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都知道,如果我們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監禁就是一種普遍的懲罰方式,在監獄中被限制人身自由,並且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勞動改造的感覺。
可並不怎麼好受呢,更是是有情節惡劣的重刑犯為了防止這些犯人們逃跑,或者是一些有暴力傾向的犯人,監獄為了防止這些人和同一監獄中的其它犯人打架鬥毆。
監獄的管理人員會為這類犯人戴上腳鐐,腳鐐的目的是限制犯人的活動能力,分量自然是不會太輕的,一般在七公斤左右,有的小夥伴就會感到好奇了,犯人帶著如此沉重的腳鐐是如何更換貼身衣物的呢。
特別是女犯人,戴著腳鐐在更換衣物時是相當不方便,所以帶著腳鐐的女犯人們在需要更換衣物,或者是進行一些帶著腳鐐無法行事的工作時,要向管教和值班警察進行申請。
如果申請被允許,會有獄警來為她們暫時打開腳鐐的,並且腳鐐並不是要求犯人必須一直佩戴到出獄的。如果在監獄種有進行深刻的反省悔過,或者是在監獄中有著良好的服刑表現,是有很大的機會將腳鐐取下來的,這也能從側面使犯人們更加積極的改過自新,可以說現代的監獄是相當尊重人權的啦,但無論怎樣也都是在監獄中生活呀,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