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友經人介紹認識的,在一個三四線城市上班,我們倆收入都不算很高,我月收入五千左右,女友低一些,三千出頭。
我們家裡條件好些,早早給我首付買了房子,上下班也有一輛十來萬的代步車,我個人經濟上基本沒有什麼壓力,所以平時對金錢的態度有些隨意。
女友家工薪階層,經濟條件一般,我們交往的過程中,別的什麼都挺好,唯一讓我心裡不舒服的就是她把錢看的比較重,經常為花錢的事鬧矛盾,很多時候我都覺得她有些小題大做。
就像朋友之間吃飯,她總是嫌我搶著結帳,同事們之間有需要隨份子的,我要是給多了,她也會說。但是給她家買東西的時候,她從來不嫌我亂花錢,甚至還總是嫌我小氣。
為此雖然我們交往快一年了,但是一直沒有帶她回家見父母。但是她早早給她爸媽都說過了我,而且也把我拉進了他們家庭群,因為彼此沒有見過,平時聊得話題也少,我也很少說話。
前段時間她媽媽過生日,因為我們關係還沒有經過雙方家裡確定,我也不便於參加,就買了禮物讓女友代我表示下心意。等到中午,我看到沒到場的都在群裡發生日祝福,就跟著也發了祝福語。
隨後我覺得這樣乾巴巴地祝福挺無聊,為了烘託氣氛,就在群裡發了200塊的紅包,發完了自己也搶了下,然後紅包瞬間被搶光了,奇怪的是,搶完後沒有人再說話了。
我當時也沒在意,誰知道下午的時候,女友打電話過來,很生氣地說:」你就發了200塊的紅包,自己還在那兒搶,你跟他們又不熟,你不覺得丟人嗎?「
我聽完也有些生氣,說:」且不說紅包只能發200塊,就說我跟他們不熟,搶紅包丟人,那好歹也是我發的,他們搶著都不丟人我丟什麼人?!「
女友說:「你知道你發完紅包為什麼沒人說話了嗎?因為大家對你這種行為表示鄙視!你不發都比這強,發了讓我們跟你丟人!」
我蒙了,說:「發紅包怎麼就丟人了?我又不是沒買禮物,200塊的紅包只是為了烘託氣氛而已!」
沒想到這條消息發出去的時候已經被拒收了,顯示我已經被女友拉黑了!這是以前吵架的常用伎倆,每次都是我低頭認錯,買個禮物哄一哄就好了。
可是這次我不準備再低頭了,直接也把她拉黑了。我覺得關係都沒有定,我禮物也帶了,發紅包也只是為了烘託氣氛,自己怎麼就不能搶了,別人嫌少自己怎麼不發?
我決定趁此分手,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