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反映,疑似有人以隨手拍舉報為名,對一些車主進行敲詐勒索。10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男子徐某借北京「隨手拍」敲詐車主,目前已被刑拘。
近年來,市民「隨手拍」交通違法行為相當火爆,上海、深圳、青島、長沙等多地開展了交通違法有獎舉報行動。特別是在剛剛過去的國慶節長假中,發生了兩起引起公眾廣泛討論的「隨手拍」案例。10月1日,河南李先生在回鄉途中隨手拍下361張違章照片,並上報給交管部門,當地交管部門回應,逐一篩選對比,已將36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違法信息輸入了系統,並對36名車主進行處罰。10月4日,成南高速路上,部分路段擁堵通行緩慢,坐在副駕駛的強女士在短短兩個小時左右,便拍下了約270輛侵佔應急車道的違法車輛,交警部門通過比對,共計22臺車輛按規定錄入違法行為處理平臺,處以罰款200元並記6分的處罰。
市民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隨手拍」,顯然不是多管閒事,而是於一種「義舉」。正如網友所言,公共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監督遵守,漠視別人踐踏公共秩序、放任他人交通違法,其實是放任別人侵害我們自身的合法權益。
從法律角度說,市民「隨手拍」有法可依。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新增了市民「隨手拍」條款,第二十三條規定,「經查證屬實,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等資料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對群眾舉報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資料的審核錄入要求,參照本規定執行。」
可以說,在移動網際網路發達的今天,「隨手拍」已經逐漸成為交警部門治理、懲治交通違法行為的重要助手。10日,濟南交警發布了假期期間收到的違法線索數據,8天的時間共收到舉報違法線索7367條,有效線索達2166條。
但是,北京交警在今年8月初上線隨手拍平臺,短短兩個月時間,就發生有人借「隨手拍」敲詐車主的惡性案件。這無疑給各地「隨手拍」提了一個醒,如果不能及時有效懲治、遏制「隨手拍」敲詐犯罪行為,讓「隨手拍」成為極少數人的牟利工具,將最終毀掉「隨手拍」的「義舉」。
因此,確保「隨手拍」成為治理交通違法的助手,而非少數人謀利的「幫兇」。首先,對利用「隨手拍」進行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惡意舉報」問題要依法嚴懲。其次,交警部門應出臺「隨手怕」獎勵機制,讓市民可以通過「隨手怕」正當獲利,降低通過「隨手怕」進行敲詐勒索的衝動。再者,規範「隨手拍」,不提倡駕駛員採取現場手機抓拍等「隨意拍」,只鼓勵在符合安全前提下的「隨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