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氣清新劑中確實含有酒精成分
3月5日下午,高速交警宜昌大隊在宜昌收費站開展查處酒駕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一名女駕駛員被測出「酒駕」,但她堅稱滴酒未沾,15分鐘後交警再測一次,酒精含量顯示為零。原來,竟是口氣清新劑惹的禍。
5日下午,當民警對一位鄂E牌照的紅色馬自達女駕駛員採用酒精快測棒檢測時,快測棒紅燈亮起,表示有酒駕嫌疑。民警詢問其是否喝了酒,女司機堅稱自己沒有喝酒。女司機解釋說,剛剛中午飯時吃過大蒜,見到警察查酒駕,為免尷尬就噴了口氣清新劑,是不是這個原因造成的?
民警重新為女司機檢測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54mg/100ml,仍然超標。女子再次提出是否因口氣清新劑的原因導致檢測出酒駕,並向民警出示了隨身攜帶的口氣清新劑,瓶身上標明主要成分中確實有乙醇。
於是民警讓該女士等候15分鐘再次測試,第二次測試的結果顯示為0mg/100ml。這下真相大白,原來的確是含有酒精成分的口氣清新劑惹的禍。
高速交警提示:開車之前,請儘量避免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和口氣清新劑。如果誤食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遇到交警查處酒駕,應及時向民警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