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顯示,河南大張實業有限公司伊川分公司銷售的1批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1mg/g,標準規定為不大於3mg/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處理,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
企業檔案:河南大張實業有限公司伊川分公司成立於2009年08月19日,註冊地位於洛陽市伊川縣城關鎮杜康路與人民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為張新華。經營範圍包括農產品、水果、蔬菜、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等。
該企業存在自身風險5條,即:存在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裁判文書2份、存在聯營合同糾紛裁判文書1份、存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裁判文書1份、有行政處罰信息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