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家美國媒體的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金斯伯格於9月18日因癌症去世,享年87歲。她在1993年獲得時任總統柯林頓的提名,出任大法官一職,至今已有27年了。
從金斯伯格的個人簡歷可以看出,她是一位非常傳奇的人物。上世紀60年代,成績優異的金斯伯格從哈佛大學畢業,法學院院長薩克斯向時任大法官弗蘭克福特「強烈推薦」金斯伯格,希望能夠幫助她獲得一個實習職位。
但是,弗蘭克福特拒絕了,理由很簡單,也很明確,因為金斯伯格是一位女性。由此可見,在那個年代,美國社會針對婦女的性別歧視是非常嚴重的。
女權主義
也許是受到了這件事的刺激,在此後的職業生涯中,金斯伯格的很多工作都是圍繞女權主義展開的。她想要通過自己的努力,讓美國婦女能夠擁有更加平等的地位和尊嚴。
1970年,金斯伯格參與創辦了《女權法律報導》,這是美國第一本專注於女性權利的法律雜誌。1972到1980年,她任教於哥倫比亞大學,成為第一個獲得終身教職的女性,並且撰寫了第一本關於性別歧視的法學院案例書。
當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後,金斯伯格處理了很多有關女權的案件,例如1996年的「美國訴維吉尼亞州案」。當時,維吉尼亞軍事學院拒絕接收女生,認為女性無法完成高難度的軍事訓練。
金斯伯格主導了該案的審判,她在意見書中寫道,不能僅僅因為女性的性別,而否定她們依靠自身才智不懈奮鬥、奉獻社會的平等機會。
最終,最高法院以7票贊成,1票反對的結果,要求維吉尼亞軍事學院招收女生。法官託馬斯因為其兒子正在該校讀書,選擇了迴避,沒有參加投票。
大法官的權力有多大?
我們都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總共有9名大法官,包括1名首席大法官。他們都是終身制的,一旦獲得總統任命,除非去世、自願退休,或者遭到國會彈劾,誰也不能撤換他們。
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每位大法官都只有1票,他們的權力是相等的。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多數一方,其有權指定1人撰寫判決書;如果首席大法官為少數一方,則由多數一方的最資深大法官指定。
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最高法院對所有聯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聯邦法律問題的訴訟案件具有最終管轄權。一般來說,能夠鬧到最高法院的案件,都是比較複雜的,或者是之前沒有類似的,爭議性很大。
除了審理案件,首席大法官有三大特殊的權力:
第一,當美國總統宣誓的時候,首席大法官是監誓人,並主持宣誓儀式;第二,當總統遭到彈劾的時候,首席大法官負責主持參議院;第三,設置最高法院每周會議的具體議程。當然,首席大法官的薪水也要更高一些。根據2019年的數據,首席大法官的年薪為27.07萬美元(約合183.2萬元人民幣),其他大法官的年薪為25.89萬美元(約合175.2萬元人民幣)。
在金斯伯格去世後,美國最高法院剩下8名大法官,包括5位保守派,以及3位自由派。目前,現任總統川普的任期還有4個月,他很有可能會任命1位大法官,來填補金斯伯格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