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童星王欣逸,2016年為幫朋友出氣,和同夥拿西瓜刀、球棒痛毆曲姓少年。曲姓少年頭部重創昏迷,翌年1月死去。一審判處監禁15年,王欣逸提出上訴,但僅出庭1次,對案情避重就輕,高等法院今日改判王欣逸17年監禁,可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判4名被告有罪且加重刑度,王欣逸遭處17年徒刑,共犯林泓嶸、林政豪各被判15和16年,一審無罪的女子陳露改判刑12年。曲母聆判後說「感謝二審法官伸張正義」。
張韶涵、許紹洋和王欣逸當年合作偶像劇
本案源於桃園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結仇,2016年7月相約談判,葉男求助表姐陳露幫忙出氣,陳露聯繫當時男友林柏昌,輾轉找來王欣逸與林政豪(27歲)幫手,見李姓少年帶同三人赴約,即分持西瓜刀、球棒上前亂揮砍敵人,曲姓少遭王欣逸等人圍毆倒地昏迷,腦部重創、肺部遭刀刃穿刺,昏迷半年仍不治。
當年幫朋友卻打死人,王欣逸遭警方逮捕
25歲的王欣逸曾演過《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等多部戲劇,13歲就以《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獎男配角,因此王涉殺人案傳出,令不少演藝圈人士相當震驚。
高院今日宣判後,曲母對認為「最該死」的陳露改判有罪感到欣慰,說法官有替她們「討公道」。曲母說,案發至今4年多,她仍止不住對兒子的思念,對她來說是種折磨。桃院民事庭判加害人要賠償死者家屬300多萬臺幣,曲母說「很不值得」,也不知道被告會否履行,更擔心這些人潛逃。
——THE END——
關於王欣逸你有什麼想聊的,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關注MM娛記,帶你趣聊明星八卦,關注我絕對沒錯!
聲明: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刪除,謝謝。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請轉發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