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一茶樓老闆與酒託女串通專詐騙男網友,獲刑4年10個月
上海有這樣一家茶樓基本不對外營業,專門給「酒託」提供場所。
11月17日,記者從上海嘉定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檢察院日前以詐騙罪對鄧大春及「酒託」團夥成員提起公訴。嘉定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鄧大春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酒託」團夥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到1年6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千元到3千元不等。
據檢察院介紹,上海男青年小何被女網友帶到一家茶樓,兩人吃吃喝喝一直聊到晚上11點多,最後由小何結帳,喝多了的他也沒注意價格。出了門,已有些醉意的小何站立不穩,與女網友有了肢體接觸,這時一名陌生男子衝上來對著小何的臉就是一拳,並將他推倒在地。
第二天清醒過來,小何發現自己臉上有淤青和身上有擦傷,他查詢銀行卡餘額發現只剩下13元。
和小何有類似遭遇的男青年不在少數。警方在後來的調查中發現,大部分男青年都由於好面子沒問價錢就刷卡,結果損失不少。除了小何外,陸某被騙14000餘元,朱某被騙8000餘元,高某被騙4000餘元.......其中被騙最多的趙某,損失了16000餘元。
警方偵查發現,這些「酒託女」來自不同的「酒託」團夥,而僱傭這些「酒託」團夥並為他們提供場所的是茶樓老闆鄧大春。
據「酒託」團夥落網的成員交代,鄧大春的茶室基本不對外營業,而是專門給「酒託」提供場所帶男網友來消費的,定價明顯比市場價高出許多。
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鄧大春及「酒託」團夥成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文涉案人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