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文星倒在天津市靜海區G104國道旁的一個月後,網際網路的另一端,雲集微店被微信平臺永久封號。兩者之間沒有直接的關係,但他們都逃不開一個關鍵詞——傳銷。
對於雲集微店被封號一事,運營著微信公眾號「吳曉波頻道」的財經大V作家吳曉波選擇站出來為雲集說話,他認為微信平臺的監管機制有待完善,應該給雲集們一個可以申述的空間,而不是說封就封。
吳曉波是財經作家,話語自然也有分量。不過近幾年文章風格的突變也表明其終究是商人,有了利益的牽絆,想必也無法站在絕對客觀的立場上表達觀點。
其實,縱觀雲集微店封號事件的始末,這事兒可能還真怪不到微信頭上去。
「雲集微店」整改後模式仍存爭議
雲集真的冤嗎?這要從一張958萬元的罰單說起。
在被微信封號之前,雲集微店因模式涉嫌傳銷,收到了來自杭州市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958萬元的處罰罰單。雲集CEO肖尚略隨後在公開信中回應,罰單是針對雲集微店兩年前的App銷售模式,公司已經就對地推中有爭議的部分進行了整改。
(杭州市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雲集微店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2015年下半年,雲集微店採用的地推模式引起了一些外界爭議。據媒體報導,在成為雲集微店店主前,需要先繳納365元年費的平臺服務費。店主不用囤貨、不用打包、不用發貨,只需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商品信息,並引導銷售完成,就可輕鬆賺取佣金。同時,雲集還鼓勵店主向他人發出註冊邀請,每邀請一位新人能得到150元的培訓費和15%的銷售佣金。只要成功邀請160位新人成為店主,原店主就能升級為「導師」(相當於主管),團隊人數達到1000名時,即可申請成為「合伙人」(職位為經理)。
肖尚略把雲集定位為社交電商領域的移動端零售眾包,但本質上依然是多級分銷制的地推模式,該模式被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與《禁止傳銷條例》衝突,於是也就有了958萬元的罰單。
對於958萬元的罰款,雲集把它當作是「電商學費」,隨後對地推銷售模式進行整改。然而據媒體披露,整改過後的雲集仍存在「經理-主管-店主」的分級模式,邀請新人加入可獲得「培訓費」及銷售分成,實際運作模式與之前還是大同小異。
(雲集微店的營銷模式)
打擊多級分銷從未手軟過
對於雲集微店被封引起的爭議,微信官方的回應是:經用戶舉報並核實,浙江集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從事傳銷活動已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平臺根據法律法規及平臺規則,將永久封禁相關公眾帳號,並限制相關主體公司註冊其他公眾帳號。
雖然整改過後,雲集店主邀請新人加入時,不再設有現金返利,只有40雲幣(購物時可抵40元)及3個月「雲集微店鑽石服務」(原價為800元/年)。但相關法律人士認為,雲集調整後的模式裡,經理還是從下線即主管和店主的繳費中計酬,主管從下線店主的繳費中計酬,多級分銷的本質沒有變。在此基礎上,微信根據施行已久的規則,來約束平臺上存在此類行為的帳號合情合理。
(雲集的計酬模式)
有人發現,這不是微信第一次針對多級分銷欺詐行為。早在2015年初,微信平臺就已經發布過打擊多級分銷的公告,去年9月份,微信再次發布關於整頓新型多級分銷欺詐行為的公告,聲明「一經發現存在此類行為的帳號,將對其進行限制帳號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處理,並有權拒絕再向該運營主體提供服務。」
(微信公眾平臺2015年2月發布的關於整頓多級分銷模式行為的公告)
(微信公眾平臺2016年9月發布的關於整頓新型多級分銷欺詐行為的公告)
在實際操作中,也已經有數個曾經被捧為所謂「商業神話」的案例,因多級分銷被微信永久封號:
2016年10月,騰訊對「雲在指尖」相關公眾帳號進行了封號處理。
2017年1月6日,擁有700萬粉絲的公眾號「小黑裙SOIREE」被永久封號。在此之前,小黑裙還獲得了騰訊眾創空間「雙百計劃」的戰略融資。
8月2日,擁有1200萬用戶規模的「環球捕手」,因為涉嫌多級分銷被永久封禁。
由此也可以看出,微信官方打擊多級分銷的態度是堅決的,即使是如小黑裙此類的「自己人」,也絕不手軟。這也不難理解,微信作為一個月活躍用戶數已達到9.63億的平臺,當接到用戶投訴、或是察覺到這種第三方的商務拓展會對微信的整個體系造成損傷時,依據現有的平臺制度進行相應處理無可厚非。同樣,微信作為影響力和輻射範圍巨大的網際網路平臺,理應加強對有多級分銷行為的電商平臺的監管,配合政府執法,打擊各類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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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所涉及判斷和結論為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經理人分享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