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鄧文博
三岔湖位於成都東部新區核心地帶,240公裡湖岸線,溼地面積達3平方公裡,島類繁多,山、水、島交相輝映。作為能夠提升城市價值的生態本底,三岔湖水環境保護至關重要。
12月1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水務局獲悉,《成都市三岔湖水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分別從總則、規劃控制、湖區水域保護、綠化控制帶保護、外圍控制區保護、法律責任以及相關附則等方面對三岔湖水環境保護進行了系統地闡述。
湖區水域保護
按照不低於國家Ⅲ類標準執行
在水質保護方面,《條例》明確,三岔湖湖區水域水質依照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標準從嚴保護,按照不低於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執行。
在島嶼管理方面,三岔湖島嶼的旅遊項目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三岔湖區域專項規劃實施,並與自然景觀相協調。禁止個人向湖中亂扔生活垃圾和在島嶼內丟棄生活垃圾。島嶼內經營單位產生的固體廢物應當分類集中收集,依照相關規定轉運和處理,採取防範措施避免廢物洩漏,不得丟棄、傾倒湖中和就地掩埋、焚燒。
在船舶管理方面,《條例》禁止船舶擅自駛入湖區。管委會應當對三岔湖湖區船舶實行總量控制。管委會協同交通運輸、水行政、農業農村、文廣旅、體育等部門進行船舶管理。對擅自駕駛船舶入湖的違法行為,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條例》禁止在三岔湖湖區水域從事行為包括:圍湖造地、圍墾種植、網箱養殖、家禽養殖等;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捕獵野生動物、撿拾鳥卵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以及採摘水生植物和私自投放水生生物;向水體排放超過標準的汙水等。
綠化控制帶保護
加強湖泊溼地和湖岸線保護
《條例》明確,禁止在綠化控制帶內新建、擴建、改建除水利、公園、市政、文化、體育等公共公益設施外的項目。除水利設施和天府奧體公園規劃的重大功能性項目外,公共公益設施佔地面積佔綠化控制帶總面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同時,公園城市主管部門應當在綠化控制帶內採取保護現有樹木植被、實施補植補造等措施,保護沿岸生態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管委會應當加強綠化控制帶內湖泊溼地和湖岸線保護,在湖濱帶設置生物多樣性保護、水質淨化、水土保持與護岸等功能區。
同時,《條例》明確禁止在綠化控制帶範圍內放牧、露營、野炊、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等其他可能汙染水質的休閒娛樂活動;在綠化控制帶和三岔湖水域範圍內亂扔塑料泡沫、包裝袋、玻璃瓶、飲料罐和其他汙染物;在湖區獵捕野生動物、撿拾鳥卵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以及採摘水生植物和私自投放水生生物;在三岔湖水域內洗澡、便溺、洗滌汙物,以及未在規定範圍內垂釣和遊泳等行為,由管委會依據法定職責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四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外圍控制區保護
建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
《條例》指出,在外圍控制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從事可能汙染三岔湖區域水源的生產建設活動。禁止在外圍控制區入湖河流設置入河排汙口,但經依法批准的生活汙水處理項目除外。同時,外圍控制區內應當建設城鄉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做到城鎮和二十戶以上農村集中居住區汙水全收集、全處理。汙水收集管網尚未覆蓋的地區,禁止水汙染物直接排放,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汙水循環利用、對汙水進行處理,防止汙染水環境。
《條例》還就農業綠色發展提出要求。外圍控制區內鼓勵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建立區域農業循環利用機制,鼓勵施用生物有機肥料、生物農藥等綠色生產物資,做好農膜等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實施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開展秸稈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等,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在外圍控制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設項目,開展湖區生態修復、動植物溼地保護活動,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要求,保證行洪暢通,確保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不得破壞水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