮書」)正式出版發行、發售。總報告主要對2019年度我國區塊鏈應用發展基本狀況、總體特徵和機遇與挑戰等做了總結。其中,行業應用篇共優選8個區塊鏈應用解決方案,涉及區塊鏈在教育、智慧養老、精準扶貧、智慧交通、農產品溯源和農地信用評估、供應鏈金融、能源、政務等領域的應用發展現狀和趨勢,總結區塊鏈在上述領域的研究應用現狀與解決方案。
  • 區塊鏈主流跨鏈技術概述
    什麼是跨鏈?字面上理解即為信息或者價值跨越不同公鏈協議進行互通互換。區塊鏈之間互通性的問題一直限制了區塊鏈的應用空間,而跨鏈機制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將原本不同的、獨立的區塊鏈上的信息、價值進行交換和流通。如果把公鏈當成一個個區塊鏈島嶼,那麼跨鏈就是連接這些島嶼之間的橋梁。
  • 隨機數在區塊鏈中的應用和生成機制
    區塊鏈的出現,讓人們看到了生成更公平的隨機數的可能。而隨機數對於區塊鏈本身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到底隨機數在區塊鏈中有哪些應用場景?區塊鏈又是如何產生更可靠的隨機數的呢?即每個節點在出塊的同時生成一個隨機種子,並對該隨機種子進行加密處理,將生成的密文包含在區塊頭中,同時獲取該節點上次出塊時生成的256位隨機種子明文。結合區塊頭中的明文和密文,就可以對節點生成的隨機數種子進行驗證,確保不可篡改。
  • 於佳寧:區塊鏈應用將主要落地區塊鏈+大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
    火幣大學《區塊鏈超入門》、《區塊鏈思維導論》、《從0到1全面學透區塊鏈》等音頻課程更是影響數萬人,帶動了一代人投身於區塊鏈事業。 這一系列課程主要針對區塊鏈行業的創業者、投資人和高管從業者,也面向行業外有志於投身區塊鏈行業的精英,課程內容包括區塊鏈產業應用、區塊鏈前沿技術解析、通證經濟學、區塊鏈社群與治理、數字金融體系、數字資產等等。
  • 源廬加佳大宗領域的區塊鏈新應用
    據悉今年初,中科院大學數字經濟與區塊鏈研究中心撰寫的《區塊鏈金融產業全景及趨勢報告》指出:「區塊鏈天然適用於改造支付清結算系統,在數字貨幣及支付、證券等金融產品登記交易、數字票據及信用證創新等領域具有突出意義。」
  • VNT Chain(維特鏈):僅公鏈技術不足以讓區塊鏈落地
    以太坊自不必多說,性能低下一直是其最大的軟肋,EOS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處理速度問題,但也存在諸多不足,沒能真正商業應用。但為大多數區塊鏈愛好者所不知的是,區塊鏈其實早就有了很好的商業應用,那就是聯盟鏈Hyperleger,IBM、英特爾、摩根大通等知名公司都是裡面的聯盟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