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永新派出所涉釣魚執法被調查 孕婦成受害者

2020-12-19 騰訊網

[摘要]當地警方用「釣魚」方式讓吳良彩信用卡「套現」後,逼她再釣「下家」。吳良彩不得已向警方繳納了近2萬元罰款。在實名舉報該警察後,她被立案成為犯罪嫌疑人。

5日下午,7個月身孕的吳良彩來到興寧區檢察院提交證據

涉嫌釣魚執法案的永新派出所

被吳良彩家人拍攝到的疑似「胖警官」

  近日,一則《南寧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黑幕》的帖子在網上熱轉。該發帖人稱,自己被當地警方「釣魚」信用卡「套現」後,以「送去坐牢」相威脅,逼她再釣「下家」。最後不得已向警方繳納了近2萬元罰款,卻沒有得到任何收據。

  北京青年報記者與發帖人取得聯繫後得知,發帖人名叫吳良彩,是一名身懷六甲的29歲孕婦。在實名舉報涉嫌釣魚執法的警察後,她被立案成為犯罪嫌疑人,目前處於取保候審狀態。而其舉報的公安涉嫌釣魚執法案也已由南寧市公安局紀委移交至南寧市檢察院。

  9月5日,北青報記者從南寧市檢察院獲悉,該案已由興寧區檢察院立案調查。

  孕婦派出所被銬一夜

  5日下午,吳良彩拖著近7月的身孕來到興寧區檢察院,向工作人員提交了全部有關釣魚執法的證據。吳良彩的嗓音因激動略顯沙啞,步履有些遲緩,黑色的眼圈襯著泛青的臉色,面容極度憔悴。

  她告訴北青報記者,為了等到立案,她和腹中的胎兒共同「奮戰」了四個多月。而她所做的一切,是為了給出生即要面對「嫌犯生母」的小生命一個交代。

  回想起發生在142天前的遭遇,吳良彩至今仍歷歷在目。據她回憶,今年4月20日,她像往常一樣,一早來到北部灣建材城的商鋪打理自己的小生意。「我租賃的鋪面不足100平方米,主要經營塗料裝飾。當時想趁著剛懷孕自己的身體還能動,多掙些錢。」吳良彩說。

  「下午,網友『黃鵬』通過QQ聯繫我,『我急用錢,請你幫我套點現(金)』!他還叮囑我,記著把鋪面的POS機帶來!」

  吳良彩說,早前幾月,她和姐姐辦了兩臺POS機,一臺刷家電,一臺刷裝飾材料;其中一小部分用來給急需的朋友「套現」;其他為正常生意往來。

  晚上8點半,吳良彩在紅日江景小區旁的超市前,「幫」黃鵬刷了7000元和8000元的兩張信用卡;她提供的蓋有招商銀行公章的跨行轉帳記錄顯示,當晚8點半許,吳良彩有一筆15000元的款項,轉入了戶名為「黃鵬」的建行卡。

  吳良彩回憶,就在她操作完這筆套現後,三名便衣尾隨而至。「其中兩人晃了下證件說『警察』,然後進屋搜查,拿走了手提電腦、POS機、手提包還有手機。」隨後吳良彩被押上一輛早已等候多時的汽車上。這時她發現「黃鵬」也已在車上銬著。「看著他東躲西藏的眼神,我明白自己被『釣魚』了!」

  車行駛了二十分鐘,停在了永新派出所前。一個體形較胖,自稱警察(以下簡稱「胖警官」)的人過來問她:「你是專業套現的,一個月幫別人套幾十上百萬,能掙多少錢?」

  隨後,「胖警官」又對趕來的二姐吳茵說:「你妹是專業套現的,想要出去得罰款20萬……看在老鄉(同為玉林人)份兒上,只罰你妹10萬。」

  當吳茵稱家裡沒這麼多錢時,「胖警官」回答:「沒有10萬你妹就不用出去了,送上山坐牢……」「『胖警官』邊說邊推我回去湊錢。」吳茵回憶道。

  按吳良彩的說法,在被拘押之前,她並不知信用卡「套現」涉嫌違法或犯罪,只想藉此賺點「外快」。「與專業套現的兩個點相比,我0.8個點的手續費明顯低很多。」吳良彩這樣為自己辯解。

