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改委近日發布通知,根據市政府審改辦《關於取消3項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證明的通知》要求,取消居民用水、用氣停車三項涉及群眾辦事證明,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通知已於2018年11月13日起執行。
用水用氣方面,取消了居(村)委會對多人口家庭開具證明的規定。2014年,市發改委曾發布《關於北京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的通知》,規定階梯水價的水量分檔和水價標準,針對因家庭人口較多而導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按照要求,具備分表條件的,應給予分表;不具備分表條件且人口為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30立方米。
如何認定多人口家庭,按規定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村)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直接認定其階梯水量和水價。不過,按照此次新修改的規定,申請人向供水單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由供水、供氣單位調查核實辦理。
與用水情況相似,市發改委也將原來《關於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中相關要求,即供氣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村)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直接認定用氣階梯量的要求,修改為申請人向供氣單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由供氣單位調查核實辦理。同時,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多人口家庭優惠政策,都不作調整。
在停車優惠方面,根據市發改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2015年《關於本市停車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停車資源緊張、停車矛盾突出的部分居住區,經區有關部門確認並公示,可以在居住區周邊佔道停車場劃定一定區域,當地居住區的居民憑有效證明在此停車,收費標準按照不高於夜間收費標準執行,具體實施操作細則按各區規定執行。
其中,相關證明由申請人按照各區要求提交身份證、小客車行駛證、居住房屋產權證等能夠確認居住地真實信息的相關證件(憑證),各區交通部門內部調查核實後辦理。目前,居住地相關部門開具的優惠停車證明也被取消。
通知要求,各供水、供氣企業應當及時制定相關多人口家庭辦理工作流程,並在企業各營業網點、服務窗口進行公示,做好工作銜接,主動服務,方便群眾。
編輯:耿諾
記者:孫杰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