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青春,怎麼少得了那個讓自己情竇初開,初嘗戀愛滋味的人?愛情很奇怪,看不見摸不著,沒有任何預兆,就突然發生了。
他是一名轉學生,程是他的好朋友。那天,程帶著他在校園裡熟悉環境。程是一位喜歡我的學長,校園裡碰到我,就上前跟我套近乎。
他一直默默地站在程身旁,也不看我,只是若有所思的想著什麼,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他。
毫無預兆的,那一眼讓我莫名地感到心跳加速,心底有一股強烈的欲望想要認識他、了解他。我想,這應該就是一見鍾情吧。
從那時起,我開始關注和他有關的一切事物。我能夠遠遠的一眼認出球場上的他,哪怕他們都穿著一樣的球衣。我也能夠遠遠的聽到他和別人在低語,他的聲音在我耳朵裡是那麼的特別,無法忽略。
我不允許自己懦弱地只能暗戀,但我也沒有勇氣大聲說出自己喜歡他。怎麼辦呢?既要矜持又要讓他知道,還不想讓別人知道。
最終,面子輸給了愛情,為了讓他知道我喜歡他,我做了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我利用了程去接近他。
愛情很簡單,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喜歡,藏也藏不住,不喜歡,裝也裝不來。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關注他,也許是問的次數太多,也許是我的表情洩了密,總之,我的心思就看穿了。
程正式向我表白,希望我能夠接受他,在得到我的明確拒絕後。程把一切的錯都歸結於他,認為是他橫刀奪愛,於是和他斷絕了來往。
我和他的故事從此開始了。這一段在我腦海中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愛情,事實上平靜的如無風的湖面一般,水面上能倒映出我們青澀的樣子。
我們每天會在放學的路上相遇,聊聊學習,聊聊生活,聊聊八卦,總之,話題不重要,重要的是身邊有他。
我們很喜歡對方,但從來不會有任何的越軌行為。從相識到分開,我們中間始終保持著50公分的距離。這段距離,是他給我最深的愛。
曾經有閨蜜跟我說,如果一個男生不想跟你有親密接觸,那就證明他不喜歡你。當時我還傻乎乎問了他這個問題,他說:「我喜歡你,所以我想保護你。」
老天真的待我不薄,在青春時期給了我一段最純潔的愛情。如果沒有他當初的保護,如今的幸福也許就不存在了。
俊男美女、金童玉女、天生一對,都是同學們給我們倆的註解。我們是公認最有可能從初戀走進婚姻的人,然而,我卻親手打破了所有人的期待。
因為倔強的我,想要飛得更遠,飛得更高,去看看這個世界有多精彩。我想要證明自己,沒有好的出身,靠自己的努力也能活成心中的模樣。
而他,更偏愛平平淡淡的生活,年幼無知的我以為,他和我的未來無法融合,所以,我放棄了他,獨自走上了異鄉的路。
他很好,從頭到尾一直在愛護著我,關心著我,保護著我,而我,任性的吸引了他的目光,任性的奪得他的寵愛,然後,又任性的放棄了他。
對比之下,我真的太自私了。因此,對他,我一直心懷愧疚。我偶爾會想,如果我不離開,他是不是變得更優秀。
為此,我曾哭哭啼啼地向他道歉,我說:謝謝你愛我,謝謝你保護我,對不起,我在你最需要的時候離開了你。他笑呵呵地就原諒了我,他說:「愛過,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