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15: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近日,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草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我省實施好「十年禁漁」政策要求作出具體明確。《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施行。
禁捕範圍
長江流域四川境內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
四川境內長江幹流及其一級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幹流及其一級支流,一級支流指直接與長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連接的河流;
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範圍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禁捕時間
禁捕範圍內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已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外的禁捕水域暫定自2021年1月1日0時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宣布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
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時間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對專項(特許)捕撈作了說明
禁捕期間,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和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
對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提了要求
在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內違法捕撈天然漁業資源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等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處理。
每年3月1日至6月30 日,全省天然水域禁止捕撈作業、 遊釣、水禽放養、扎巢取卵和挖沙採石,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雅安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氣候、水溫等情況適當調整上述禁止行為的時間,但每年不得少於4個月。其他時段的娛樂性遊釣按有關規定執行。
那麼,問題來了!
禁捕了,休閒遊釣如何規範管理?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禁捕通告發布後,禁捕範圍和時間內生產性捕撈行為已明令禁止,無序遊釣行為或將成為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重要因素,需要進一步完善遊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遊釣管理機制,遏止利用或變相利用遊釣進行捕撈生產的行為,防範天然水域釣獲物上市和進入餐飲環節。
此外,按照《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禁止遊釣,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雅安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氣候、水溫等情況適當調整禁止遊釣的時間,但每年不得少於4個月。其他禁捕時間內,原則上水生生物保護區禁止遊釣,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經嚴格科學論證可不劃為禁釣區。近期,農業農村部將出臺相關文件對休閒遊釣進行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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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是長江上遊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全省96.6%的水系屬於長江水系,地表水資源佔長江水系徑流的1/3,流域面積接近長江經濟帶總面積的1/4,在長江流域生態安全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2016年,原農業部在我省長江流域赤水河段開展了禁捕退捕工作試點,從2017年開始我省赤水河流域開始常年禁捕。2018年,在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社部的統一部署下,我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全面推進,2020年1月1日開始,全省水生生物保護區已實現全面禁捕。截至9月28日,我省全部完成10257艘合法漁船及捕撈許可證回收處置,全面完成16480名漁民退捕和安置保障。
原標題:《長江禁捕!四川省八部門聯合發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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