  夜漸深,「警察」仍沒有放行的意思。吳良彩說自己只得如實相陳:「我懷孕一個多月了,請別關我在這裡過夜……」

  「他們認為我在撒謊,根本沒人理我。」提起當初的一幕,吳良彩仍然耿耿於懷。她說自己被銬在派出所樓梯旁的凳子上,捱過了一夜。

  警員開車送去「釣魚」

  第二天早上8點多鐘,上班後的「胖警官」過來問我的第一句就是你家裡給你湊了多少錢?並說:「你家是做生意的,不可能沒錢!……」

  「見我不鬆口,『胖警官』又提出,要不你就像黃鵬那樣,找個刷卡的人去套現;等我們將那人抓起來,你就將功折罪了!」

  吳良彩說,她至今還記得自己聽到這個「建議」時內心的震撼:作為警察,他們不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嗎?萬一「被釣魚」的人心存記恨,將會引起怎樣的連串報復!

  吳良彩說,之後不論她怎樣哀求,「胖警官」始終不為所動。在他的逼迫下,吳良彩只能用他歸還的手機,在瀏覽器頁面查找「南寧哪有信用卡套現的」。

  吳良彩回憶,當她在「胖警官」的逼迫下撥通一個可以套現的號碼後,對方傳來一外地口音男子的聲音:「套現4000元,要收200元(手續費)。」「我在清川大橋華僑學校旁邊……」

  電話掛斷,吳良彩說自己的心情複雜極了:一方面感覺如釋重負,一方面又感覺負疚累累。

  下午5點左右,派出所3名警員開車將吳良彩送至清川橋邊。

  沿清川大橋往右順道直走百米,吳良彩上了車牌桂A**662的車。「被釣人」帶她到聘望驪都民生銀行門口,在車上刷卡3500元,然後回到車上手機轉帳。

  吳良彩告訴北青報記者:「就在手機操作過程中,派出所的人衝了上來,將銀行卡和手機沒收後,把我們都銬回了車上。」

  吳良彩說她蹲在麵包車後,而那個被「釣」男子則蹲在她旁邊,目不轉睛地盯著她。「麵包車開了多久,他就盯了多久!」吳良彩說自己始終不敢抬頭,她想起自己被黃鵬「釣魚」時的心情,「同樣充滿恨意!」

  回到永新派出所,警察把吳良彩的手機和銀行卡還給她,讓她去旁邊的工商銀行ATM機取錢交「罰款」。北青報記者在吳良彩提供的招商銀行跨行取款記錄上看到,她卡裡的15000元,分三次、每次5000元,被全部取了出來。回來路上,「胖警官」說:「你現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將功贖罪了……」

  拿著剛取出的 15000元,加上包裡的近900元,吳良彩按指示交到派出所二樓的一中年男警官手裡。對方收錢時,先拉窗簾隨後關門。最後,吳良彩算了一下,包括倒扣「釣魚」的3500元,總額近19000元,警方一分錢發票或收據都沒給她,就安排她從派出所後門離開了。

  後來吳良彩從另一被釣者處得知,二樓收錢的警官叫陳朝輝。這一點,吳在公安紀委處辨人時得到了證實。

  網絡發帖實名舉報

  4月28日,一則《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黑幕》的帖子,出現在「紅豆」社區網站。這段數千字的稿件,細緻描述了主人公被人釣魚「套現」,後又如法炮製去「鉤釣」別人的過程。文章特別強調,「我」在受迫交出近2萬元「罰款」後,派出所警員未開一分錢發票。

  帖子見網當日,吳良彩又被警方「請」到了永新派出所。

  「那筆錢的性質不是『罰款』而是『暫扣』!派出所特別向我強調。」吳良彩記得,接著派出所稱「為表誠意」,歸還了之前沒收她的兩臺POS機;並承諾隨後還將退還她近2萬元錢。「前提是我必須在4月29日前刪去網帖,以免對派出所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吳良彩拿著POS機回去了,帖子卻仍舊發在它原來的地方。

