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貝勒」,人們首先想到的是清朝末年,在京城裡那些拎著鳥籠子走街串巷、喝茶聽戲,整天無所事事,只等著人請安時叫上一句「貝勒爺」的滿洲宗室貴族們。
然而,這個時候的所謂「貝勒爺」,更多的僅僅是個毫無實權的爵位稱呼,並且這些人的數量非常龐大,儼然成為了大清王朝的累贅與負擔,其作用與價值甚至比不上太平天國晚年的那一眾被洪秀全盲目冊封的各種「王爺」們。
可在清朝建立之初,特別是後金政權時期,能被封為「貝勒」絕對是一種非常值得驕傲的殊榮,這不僅僅代表著在朝堂上和權勢和地位,更是赫赫軍功的集中體現。只不過伴隨著清朝從偏居東北一隅的少數民族政權,逐漸發展為大一統的封建王朝政權,「貝勒」的地位與價值也隨著爵位制度的建立與發展,而不斷降低,最終成為了「爛大街」的落魄宗室的代名詞。
後金時期,是「貝勒」們最光輝的時候。
「貝勒」,是此前由滿洲人前身女真人建立的金政權時期,「勃極烈」一詞的音譯,其代表著高級核心官員合議制制度的含義。
後來「貝勒」一詞,逐漸發展為「部落長」的意思,例如,努爾哈赤的老丈人、皇太極生母孟古的父親楊吉砮,就被稱為「葉赫貝勒」,之後襲承了楊吉砮首領位置的孟古兄長,也就是被努爾哈赤絞死的金臺石,其在史料中也被稱為是「葉赫貝勒」。
而這一時期,不僅僅是女真部落將首領成為「貝勒」,他們將與之結盟的蒙古部落的首領,也成為了「貝勒」,例如皇太極的嶽父,孝端文皇后哲哲的父親莽古斯,其稱號就是「蒙古科爾沁部貝勒」。
在後金的朝堂上,「貝勒」同樣位置顯赫,尤其是「四大貝勒」,即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其地位僅次於努爾哈赤本人,並被努爾哈赤委以了「共議國政,各置官屬」的職責。
「四大貝勒按月分直,國中一切機務,俱令直月貝勒掌理。」
至於其他的普通「貝勒」,也不是僅僅通過血緣關係就能獲取的,包括濟爾哈朗、阿濟格、阿巴泰、德格類等努爾哈赤的子侄,以及嶽託、薩哈廉、豪格等努爾哈赤的孫子,他們的「貝勒」稱號都是通過軍功的換來的。至於像《康熙王朝》中投靠鰲拜的班布爾善,歷史上他的父親塔拜也是努爾哈赤的兒子,但是因為軍功少的可憐,因而獲得的爵位也自然要低了很多。
到了天命六年(1621年),努爾哈赤又確定了「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不僅強調了「和碩貝勒」的參政議政的權力,同時也釐定了未來國家領導人的選舉方式。
「爾八和碩貝勒內擇其能受諫而有德者,嗣朕登大位。若不能受諫,所行非善,更擇善者立焉。」
至於「八和碩貝勒」的組成,「四大貝勒」必然位列其中,至於剩下的「四小貝勒」一直以來都是眾說紛紜。
而網絡上,一般都是將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和濟爾哈朗列為「四小貝勒」,然而這樣的觀點完全是結合其在皇太極時期甚至是順治朝時期的表現所決定的,並不符合努爾哈赤時期的情況。
可以肯定的是,「四小貝勒」,必然是努爾哈赤的兒子、侄子甚至是孫子,也應該是掌旗或者領旗的貝勒。如果以此作為標準,多爾袞便很難入圍,畢竟他並不是旗主,並且嚴格意義上來說,阿濟格與多鐸當上旗主也是在努爾哈赤去世之後了,也沒有資格當選。除此之外,還應該是戰功卓著,有著一定的軍旅聲望,而除了阿濟格上過戰場有過功勳外,多爾袞和多鐸都沒有打過仗。
因此,這「四小貝勒」中不應該有多爾袞和多鐸,而是應該是在濟爾哈朗、德格類、嶽託、杜度、阿濟格等這一眾有過戰功的貝勒中選擇。
而到了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皇太極在眾人的推舉下登上了汗位,後金正式進入了「四大貝勒南面共坐」時期。
