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15:0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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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及線索,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依有關案件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一)被執行人樂有強(又名樂昌強)
案號:(2020)鄂1224執962號
執行依據:(2020)鄂1224民初598號
涉案標的額:人民幣208600元
涉案未執標的額:人民幣208600元
被執行人樂有強(又名樂昌強),男,漢族,1973年3月5日出生,住湖北省通山縣通羊鎮鄭家坪村十一組。公民身份號碼:4212241973305****。
(二)被執行人陳周文
案號:(2019)鄂1224執755號
執行依據:(2018)鄂1224民初1927號
涉案標的:人民幣1881300元及利息
涉案未執標的:人民幣18813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陳周文,男,漢族,1972年4月出生,住通山縣通羊鎮新城社區興洋小區。身份號碼:42122419720414****。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並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額的10%比例予以獎勵。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及其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予以嚴格保密。
原標題:《懸賞通告 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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