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7日,武勝縣嘉陵江畔,該縣2名漁民因禁漁期非法電魚73斤,將16萬尾魚苗投入嘉陵江中彌補過錯。
今年7月1日上午,時隔一年多,因同樣的原因,在同樣的地點,武勝縣5名男子因非法電魚1.8斤,自願向嘉陵江投放102萬尾魚苗修復生態,希望司法機關寬大處理,並以此警醒廣大市民。
「這足以說明,犯罪嫌疑人悔罪認罰,希望大家汲取教訓,保護生態環境和嘉陵江漁業資源。」武勝縣檢察院行政檢察科負責人餘濤向公眾呼籲。
現場:
增殖放流102萬尾魚苗
公開銷毀20多件電捕魚器具
「投放魚苗!」 7月1日上午9時40分,武勝縣水產漁政局碼頭熱鬧非凡,武勝縣嘉陵江漁業資源修復暨公益訴訟增殖放流活動舉行,隨著指令下達,一尾尾魚苗從氧氣袋中歡快地躍入到嘉陵江。
臨近中午,3起電捕魚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放完102萬尾魚苗,目送著一尾尾魚苗離去後,如釋重負。
「此次投放的魚苗以土鯽魚、白鰱為主。」餘濤說,辦案檢察官以我市首例公益訴訟案進行釋法說理,5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認罪認罰,自願購買魚苗增殖放流贖罪,希望彌補過錯,減輕罪責。
餘濤介紹,他們一起湊了10萬元,購買了花鰱、草魚、巖原鯉、白甲、華鯪等魚苗放流,這些品種進入天然江河後不會傷害、威脅天然魚類,能達到魚類資源增殖的目的,「他們還以現身說法的形式,教育了受邀參加此次活動的漁民、釣魚愛好者。」
參加該活動的沿口鎮漁民鄧全福深感震撼,表示今後將嚴格遵守遵守漁業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漁期間保證船不下水。
活動中,武勝縣漁政、司法等部門執法人員將今年繳獲的20多件電捕魚器具進行了公開銷毀,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懾效果。
事件:
3起電魚案非法電魚1.8斤
5名男子追悔莫及並表示不再電魚
今年37歲的謝某某,家住沿口鎮。3月19日晚上8點過,他閒來無事,約上朋友楊某某,趁著夜色駕船到武勝縣舊縣鄉1村4組嘉陵江河段電捕魚。
豈料電魚半小時後,楊某某「盯梢」時,發現漁政部門正趕來執法,兩人急忙溜掉,只捕獲黃辣丁0.6斤。雖僥倖逃跑,兩人回家後都異常不安。
兩天後,兩人在場鎮吃飯時,看到路邊禁止電魚的宣傳警示標語,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他們決定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這只是其中1起電魚案。」餘濤說,今年另外兩起電魚案分別是,3月27日晚,彭某某、陳某駕船在武勝縣大中壩附近嘉陵江河段電捕魚,捕獲各種魚類0.5斤;5月15日上午,何某某駕船在武勝縣金光鄉「林家號」附近嘉陵江河段電捕魚,捕獲鯉魚一條0.6斤、鯽魚一條0.1斤,「3起電魚案涉案人員5名,非法電魚共計1.8斤。」
目前,3起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說法:電魚對天然水域漁業資源造成毀滅性傷害
廣安市人民政府禁漁通告規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漁期,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撈作業、遊釣和水禽放養,並禁止扎巢取卵、挖沙採石,禁止銷售、收購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域捕撈的漁獲物。
餘濤表示,5人的行為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條,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同時破壞了嘉陵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修復生態。
「電捕魚器捕撈網有效電壓覆蓋範圍所到之處,尤其是在禁漁期內,不論是天然水域的魚卵、幼體、親本都會被電死,電魚對天然水域漁業資源造成毀滅性傷害。」餘濤說,據專家分析,通常,捕撈的漁獲物不到全部電魚死亡的魚類資源量的40%。
此外,該行為的間接危害性在於,雖然有些魚類沒有被電死,只被電暈,但是電流會對其性腺造成破壞,從而導致不育,不能進行繁殖活動,對漁業資源也是一種嚴重的破壞,可能導致某些魚類種群因為沒有繁殖能力而逐漸消亡,其損失是無法用經濟指標衡量的。
「電魚、毒魚、炸魚使用絕戶網捕魚是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堅決打擊。」武勝縣檢察院檢察長楊洪雲說,該院檢察官將聯合各行政執法部門常態化開展嘉陵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加大對非法捕魚電魚、非法採集砂石和汙染水源等違法行為查處的監督力度,堅持「誰損害,誰修復」的原則,用法律守護武勝的綠水青山,為打造嘉陵江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貢獻檢察力量。
楊洪雲還呼籲,大家在發現電、毒、炸等破壞漁業資源等違法犯罪活動時,積極向主管部門檢舉揭發,也可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同時還可以撥打12309向檢察機關舉報,攜手保護生態環境和嘉陵江漁業資源。
來源:廣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