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是火災高發期,往年因用火等引發的各類火災事故,尤其是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的行為,成為元宵節大部分火災的「罪魁禍首」。
不過,今年的情況似乎有所不同。3月1日,記者調查發現,在臨沂市民文明環保意識的提升以及相關部門的嚴厲管控下,孔明燈銷售十分冷淡,甚至出現市民想買沒地方買、商家想賣卻沒有貨源的情況。今年的孔明燈,似乎要「飛」不起來了。
記者走訪站前農貿市場附近多個攤位,均未發現孔明燈的身影。
■調查
商家無貨可進且不敢賣 城區多處市場無「燈」可賣
隨著元宵節的臨近,花燈、煙花爆竹、孔明燈的銷售迎來高峰。1日,記者走訪城區多處銷售市場卻發現,孔明燈幾乎消失。
位於市區金源路與沂蒙路交會附近的站前農貿市場,是往年元宵節銷售花燈、煙花爆竹、孔明燈商家最為集中的地段。上午11點,記者來到該處發現,道路兩側已經有不少商家擺起了攤位,貨架上擺滿了各類花燈。
然而,記者一連走訪了五六個攤位,均未發現孔明燈的身影。「今年查得那麼嚴,誰還敢賣孔明燈啊!」一位攤主告訴記者,相關部門正在嚴查孔明燈和煙花爆竹,一旦被查到銷售孔明燈,就會被重罰,所以今年大部分攤位都不敢賣。
「孔明燈不僅是不敢賣,就是想賣,都沒貨。現在連貨都進不到啦。據說今年嚴打,許多作坊、小工廠都不做了,而且批發商也不敢從其他地方進貨。」在此處經營多年的攤主李女士告訴記者:「今年的孔明燈很可能見不到,一是商家不敢賣,二是放的人也少啦。因為相關主管部門不但嚴查生產、銷售環節,一些廣場、河邊燃放集中的場所也會有執法人員監控查處,禁止燃放孔明燈。」
隨後,記者在城區平安路、前十街等往年銷售孔明燈攤位較多的區域觀察發現,僅有一處攤位近幾天銷售過孔明燈。「我這裡也只有8個,一上午就賣掉了,這還是前些天進的貨,現在已經沒地方進貨了。」這位攤主說。
■部門
聯合專項整治嚴查生產、銷售、燃放情況
花燈銷售攤位上鮮見孔明燈的蹤影,這自然離不開相關主管部門的嚴打整治以及市民文明環保意識的提高。
近日,市公安局下發《關於開展孔明燈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問題的整治工作,嚴禁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凡違規生產、銷售的單位和個人,公安、安監、工商等綜合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為鞏固春節期間消防安保成果,紮實做好今年元宵節的消防安全工作,從2月22日開始,我市各級公安、消防部門積極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全市重點消防單位、汗蒸、足療等人員密集場所、燈展現場,全力確保元宵節消防安全。
據悉,此次集中行動重點排查煙花爆竹等各銷售場所是否持有經營許可證,防火設備是否齊全有效,是否張貼明顯的「禁止煙火」安全標誌,是否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到位,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培訓等情況。元宵節期間,我市公安、工商、安監、城管執法等部門將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制止製造、銷售、施放孔明燈行為。
此外,為切實做好元宵節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元宵節前期,消防部門聯合公安派出所檢查老舊小區內存在亂堆亂放易燃物品的情況;元宵節當晚,全市消防將全面進入二級戰備,還將在燈展現場,一些大型賓館、酒店、商場及公共娛樂場所實行動態執勤,現場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火災防控措施,加強現場監護,及時查糾違規燃放行為。同時各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以及各類基層網格組織、治安聯防隊、保安巡邏隊、區域聯防組織、微型消防站等部門將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尤其重點加大對孔明燈販賣、燃放多發區域路段以及轄區內機場、公園、廣場、加油加氣站、燃氣儲備站、可燃物資倉庫的巡防力度,巡查監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販賣、燃放孔明燈行為,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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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門:元宵節當天氣象條件不適宜燃放煙花爆竹
元宵節當晚,是人們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最為集中的時段,當晚的空氣品質著實讓人擔憂。那麼,今年的元宵節,空氣品質將如何,氣象條件又是否適宜燃放煙花爆竹呢?
3月1日,記者從市環保部門了解到,經氣象預測,3月1日白天,高層環流逐漸趨於平直,中低層以偏北氣流為主,後期地面受高壓影響風力較大,汙染物擴散氣象條件較好,較有利於空氣汙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3月1日全天,我市城區空氣品質指數為60至90,空氣品質為良,首要汙染物為PM10。
3月1日夜間到2日白天,中高層環流較為平直,低層受西南氣流控制,汙染物擴散氣象條件一般,對空氣汙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無明顯影響。經會商預測,3月2日全天,我市城區空氣品質指數為90至120,空氣品質為良至輕度汙染,首要汙染物為PM2.5。
也就是說,3月2日元宵節當天,氣象條件不利於汙染物的稀釋,如果大肆燃放煙花爆竹,無疑將嚴重加劇空氣汙染。
溫馨提示
煙花爆竹易「闖禍」燃放要選好地點
據消防部門介紹,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在堆垛、草料、秸稈等可燃物多的農村以及人口相對密集的城區,高空燃放煙花,掉落的未及時熄滅的爆竹煙火,極易引發房屋、外牆保溫材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場所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無論是為了減輕空氣的汙染,還是為了防止火災、保護人身安全,都應當做到少放或不放煙花爆竹。即便是確需燃放,也應當注意地點、周邊環境等因素,更要避免在半夜燃放。
市消防部門提醒,燃放煙花爆竹前,一定要仔細閱讀煙花爆竹上的燃放說明,按正確的方法去燃放。同時,要注意選擇安全場地,燃放煙花爆竹時,切勿在加油站、露天火場、柴草堆處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不可在建築物室內、陽臺、走廊等地燃放,更不能對著人和建築物、可燃物燃放,以免造成火災和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