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報旗下俠客島發文對劣跡藝人通過直播復出的問題進行痛批,同時也點名了範冰冰、黃海波、翟天臨、柯震東、陳羽凡等問題藝人,直言必須封殺。
文章表示,隨著新技術手段的興起,一些劣跡藝人通過公益手段為重新復出造聲勢,通過網絡直播開始「撈金」;文章還明確提出本就亟待規範的直播秀場,不能再摻入違法失德的撈金者,讓他們渾水摸魚。
隨後,半月談轉發了該條消息,再次強調禁止劣跡藝人通過網絡直播回歸。
兩個官媒的發聲對於那些劣跡藝人簡直是一個驚雷!更引起了廣大網友廣泛的熱議!讚譽者有之,包容者有之,但更多的網友提出給劣跡藝人制定標準細則的建議。
有網友說:同意封殺,違法失德者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如果藝人前腳違法失德、後腳拐個彎照樣出名獲利,對社會尤其是兒童和年輕人的「三觀」危害最大,不可輕視。
但也有網友覺得,沒有必要太絕對,劣跡要看程度,吸du之類大罪的確不該活躍,如果是小劣跡,建議不要一棒子給人打死,要看其改過的態度。
更有深刻思考的網友說,不僅要給公眾人物立規矩,也要給這些人提供出鏡機會的平臺立規矩。他們期待制定相應的標準細則,同時給負面程度較輕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時間,各種言論紛紛,莫衷一是,一度推上熱搜。
歸根結底,輿論主要體現三方面。一類人支持封殺。因為不如此,會給社會營造一種危險的道德價值觀;一類人提出給予劣跡藝人改正的機會,也體現了社會的包容性。另一類人提出,劣跡藝人能否復出,不在於輿論的勝負,而在於制度的答案。
寶寶細細思量,倒也覺得人一旦有了「問題」之後如若從此不配有機會,那也是一種不公。
但劣跡藝人如果沒有涼,依然紅火撈金,勢必會給整個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這客觀上造成了另外一種不公,那些循規蹈矩沿著正統軌道掙扎的人們,會覺得違法和失德照樣可以「成功」。
因而,廣電總局近日針對網絡直播提出了「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除了堵住劣跡藝人的後路之外,更重要的是警示其他藝人們。
人民日報俠客島文章也說了,「你既然要靠粉絲、流量獲取收益,那也必須承擔與自身影響力相對應的社會責任、道德責任。」
這樣,那些「誰都會犯錯,應該給個機會」之類的理由,就行不通了。畢竟是涉及到法律紅線的問題。
那麼整治娛樂圈的風氣,封禁一些劣跡藝人,顯得尤為必要。
當然文章中也特別指出,禁令實行的標準必須有明確的界線,列出執行細則,才能更好地落實。
所以,大多數的網友才呼籲要有細緻嚴謹的標準細則。對於違法行為,絕無可原諒;對於道德方面的問題,給予適當的範圍和期限,從而從制度上規範明星們的行為。
而我們娛樂圈的那些藝人們,如果想在影視行業長期發展,就要管好自己,做表率,知敬畏,守底線。一旦進入劣跡藝人的名單,再想翻身,恐怕就真的不容易了。
對於建立公序良俗的行業和社會環境,這顯然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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