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現將《泰安市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泰安市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17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和政資分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統一監管範圍
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所有市屬經營性企業國有資產,具體包括:市直單位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等各類國家出資企業以各種形式出資所形成的權益。
二、基本原則
(一)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除市國資委及市政府授權的部門或機構外,其他市直單位今後不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不再以任何名義投資設立經營性企業和經濟實體。
(二)集中整合、優化配置。按照產業相關、業務協同、優勢互補的原則,將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進行重組整合、改革改制,增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能力。
(三)積極穩妥、有序實施。堅持穩中求進,合理把握工作進度,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
(四)依法操作、公開透明。堅持公開透明,嚴肅工作紀律,嚴防國有資產流失,依法維護各相關方合法權益。
三、集中統一監管方式
(一)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採取不同方式劃轉產權
1.產權劃入市國資委。主要是市直單位管理的一般競爭性企業。涉及市委辦公室、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糧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市房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審計局、市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團市委等12個部門所屬30戶一級企業(不包括目前出資人為國資委的8戶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
2.產權暫不劃轉。(1)實質性視同一級管理企業。涉及市委辦公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駐北京辦事處所屬4戶企業(含市國資委所屬市泰山礦產資源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工商登記出資人暫不變更,出資人權利劃轉市國資委,待條件成熟時,再將產權劃轉市國資委,徹底理順相關企業產權管理關係,壓縮管理層級。
(2)文化類企業。涉及市廣播電視臺、泰安日報社所屬5戶企業。這類企業屬於特殊領域的國有資產,暫時維持現狀,待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後另行研究。
(3)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涉及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漁業局、泰安日報社、泰山索道運營中心6戶企業。待企業完成轉企改制後進行產權劃轉。
3.產權不再劃轉。主要是已啟動改制破產程序、不適宜再劃轉產權的企業。涉及市行辦、市商務局、市科技局等部門所屬7戶企業,產權不再劃轉,由原管理單位負責加快企業改制進程,爭取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制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協調有關市直單位、市屬企業做好國有產權劃轉、工商登記變更、管理關係移交等工作。有關市直單位的國有產權劃轉依據本方案直接辦理,財政部門負責辦理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核銷手續。
(二)對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分類實施集中統一監管
1.市國資委履行全部出資人職責。適用於與市場經濟融合較好,具有一定的經營基礎,資產規模較大,適合在市場規則指導下改革發展的企業。對這類企業,市國資委履行全部出資人職責,負責企業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及《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出資人對重大事項和資產的管理。市國資委黨委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和黨的建設(幹部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
2.市國資委履行基礎管理職責。主要涉及特殊領域的國有文化類企業,市國資委按照統一制度規範、統一工作體系的原則,履行國有產權登記、報表統計等基礎管理職責,全面掌握企業國有資產狀況,動態監控企業國有資產變動。有關市直單位根據市國資委的委託履行其他出資人職責,負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黨的建設,明確專門機構做好企業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承擔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3.市國資委履行監督指導職責。主要涉及泰安高新區管委、泰山管委、泰安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市高鐵新區建設發展中心)、市財政局管理的企業,由市政府分別授權泰安高新區管委、泰山管委、泰安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市高鐵新區建設發展中心)、市財政局履行出資人職責,市國資委履行監督指導職責。
四、相關配套政策
(一)列入集中統一監管範圍的市屬企業在產權劃轉及改革重組中執行國家和省、市改革重組相關政策,工商、稅務、土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及企業所在地政府按管理權限負責具體落實。
(二)對市屬企業長期實質性使用的市級行政事業性資產,劃轉為企業資產,經評估後列入企業國家資本金;因非獨立使用等特殊原因無法隨同劃轉的,設置5年過渡期,由企業按原使用方式及條件繼續使用。產權劃轉的市屬企業,職工勞動合同關係保持不變。
(三)推進市屬企業統一監管過程中所需費用,市財政通過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給予列支,具體數額由市國資委根據實際發生額測算並商市財政局後報市政府確定。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18年8月,召開動員會議,對推進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二)調研核實。2018年9月底前,組織力量對市直單位所屬企業進行深入調研,進一步核實企業有關資產、人員、經營等情況,必要時開展盡職調查。
(三)實施劃轉。2018年10月底前,各市直單位要將所屬企業整體移交市國資委或相關市屬一級企業,辦理企業領導班子和黨組織關係等移交手續。集中統一監管涉及的企業國有產權劃轉手續,依據本方案辦理,劃轉基準日為2018年6月30日。
適時舉行國有產權劃轉交接儀式,明確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責任。
