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1-4月嘉興市首次全域營商環境調查結果及嘉興首次互查互比互學活動內容,對照自身營商環境查短板、找差距,並以機構改革為契機,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按照「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減費用」五減原則,合併、簡化、完善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中的規劃許可審批項目,再造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營造更優質的營商環境。
一、減事項壓時限,全面優化規劃許可審批
一是全省率先取消公開出讓類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自8月1日起,海寧市全面取消公開出讓類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即以公開出讓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不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在全省屬於首創。以前企業在取得土地後需要到規劃部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現在國土和規劃合併組建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企業取得了土地,也就意味著獲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取消公開出讓類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對企業來說可以少跑一次腿,少遞交4份材料,加快企業項目儘早開工建設。
二是非公開出讓類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實行即辦制。針對非公開出讓類項目(主要是政府投資的劃撥類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因法律強制規定無法取消,海寧市進一步精簡審批材料,壓縮辦理時限。企業在取得項目批文和用地預審文件以後,就可以直接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需材料從5件壓縮到2件,辦結時限由原承諾3個工作日壓縮至1/8工作日。
三是精簡材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提前2個月辦理。海寧市調整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前人防審批、面積預測繪以及施工圖審查的時序,不再作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前置條件,全面實施僅需憑用地預審或土地出讓合同即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企業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提前了2個月。此外,地下管線等不涉及辦理用地手續的項目,規劃手續從審批制調整為備案制。
二、嘉興率先實現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兩書」合辦
一是深化「一張藍圖」,加強前期服務。在申請人網上申報前,由項目所在地各國土資源所(分局)提前介入,主動獲取建設項目信息,與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規劃科審核擬用地紅線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含現行的各級各類法定規劃)、空間用途管制政策、土地使用標準和供地政策,避免群眾來回修改紅線,並指導申請人收集符合規定的申報資料,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二是優化「一張表單」,精簡申報材料。按照一個階段「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的要求,整合優化申請表,將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整合為一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預審合併辦理申請表》,同時大幅壓縮申報材料,由原來的11件壓縮至6件。
三是實施「一體辦理」,優化內部流程。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各國土資源所(分局)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批權限,同步委託下放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審批事項至各國土資源所(分局)辦理;同時將原國土、規劃部門從事審批業務的人員進行力量整合、集中辦公;11個基層國土資源所人員和4個規劃分局人員有機融合,實現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統一收件、一體審查、合併辦理」。
四是實現「一同發證」,一次合併辦結。建設項目網上申報資料齊全後,各國土資源所(分局)工作人員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管理信息系統受理申報事項,一併核准、一起出件、一同送達,實現一窗受理、集成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信息共享,一次辦結。合併辦理後將原兩個審批事項合計辦理時限由法定的40個工作日縮減至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
下一步,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深入開展建設用地審批和城鄉規劃許可「多審合一」改革,探索推進建設用地供應管理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等各階段事項整合,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真正實現企業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以品質服務助推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