  4月29日中午,在派出所二樓收錢的男警官找到商鋪,「讓我帶上POS機,回所裡處理一些事情。我沒多想,便跟著去了。」吳良彩描述道。

  在吳良彩看來,這次的「拜訪」不同以往。她先被請到訊問室做了筆錄,又被帶去DNA驗血,之後被押到華強派出所照了正側面相、按了指紋……最後在訊問筆錄、給黃鵬刷卡套現的清單和兩臺POS機總額單上簽字時,她被要求「倒籤日期」——警方讓她籤署一周前事發當日的日期——4月20日。

  5月12日,吳良彩去西鄉塘公安紀委實名舉報。除了文字材料外,她還帶去了一枚「重磅炸彈」——一段時長為38分鐘的派出所現場錄音證據。

  北青報記者在該段錄音中聽到,一位操博白客家話的男子,夾雜著髒話對吳良彩說:「你和他約好地方,帶我去抓人。不帶我去,我就送你上山坐牢……」而吳良彩的聲音在哀求:「那我給電話你打,你和他聯繫,要不以後碰見我,我有個兒子,他報復我,我和兒子怎麼辦?……」男子回覆:「不可能,不出面、不刷卡,我怎麼抓人,想將功贖罪就和我去抓他。快點,打電話給清川大橋那個人!」吳良彩說,錄音中的男聲即是那個「胖警官」。

  5月14日中午,即吳良彩向西鄉塘公安紀委實名舉報的第三天,她在商鋪等來了一位「不速之客」。北青報記者在吳良彩提供的時長30秒的視頻中,看見一頭戴遮陽帽的青年男子正走向電單車,轉身開鎖時,他揚起了臉龐。

  吳良彩說,這位體態微胖、斜挎背包的青年男子,就是派出所裡的「胖警官」。他當時喊著「吳良彩在嗎」走進店來。發現有人錄像,便掉頭離去。

  吳良彩說,自打她發帖上網後,每天都有人前來要求信用卡「套現」,這引起了家人的警覺。「我們懷疑警方在湊材料。」從那時起,任何可疑者上門都會被「留影存證」。

  成為「犯罪嫌疑人」

  5月20日晚,吳良彩等來了一張警方傳喚證。第二天,她去西鄉塘經偵大隊做了九個小時的筆錄及孕檢。下午6點,她在舅舅的「人保」下,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的嫌犯身份,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候審。

  「如果我保持沉默,即使犯罪也因交錢而得以自由,可我選擇了抗爭,就變成了戴罪之身!這公平嗎?就是從那時起,我選擇和這事『死磕』到底。」吳良彩說。

  5月27日,南寧市公安紀委的廖姓警官,通知吳良彩去五一派出所辨人。在提供二三十張據說是永新派出所的警官及協警的照片後,吳良彩指認出了在二樓收錢的警官陳朝輝和抓她的協警黃凱。蹊蹺的是,錄音的男主角「胖警官」未在其中。

  公安紀委給出的解釋是,「永新派出所所有人員的照片全在這了」。

  「在38分鐘的錄音裡,有兩個場景中出現了二樓收錢的陳警官和協警黃凱的聲音,這足以證明『胖警官』就在事發現場,怎麼可能找不見呢?」吳良彩想不明白。

  不光吳良彩,另一位遭受信用卡「釣魚」執法的當事人,也向北青報記者證實,當時有個斜挎包、體態微胖的男警察出現在永新派出所現場,同樣也用手晃了下「警察」證件。

  據當地警界人士分析,「胖警察」有可能不是永新派出所的人,可能是經偵或其他單位的警員,一起小團夥敲詐;也可能是找了個社會「混混」冒充警察出面敲詐,一旦事發可隨時「割肉」。

