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歷代王朝官位制度,自先秦兩漢始,先是「世爵世祿」,「封君制度」,官職與爵位、封地緊密相連,如周王室之「卿士」、「司馬」,諸侯國之「執政」、「中軍將」、「令尹」、「司城」等,都是以官位決定地位,並伴隨「世土」制度,即是王室或者諸侯大夫,又是地方封邑的主人,世襲傳承,代代沿襲。
周顯王十三年(秦孝公六年、前356年)衛人公孫鞅受秦孝公之命,主持秦國變法,「廢井田,開阡陌、重農桑、獎軍功、除世爵世祿」等積極措施,打破血緣世襲制度,以功論秩,使得秦國迅速強盛壯大,最後統一六國,併吞天下。
秦變法後,為釐定官秩,改原有實封(即封邑制度)為秩石(念擔)制、軍功爵制並存,軍功爵不在本題範疇內,略過不表,細述秩石制。
秩石制,即將官員等級按照實發俸祿(主要是粟米)多寡排序,秦統一六國前,即已將此項制度推行全國,統一六國後頒行於全天下。
漢高帝劉邦建立漢朝後,承秦制,將秩石制結合封爵制、食邑制,行於朝堂,以年計俸,以月頒給。秦漢時期,以秩石制定官員品級的制度,延續了近五百年。
秦漢秩石制下,相當於後世正一品官職有:
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萬石;
九卿(宗正、奉常、郎中令、少府、太僕、典客、廷尉、治粟內史、衛尉)、三輔(京兆尹、左馮翊尹、右扶風尹):中二千石(中念重,滿的意思。秦漢九卿有不同稱謂,這裡以漢制為例);
地方郡守、郡尉(東漢末各州刺史、州牧也為二千石):二千石;
丞相司直、護軍都尉、司隸校尉、西域都護、奉車都尉、駙馬都尉、郡都尉(西漢)、諸中郎將、光祿大夫、侍中、諸校尉(東漢):比二千石;
(另外,在二千石和中二千石中間,還有一個真二千石的級別,對應官職不明。)
二千石待遇,即秦漢時期官秩最高級別官員,大致相當於後世的「一品」(或者超品,這裡僅指中二千石以上),所以列出,以做對照。
秦漢秩石制,最大的特點就是「居其職而有其祿」,官秩改變而祿秩也隨之變化,官員出仕沒有固定的品級,這也是中華流官官制初期,最大的特色。
漢延康元年(魏黃初元年,220年),魏文帝曹丕代漢建魏,在東漢「察舉」、「徵辟」制度的前提下,採用尚書令陳群的建議,實施「九品中正制」,於各州設立「中正」一職,負責考擦地方士人,將其按照家世、行狀(個人品德及才能)、定品(確定其人品級)等三個方面,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個等級,予以評定(實際操作中,上上一級絕不授人,下下一級也基本不會評出,實際是七個品級)。----「陳群為吏部尚書,制九格登用,皆由於中正。考之簿世,然後授任」《三國志》。
而實際操作中,各地門閥士族把持「中正」職位,牢牢地掌握了評定權力,注重於家世、血緣,而輕視品德才幹。到司馬氏建晉時,終於形成了官場內「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士族完完全全壟斷了入仕道路,開始了中華歷史上長達四百年的門閥貴族政治時代。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年),魏孝文帝在推行的漢化改革中,首先將原有的九品中正制改為按數計品,即將原有上、中、下合計九品改稱一至九品,每品分正、從二級,正四品以下(含正四品),每一品再分上、下兩階,一共三十階。這是後世所熟悉的官員計數品級第一次出現在世人眼前。
自北魏至隋,雖然已經確立官員品級,但是決定官員秩、祿、權的還是那個早已不合時宜的九品中正制。掌握著國家控制權的世家豪門、高品士族們,依靠這個制度把持著入仕之路,排擠庶族平民,將權力地位傳至後世,這也是中華歷史上制度的停滯。
這一時期的北方,因為多是少數民族政權,所採取的官職大都是部族家族按血緣或者親疏授官,更加落後。直到北周建立,標榜「周禮」,按古制設立「六官制」,才稍微得以改變。
魏晉南北朝時代,基本沒有官員品級「正一品」這一說(北魏太和二十三年,即499年以後,北朝才有正一品稱呼,南朝還是沒有)。
魏晉南北朝時期,相當於後世正一品的官職是:
魏(含蜀、吳):太尉、司徒、司空、太師、太傅、太保、大將軍(含丞相,不常置);
晉: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
南朝: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梁加丞相、陳加尚書令、開府儀同三司為第一品等級)
北朝:太師、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北周加柱國大將軍為正九命,相當於後世正一品);
隋開皇元年(581年),隋文帝楊堅代周自立,建立隋朝。隋文帝出生關隴貴族,歷經西魏、北周兩代,對於原有的官員遴選制度弊端十分了解,決心改變這一局面。
開皇三年(583年)、十五年(595年),隋兩次大規模廢除天下州郡中通過九品中正制而得授官職的官員。尤其是開皇十五年這一次,史載一次廢除「鄉官」數萬人,這也是沿襲四百年的九品中正制最後消亡的一年。此後隋以三省六部制,及地方州縣二級制為主流官制,準備逐步改變選官制度。
