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外面吃飯的小夥伴,
就餐時吃到過「髒東西」嗎?
比如豬毛、頭髮、玻璃碴
……
近日綿陽有小夥伴在吃飯時「偶遇」玻璃碴
是你的話,
就問你鬧心不?
21日,有綿陽市民在微博爆料稱,20日晚,在綿陽高新區後海院子音樂串串店吃飯時,從飲料杯中喝出了玻璃碴兒,商家不僅不賠償,還拒絕提供發票。
消費者:
喝可樂喝出玻璃碴
20日晚,小聶和同學在美團花108元團購了一張後海院子音樂串串店內價值146元的「超值4人餐」。
用餐半小時後,小聶拿起跟前的玻璃杯喝了一大口可樂,「我當時就感覺嘴巴裡有東西,吐出來一看,是一塊長約1釐米的玻璃碴。」小聶此時再看了一眼杯子,發現竟然還有玻璃碴沉在杯底。「除了裝可樂的這隻杯子裡有玻璃碴,另一隻倒茶的白色塑料杯中也有。」
小聶和在場同學嚇得不輕,叫來了服務員。服務員提出給小聶換一套餐具,但小聶不願就此罷休。
十分鐘後,一名餐廳女性負責人出現,她告訴小聶,餐廳不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事了,之前都是換一套餐具了事。小聶認為,餐廳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一點也沒有把這個可怕的情況當一回事。
隨後,一名男性負責人出現,提出帶小聶去醫院檢查。「只不過他有個條件,如果檢查出來我身體沒有問題,檢查費就由我自己承擔。如果體檢出胃裡確有玻璃碴,他再去聯繫提供餐具的那一方承擔責任。」小聶拒絕了對方的提議。
協商:
免單要求被商家拒絕
「我們才吃沒多長時間,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於是提出免單要求,遭到老闆的拒絕。」小聶的同學小楊告訴記者,由於一直協商無果,其中一位同學也急著趕回學校處理事情,他們不想再繼續耗下去,決定離開。
小聶一行人走出店門,突然想起沒有向商家索要發票,便回到店裡要求補開。「對方說美團團購的是不開發票的,因為已經有了很大的折扣。」小楊說,在他們的強烈要求下,餐廳補開了一張消費憑證,並不是正規發票。
回家後,小聶撥打了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
「他們建議我找消費者協會,我便提出了餐廳公開書面道歉、當日消費免單和10倍餐費賠償的要求。」小聶說,之後消協告訴他協商無果,商家拒不接受上述要求。
商家:
消費者所說真假參半
23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高新區火炬北路的後海院子音樂串串店,見到了該店老闆。「昨天,普明工商所來找過我們,我們也配合了檢查,下一步我們可能會起訴那幾個消費者,他們在網上亂寫,誹謗我們。」老闆說,小聶一行人都喝了好幾杯水後,才告訴我們有玻璃碴。「玻璃碴到底從何而來,我們也無從得知。」
老闆表示:店裡的餐具都是密封好的,以前也確實有這樣的情況出現,但都會在第一時間告訴服務員,然後更換餐具。「之所以會出現玻璃碴,是因為在運輸餐具過程中,難免會有磕磕絆絆碰壞杯子的情況出現。」老闆告訴記者,顧客喝到玻璃碴,他們會主動提出帶顧客去醫院檢查,「他們不去,還一直跟我們提免單。」一位女店員說,當時餐廳並沒有說讓他們自己負責,「我們的意思是他們去檢查後,將單據拿給我們,有了憑據,才能夠對他們負責。」
「至於他們說的沒開發票的問題,現在是機打小票,一般美團的訂單,店裡都是不開發票的。」關於顧客提出的公開書面道歉、當日消費免單和10倍餐費賠償這三個要求,餐廳無法接受。
消協:
可通過司法程序維權
高新區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普明工商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在22日下午接到小聶的投訴後,次日一早便前去後海院子音樂串串店內了解情況。「我們查驗了該餐廳的餐具合格證無任何問題後,就從中做著調解工作。」
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提出的公開書面道歉、當日消費免單和10倍餐費賠償這三個要求,餐廳拒不接受,由於消協並無執法權,只能建議消費者走司法程序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