  在向南寧公安紀委提供涉事警察「音頻」無果後,吳良彩又將「胖警官」視頻及截圖提交給警方。但令她失望的是,142天過去了,掌握全套偵查手段的警方,截至北青報記者發稿,一直未就「胖警官」是否找到給予她任何說法。

  其他「被釣者」不敢公開

  永新派出所位於南寧市西鄉塘鬧市區,在新開不久的夢之島百貨旁邊。這座三層辦公樓的一樓大廳,「民有所需,我有所為;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這16個字在電子顯示屏上熠熠發光。

  北青報記者調查得知,永新派出所位於南寧市西鄉塘區,而吳良彩的商戶位於江南區,另外幾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被釣魚套現」的當事人的商戶居於青秀區,均不在其轄區內。

  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警員說:「永新派出所的越權執法不僅跨轄區,甚至不隸屬同一分局。」

  北青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吳良彩的遭遇並非個例。張先生(化名)和李先生(化名),就是另外兩個警方「釣魚」執法的受害者。因為擔心報復,該二人不願署名,也拒絕北青報記者披露自己所從事的行業,涉案詳情和罰款金額也不願被公布。他們擔心一說出罰款金額,自己就將被警方「鎖定」身份。

  他們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因為牽涉信用卡套現,被警方「設計」抓到永新派出所,在裡面,警方讓他們在20萬罰款和坐牢兩者當中選擇。最後他們被逼交錢了事。

  該二人一致的說法是,在被派出所放出的瞬間,有警員對他們說,你們所有的犯罪證據已被記錄在案,如果出去搞事,就會被抓回。

  與吳良彩一樣,他們二人總計幾十萬的罰款,永新派出所一分發票或收據都沒給。他們中的一人,也是把錢交到派出所二樓的陳姓警官手裡。

  被永新派出所威脅的還不只這些涉案當事人。9月2日,新興苑的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作為吳良彩的朋友,他因轉發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的網帖,被派出所的警員多次致電警告。李先生說,吳良彩的事情一日不大白天下,她和一乾親朋的日子都不會好過。

  對話

  「躲不過去,只能面對」

  北青報:據記者調查,因涉嫌非法「套現」被永新派出所「罰款」的,有被罰三五萬乃至十餘萬的,你的19000元是最少的。別人都能「閉嘴」,為何你選擇聲張?

  吳良彩:這不是錢的問題。用信用卡「套現」,既然涉及違法甚至犯罪,執法者警察,可以依法該罰的罰、該抓的抓。教育也好,坐牢也好,真要抓了「現行」,我們都認。

  現在的問題是警方採取「釣魚」執法,設「圈套」讓人往裡鑽,稍有不從,就以犯「非法經營罪」抓你「上山坐牢」逼你服從。

  這種知法犯法的做法,使我既委屈又氣憤。因為這些而不是罰錢,讓我咽不下這口氣。

  北青報:既然知道信用卡「套現」涉嫌違法犯罪,你怎麼還敢實名舉報?

  吳良彩:我氣不過的是,警察借著抓違法,其實是在敲詐。

  據我了解,很多像我有過信用卡「套現」的人,都被罰了幾萬到十幾萬不等,而且也都沒得到一分錢的發票。在離開時,都被「警告」如果出去「搞事」,留了證據能抓你回來……

  我不知道警方收錢「私了」,然後放人,這錢算什麼性質?如果通過抓你「軟肋」讓你閉嘴,這和「敲詐」有什麼區別?

  因此,我想通過實名舉報,引起公安高層的重視,讓永新派出所的做法不敢繼續。

  北青報:如果你像其他人一樣「知趣」,你現在本可以是「自由之身」,可你的舉報換來了現在的「嫌犯」身份,你後不後悔?

  吳良彩:曾經後悔過,埋怨自己要是能忍下這口氣,就不會有後面這麼多事。也曾害怕過,四個月來,平均每晚要醒兩三次,然後瞪著眼睛直到天亮。感覺被我釣的人或是警察,隨時可能來敲我的門。

  後來我就想開了,覺得自己是被逼上梁山的,躲也躲不過去,只能「接招」面對。

  我最恨的是警察讓我們接力「釣魚」的做法,我們彼此之間都知道電話號碼,要是有人報復,我的孩子怎麼辦?