但是世家豪門們絕不可能輕易交出所擁有的利益和特權,之後數十年裡,為了保持豪門利益,世家門閥與隋皇室進行了尖銳的鬥爭,甚至刀兵相見,隋朝最終滅亡,也有這一層次的原因。
唐武德元年(618年),唐高祖李淵建立唐朝。此後唐之制度完全沿襲於隋,用三省六部制、正從十八品制,規制官員品秩,釐定座次,並配合官服、飾品等,嚴格執行等級制度。
品級制發展到了唐,才真正規範化、制度化,官員們也終於脫離了「官隨祿定」、「秩同中正」的約束,不再以俸祿或者品評來決定地位高低。而是按照官品品級,各安其位,一目了然。這簡化了官員等級,分清了官職高低,是官秩制度的極大進步。
唐時期,正一品的官職有: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還有一個空前絕後的「天策上將」是秦王李世民的專屬官職,十分特殊,不具有代表性);
同時,唐時期的官職品級十分嚴肅,正一品官職正常情況下幾乎是活人拿不到的榮耀(除了李世民這個特殊人;還有長孫無忌因是唐太中宗的外戚、功臣、高宗的元舅,得以授太尉;中唐郭子儀也因為安定國家,勞苦功高而被授太尉;至於晚唐藩鎮那一堆高官,沒有可比性),基本是死後追贈,或者宗室虛銜。
唐朝宰相,尚書令、左右僕射、中書令、門下侍中具有天然資格,稱真宰相(其中尚書令以李世民曾經擔任過,故而在其登基後不再授予臣子),其餘官員要擔任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或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才可以就任。這說明,唐時正三品即可以擔任宰相,而未加號者,品秩高也不得行使宰相之名。
唐朝握有朝政實權的宰相,品級也不過尚書左右僕射的從二品,和中書令、門下侍中的正三品。除非他們加官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才能成為正一品位極人臣之顯官,而這在他們生前,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宋建隆元年(960年),趙匡胤代周建立宋朝,結束晚唐五代混局面,中原得以安定。宋繼續承襲唐朝官制,品級制度不變,但是武職三品開始分上、下階,算是對隋唐制度的微調。
同時,宋官員制度是也有自己的特色,「本官不管本職之事」、「寄祿制度」是宋中期前的最大特點。這種制度有利於皇帝控制人事大權、使得皇權統治穩固、另一方面卻是諸司官員不掌其事,或者執事者不用其名,政令分散,事倍功半。
宋時期,正一品官職有: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太師、太傅、太保(均含檢校官)、少師、少傅、少保、太尉(以上均為加官,不是實官)、左右丞相(南宋所設,實官);
宋朝官職十分繁瑣、複雜,而且「任非其官」,一般高階官員都有「官」、「貼職」、「差遣」三種身份(勳官、散官不計),一般來說,官是定待遇、貼職是清貴頭銜、差遣才是官員真正的職位所在。
官、差遣的分離,使得宋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各級部門疊床架屋、重複繁亂,冗官現象嚴重,導致官員隊伍龐大,而效率低下。同時兩宋官員待遇極為優厚,俸祿之外、祿米、織品、草料乃至於酒醋茶等無一不豐,這使得宋財政壓力極大。
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簡化官員品級制度,凡一至九品官,皆分正從兩階,共計十八品。然後更定官制,取消宋時「差遣」這一複雜授官程序,以本官管理本司事,簡單明了,這是中華官制的又一次進步。
明代正一品官職如下:太師、太傅、太保、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廢)、大都督(洪武十八年廢)、五軍都督府左右都督;另有宗人府宗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洪武初以皇子任宗人府令、正、宗人,親王品級遠超正一品;永樂後,宗人府事務移交禮部,諸令、正、宗人由勳戚以本爵名義上出任,宗人府名存實亡)。
明代正一品官職,勳臣(即開國、靖難諸功臣及其後代、中期後也包含部分外戚)可以相對容易地獲得三公頭銜(太師、太傅、太保),高級武臣(同時基本也是勳臣)以出任五軍都督府左右都督而獲得武職正一品也不是難事;
但是有明一代,文臣們要想以本官位獲得正一品官職,基本上是鳳毛麟角;以實際為文臣首領的內閣諸殿閣大學士舉例來說,明代大學士的職位接近於前朝的宰相,重要性更是過之,但是他們的本官品級不過正五品,起初不過是屬於皇帝的秘書角色而已。雖然之後的歲月裡大學士的地位逐漸上升為皇帝之下文武內外諸臣中最高的幾人,但是本官還是停留在正五品。
為了避免尷尬局面(從一品、正二品高官向正五品大學士匯報工作),自永樂年間其起,皇帝便將諸大學士額外授予加官(當然,中期以後成為慣例,那就是掌握朝政的文臣們自己給這個制度主動維護,按例加官,皇帝也輕易不能改變了)。
永樂年間,大學士加官還是最初的翰林院編修、侍讀、到翰林學士;和詹事府左右庶子、諭德、中允、到春坊大學士。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成祖去世後,仁宗繼位,大力提拔支持自己的文臣,自此諸大學士開始加六部侍郎、尚書銜,官位達到正二品(六部尚書正二品)。
