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網購的趙小姐搜到一個名叫「名牌代購」的微信號,轉帳數千元買下一款「打折名牌包」,付錢後才發現上當受騙……近日,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在微信購物過程中受騙的消費者為數不少。在「微信廣告」法律定義尚不明確的情況下,職能部門該如何進行監管,消費者又該如何為自己維權?
付款連結常是「釣魚網站」
記者搜索微信上的「公眾帳號」欄,發現「奢侈品代購」「減肥用品折扣店」「外煙專賣」等類似主題的帳號數量很多。這些公眾帳號大多比較活躍,每天通過圖文並茂的方式推銷商品。
受害者趙小姐常常使用微信「查找附近人」功能尋找有趣的帳號,在關注「名牌代購」的微信號後經常收到其推送的折扣信息,客服人員還常常為她推薦特定商品。不久前,她訂購了一個價值4500元的包,通過客服人員發來的支付連結完成手機付款。但數周都沒有等到送貨,賣家起先推說「海外代購速度慢」,後來就索性再也不回覆信息。趙小姐想去工商部門投訴,卻發現自己轉帳的只是個人帳戶,除此之外對賣家公司名稱、註冊信息等一無所知。
記者瀏覽一些購物論壇獲悉,趙小姐的遭遇並不是個案,經常有買家通過微信網購、轉帳後錢被騙走。所謂「賣家」發來購物連結,實際上是付款即時到帳頁面,當買家付款後,對方馬上能收到貨款,然後一跑了之。還有的乾脆發來「釣魚連結」,直接套取買家網絡支付帳號和密碼,盜空銀行卡裡的錢。
發布門檻低,監管成本高
越來越多商家把微信當做營銷新平臺。在靜安寺伊美時尚廣場,數家女裝專賣店店主都擁有自己的二維碼,他們總是建議客戶添加自己的微信號,並定期發布新品信息;還有的店主僅使用個人帳號,在「朋友圈」裡分享產品圖片。
而近來出現的各種網絡公關公司,也是看準了「低門檻」帶來的商機。許多商家把網絡營銷業務外包給這些公關公司,每月只要花費數百元、上千元,就有人代勞宣傳。一家網絡公關公司負責人透露,微信上的廣告沒有設置準入門檻,只要擁有一臺智慧型手機並下載微信軟體,就可以實現群發。
正因為「門檻低」,「誰都可以發布」的微信廣告對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於工商部門來說,微信購物將是下一步的整治重點,但追查廣告發布源頭成為監管難題:微信廣告發送到特定用戶,其他人群無法獲知廣告內容;微信中包含大量私人交流信息,微信廣告又缺乏明顯標誌,在傳輸過程中難以被識別;調查取證也有難度,行政處罰應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管轄,而微信廣告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受眾往往並不限於一個地區。
行政執法不能留下空當期
業內人士認為,相比複雜的網絡廣告監管形勢,《廣告法》已經難以滿足目前監管要求,應將微信廣告納入監管範圍,明確微信廣告的相關概念和標準,清晰界定微信個人行為及微信廣告行為。
「不能讓等待法律明確的過程成為空當期。」上海新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樊認為,微信廣告,到底認定為廣告還是傳播,目前還沒有共識。然而在等待法律明確的過程中,行政執法部門不能一味等待,而是可以按照現有法律精神進行處置,比如參照 《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 等法律規定,理直氣壯地適用法律,維護公民權益。
還有的市民建議設立「微信廣告標識制」。所有微信廣告應標明「廣告」二字,同時註明發送者單位和聯繫方式; 還可以加強與電信運營商的聯繫,設置投訴舉報專用微信通道,用戶一旦發現違法的微信廣告,可以一鍵轉發進行投訴。(記者 欒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