這一時期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以「兄長貝勒」的身份,分列皇太極左右,共商國事,同受朝賀,後金政權儼然「四位大汗」。
於是,不甘心權力旁落的皇太極,先是除掉了阿敏和莽古爾泰,緊接著不斷打壓代善,最終將所有權力收歸自己手中,真正實現了「南面獨坐」。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在盛京改元稱帝,改國號為「大清」,除了仿照明朝的制度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外,爵位世襲體系也隨之發生了變化,「親王」、「郡王」成為了新的焦點,而「貝勒」這一稱號和爵位,也隨著時間的推移,地位不斷的降低。
清朝時期的「貝勒」,更多的還是繼承而來的。
皇太極改元稱帝後,重新建立了宗室的爵位制度,並且將爵位劃分為了九個等級,分別為:一等和碩親王;二等多羅郡王;三等多羅貝勒;四等固山貝子;五等鎮國公;六等輔國公;七等鎮國將軍;八等輔國將軍;九等奉國將軍。
此後,經過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帝王的不斷改進與細化,最終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的時候,正式頒布《欽定爵表》,宗室爵位也就此成為了我們所熟悉的十四個等級。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又重新釐定了「鐵帽子王」的稱號與家族傳承世襲,清朝的爵位體系算是徹底確定下來了。
至於「貝勒」的爵位,也就此固定稱為了「多羅貝勒」,在所有宗室爵位等級中排名第三位,也算是非常高級的爵位。
然而,俗話說「物以稀為貴」。
由於清朝實行的是「隔代降爵」的制度,使得相較於此前的明朝,王爵特別是獲得「親王」爵位的宗室,數量還是非常少的,所以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貝勒」以及更低爵位的宗室數量開始成倍數的增長。
這其中,「貝勒」的產生主要有兩種方式。
其一,皇帝對於皇子以及宗室子嗣的冊封,就此產生了許多新晉封的貝勒。
其二,按照順治皇帝時期的規定,「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封貝勒」,此後經過不斷修改,減少了封王的數量,增加了更低等級爵位的冊封。
於是,清朝的「貝勒」的數量也就此開始變得龐大,再加上影視作品的不斷演繹,也就讓人有了一種在清朝末年的「貝勒爺」已經是「爛大街」的感覺。
與此同時,除了滿洲宗室會被封「貝勒」爵位之外,蒙古部落的王公也會被封「貝勒」爵位。清朝時期,對於蒙古王公的爵位封賞也做了重新的釐定,並將其分為六等,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除此之外還有臺吉、塔布囊。
所以,能被稱為「貝勒」也並非只有滿洲宗室,蒙古王公也有這一爵位稱謂。
綜上所述,「貝勒」是帶有鮮明的滿、蒙民族特色的稱謂,漢族政權從來從來沒有過如此的爵位與稱謂。
後金時期的「貝勒」,沿用了其一貫的「首領」含義,即是地位的象徵,同時也是一種權力和地位的體現。而到了清朝時期,隨著爵位體系的確立與發展,以及皇權對於宗室權力的限制與壓制,「貝勒」就此失去了其權力意義,成為了單純的爵位名稱,並且也僅僅是較為高級的爵位稱謂,並沒有到達爵位體系的頂端。
而伴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清朝制度中對於頂層親王、郡王爵位獲取的限制,也使得「貝勒」的人數越來越多,但地位上卻也變得越來越低,久而久之,存在感越來越低的他們,也就形成了我們眼中那副「貝勒爺」的模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