不久後,仁宗再晉自楊士奇少保、少傅,兼兵部尚書(少師、少傅、少保三孤皆從一品)。自楊士奇始,明代大學士開始加官晉為從一品,文臣之中,無可比擬。
景泰三年(1452年),首輔、文淵閣大學士陳循加太子太傅銜,這是明代大學士第一次加太子三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後陳循晉華蓋殿大學士,大學士排名便由此規整下來,按華蓋殿、謹身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等四殿二閣從高到低列序,華蓋殿大學士居首位,即首輔。
整個明代,文臣頂級官職在其生前基本上以三孤兼太子三師出任殿閣大學士為最高點,首輔官職頂點為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嘉靖後,華蓋殿改中極殿)。
至於輔臣們去世後,其中功勞高、品行好、口碑優的,經過朝廷評議,可以被追贈為三公(太師、太傅、太保),逝世後享受正一品待遇,這也是對他們的褒獎。
此外還有幾個文官特例:正統時王驥以平定麓川軍功封靖遠伯、成化時王越以威寧海大捷封威寧伯、正德時王守仁(即王陽明)以平定寧王叛亂封新建伯;這三位文臣均以軍功獲封爵,超越正一品官職,達到超品待遇(但實際情況是他們後世子孫也從文官轉為勳戚,出仕之路中斷,此後只能當富貴閒人了)。另外天順時徐有貞以奪門之變時「立功」,受封武功伯,不過半年後就被削爵除官流放,成為平民,不再敘述。
真正在生前即獲得正一品官職的明代文臣,只有萬曆時的張居正一人。萬曆九年(1581年),張居正加授太傅,正式以文臣身份在活著的時候成為正一品文官。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危,神宗以張居正「輔政元勳」之功,加授其太師,使得張居正身兼三公三孤(張居正此前已經是少師兼太子太師),到達大明建立以來文臣的頂峰。(明初李善長也是丞相、太師,但是他封爵韓國公,不應算作正統的文臣。而且他也不是經科舉入仕為官,所以相比張居正來說,文臣的身份稍顯不符。)
清承明制,官員等級制度基本不改,照搬執行。但對於高品官職(大學士、諸部尚書等)正一品對應官職,順治初設立滿漢分職所置,滿員正一品,漢員正二品。後在康熙時均定為正二品。
雍正八年(1730年),清更定製度,大學士滿漢均定為正一品,以後永為定製。
清代正一品官職確定為:太師、太傅、太保、諸殿閣大學士(文臣朝官);大學士銜外任總督(文臣外官);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武臣朝官);伊犁將軍、綏遠將軍(武臣外官)。
需要說明的是:清代官員制度,品級不再是衡量地位的唯一標準,明朝官員中地位超然的大學士,在清康熙以後,不再承擔實際朝政功能,只是清貴悠閒、尊崇地位所用。
清代權力中樞,前期在議政王大臣會議,康熙時逐漸轉移到皇帝的私人秘書處南書房;雍正時,世宗設立軍機處,自此朝廷權力中樞掌握於軍機處(或者說直接掌握在皇帝手中)。正一品的大學士們,再也不能介入朝政、處理政務,而是作為虛銜,處理一些考試、教化、修書等文化教育方面的事務,地位崇高、實際無所事事,不再重要(或者是寵臣、重臣以功額外獲得大學士銜,那其實是屬於加官,榮譽名頭而已)。
而清代,也是歷代王朝中,少有的外任地方官員可以授封正一品官位的朝代(大學士兼總督、伊犁將軍、綏遠將軍),其中還有武職一品,確實是異數。在這也體現了清中央朝廷對於地方掌控能力之強,可以自信地設立高品級外官而不擔心對社稷造成危害。
綜上所述,中華歷代王朝正一品官職(或者相當於正一品官職),基本上涵蓋以下幾個範圍:
一、三公或者相當於三公官職:太師、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等;三公者,帝之師,輔佐天子、匡正不足、教化君王,是自周代起就設立的頂級官職,之後歷代沿襲,為諸臣之首。------「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竟邦,燮理陰陽,官不必備,惟其人。」《尚書·周官》
二、皇帝之下,實際處理朝廷政務的輔臣,即丞相、錄尚書事、尚書令、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大學士等;這也是遵循秦漢以來,輔佐皇帝,總攝百官的諸臣之首為天子以下第二人的準則。
三、軍事最高長官:例如太尉、大將軍、大司馬、大都督等,原因與丞相所述一樣,都是為了推行軍政事務、貫徹軍令。(不過因為武職的特殊性和敏感性,漢以後,最高軍事長官一般為虛置,不再實授,以免權臣以此篡奪社稷。明初大都督實授,也不過二十年即廢除)。
四、皇室宗親及近臣,例如宋時宗室授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明時宗室授宗人府令、正;清代以皇子或宗王為領侍衛內大臣等:這些宗親授予官職,只是虛居其位,地位尊崇,厚加其祿而已,實際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