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鴨面吃到一半卻發現蟑螂 顧客要求餐館賠償1000元
2015年03月02日 09:46:53來源:金華新聞網
浙江在線03月02日訊近日,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稠城市場監管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在醬鴨面中吃到蟑螂而要求高額賠償的消費糾紛。
家住義烏某小區的林先生從事網店生意。2月13日凌晨2時許,他撥打了一家位於義烏南門街餐館的外送電話,叫了一份16元的醬鴨面。林先生在吃了大半碗麵條後,發現剩下的麵湯裡有一隻葵花子般大的蟑螂,頓時讓他噁心不已,他隨即聯繫餐館,餐館值班的陳經理趕到林先生家裡了解情況,經查看麵湯裡確實有一隻蟑螂。
林先生說因為發現了麵湯裡的蟑螂,身體感覺很不舒服,要求餐館賠償1000元作為補償。陳經理表示,餐館近期生意繁忙,衛生方面做得不夠到位,餐館就此事存在過失,由此給林先生造成的不愉快表示歉意。同時,如果林先生感覺身體不適,也願意陪他前往醫院檢查。林先生不願意去醫院檢查,以感覺噁心為由堅持要餐館賠償1000元。陳經理認為雖然麵湯裡有一隻蟑螂,但並未給林先生造成其他損失,不過餐館方面願意賠付200元作為補償。對此林先生表示堅決不同意,雙方協商未果。
2月13日上午9時,雙方按約來到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稠城市場監管所要求調解。工作人員詳細了解了事情經過後表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經詢問,林先生告知事後其身體未有異常。據此,餐館方面應退回林先生面錢16元和支付賠償金160元,總計賠付176元錢。林先生要求1000元的賠償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範圍,屬於過度維權,不予支持。經工作人員與雙方溝通和協調,餐館方面作出讓步,表示願意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定的賠償金額,總計賠付500元。林先生最終表示接受。
標籤:消費者責任編輯: 繆歌妮(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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