  對我和我的孩子,選擇舉報,選擇公開,也是一種沒有辦法之下的自我保護。

  北青報:很多被罰者肯定也和你一樣心存怨恨,但他們都沒有得到警方的關鍵證據;你是怎麼做到的?

  吳良彩:最開始只是為求自保。在派出所,我想一旦留有錄音,拒絕「胖警官」逼我「釣魚」就有了砝碼。後來雖然還是去「釣」了,但違法「鐵證」畢竟被我拿到。

  之後很多人提醒我,你要知道自己在和誰打交道,讓我每一步都留下證據。所以當「胖警官」找到商鋪時,我們留下了視頻,讓警方無法再以僅憑聽聲音找不到這人作為託詞。現在音頻、視頻都有了,你們偵查機關還找不到,我們可以自己「人肉」呀。

  北青報:你現在敢和派出所「死磕」,是因為你有身孕和哺乳期這兩個保護傘。一旦生育過後,哺乳期滿,你取保候審也就沒了理由。那時你怎麼辦?

  吳良彩:走到今日只能選擇面對。不管結果如何,我都坦然接受。在我看來,明擺著是警方在做違法的事。如果因為舉報,我反而被抓,我就認了。就當是給其他人提個醒吧。一句話,讓我坐牢我都認,我就是不認執法者逼人違法,再收錢了事。

事實+

釣魚執法禁而難絕 危害巨大

釣魚執法,又稱釣魚式執法或倒鉤,一般指的是行政、執法部門故意採取某種方式,隱蔽身份,引誘當事人從事違法行為,從而將其抓捕的執法方式,其形式類似其他一些國家的「誘惑偵查」。

當前世界各國執法機關也都使用類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客人接觸涉黃人員等。但「誘捕」有著嚴格的控制要求:第一,誘捕對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經掌握其部分證據;第三,誘捕時的事實不作為犯罪證據。但是大陸法系國家對此卻有著嚴格限制,如日本法律禁止執法者為了取證,誘惑當事人產生違法意圖,因為這是國家公權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自律權。在中國,「釣魚執法」早已被政府明令禁止。

審視釣魚執法背後的根源,無非有三種情況,一是懶政,釣魚執法更加有效率;二是法律意識淡薄,認為釣魚執法不違法;三是有罰款任務考核,完不成任務只能釣魚執法了。釣魚執法最大的危害,在於這會讓法律喪失權威性與公信力。(騰訊新聞綜合溫州日報、新京報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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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安全、送技術、漁業糾紛調解、護衛留守兒童及平安聯盟宣傳等六支專業服務團隊,構築成「六位一體」的群防群治警務共同體。自「漁都衛士」項目開展以來,菱湖派出所累計抓獲涉魚類犯罪嫌疑人12名,破獲案件27起。 由於農村魚塘均分布在較偏遠的位置,防控措施薄弱,為有效防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菱湖派出所以「雪亮工程」為支撐,對養殖區進行實地勘察,對重點、盲點部位進行缺位補點。
  • 永新向黑惡勢力「亮劍」
    中國吉安網訊(朱旺先、周智瑋)「全縣政法機關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和『除惡務盡』的決心,集中力量、形成合力、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走進永新縣臺嶺鄉,入耳的便是通過農村「大喇叭」工程循環播放的《關於在全縣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公告》和《致全縣人民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一封信》
  • 民警執法噴辣椒水誤傷小女孩 派出所副所長被禁閉3日
    2日下午,潁上公安局官方微博稱:「潁上公安局督察長李光亮立即指派縣局督察大隊對此事開展調查,並向潁上縣委和阜陽市公安局報告。目前事件正在緊張調查中。潁上公安局將實事求是把調查和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如民警違法違紀,公安將對其問責,如屬網絡謠言,將對造謠者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