(四)推進改革重組。2018年12月底前,根據市屬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方向,結合對企業核實與盡職調查情況,逐戶提出改革重組意見,分類推進改革重組。對資產規模較大、資產質量較好、具備一定行業拉動能力的市屬企業,以其為主體重組整合其他同類或性質相近的市屬企業,組建國有獨資公司或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具有一定資產和經營能力的企業,按照產業相關、業務協同、優勢互補的原則,國有產權劃入市屬一級企業,由市屬一級企業進行重組整合或按市場化原則進行資本運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單位多,工作難度大,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協力推進,確保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務。市裡成立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具體負責統籌推進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做好劃轉移交,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提高國有經濟整體競爭力,加強對縣級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有關市直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在推進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的同時,市國資委要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促進企業改革發展,不斷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實施統一監管後,有關市直單位要認真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繼續做好政策指導、行業監管等管理服務工作。
(二)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市直單位及所屬企業不得隱瞞經營性國有資產,不得抽逃、隱匿資金,不得擅自劃撥、轉移、出賣資產,不得突擊花錢、私分財物,不得突擊進人、突擊提拔。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原市直單位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市屬企業產權劃轉前,市直單位所持企業國有產權以及所屬企業股權增減變動、改制等有關事項,按現行職責辦理。
(三)確保平穩推進。市屬企業在產權劃轉前,仍由原管理單位履行管理職責。有關市直單位及所屬企業要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改制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規範推進,嚴格執行公開進場交易制度,確保改革期間企業平穩有序運行。要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深做細思想工作,廣泛宣傳政策,認真答疑解惑,深入化解矛盾,做到職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亂、經營業務不斷、安全生產不松。對部分企業存在的與市直單位混崗使用的工作人員,市直單位要根據政策規定妥善安置。市屬企業在產權劃轉前形成的信訪穩定問題,由原管理單位解決。
市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後,按照本方案實施集中統一監管;本方案印發後,市直單位在工作中發現未納入集中統一監管實施範圍的其他企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實施集中統一監管。
附件:1.泰安市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泰安市市屬國有企業分類監管名單
附件1
泰安市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李希信 市長
副組長:展寶衛 常務副市長
成 員:陳建軍 市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李作超 市編辦主任
侯衍奎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董世武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黃正玉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張慶雲 市科技局局長
劉 斌 市財政局局長
蔣永斌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陳錦勇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呂桂平 市規劃局局長
張廣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朱 傑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 騫 市水利漁業局局長
呂懷玉 市商務局局長
劉煥星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辛海明 市審計局局長
喬建博 市環保局局長
劉太榮 市國資委主任
張憲廷 市安監局副局長
張京洲 市工商局局長
張 濤 市房管局局長
張 軍 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
梁立元 市糧食局局長
陳 強 市行辦主任
李誠實 泰安高新區管委副主任
楊榮和 市高鐵新區建設發展中心主任
馬生平 泰山林場場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劉太榮兼辦公室主任。
附件2
泰安市市屬國有企業分類監管名單(共四類 73戶企業)
一、市國資委履行全部出資人職責企業(42戶)
(一)產權已劃入市國資委的企業(8戶)
1.市國資委所屬企業(5戶)
泰安市國泰民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泰安泰山旅遊集團有限公司
泰安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國信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泰安市鹽業公司
2.市糧食局所屬企業(2戶)
泰安市邱家店糧庫有限責任公司
泰安市金谷糧油有限責任公司
3.市老幹部局所屬企業(1戶)
山東泰安天華投資有限公司
(二)產權擬劃入市國資委的一級企業(30戶)
1.市委辦公室所屬企業(2戶)
泰安市御座賓館
泰安市神憩賓館
2.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企業(2戶)
泰安市公共運輸公司
泰安市通利達經貿有限公司
3.市糧食局所屬企業(6戶)
泰安市糧庫
山東泰山國家糧食儲備庫
泰安市東嶽糧庫
泰安市長城糧庫
泰安市軍糧供應站
泰安市糧食製品廠
4.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企業(10戶)
泰安市景觀園林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泰安市水處理設備安裝公司
泰安市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泰安市新世紀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
泰安市家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建設局勞動服務公司
泰安市東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泰安市綠威園林有限公司
泰安天開園林有限公司
全國建設職工泰山療養院
5.市房管局所屬企業(2戶)
泰安市天元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泰安市惠安住房開發有限公司
6.市衛生計生委所屬企業(2戶)
泰安信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市東嶽醫療投資有限公司
7.市環保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環境保護技術開發公司
8.市安監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化工壓力容器檢測站
9.市審計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審計幹部培訓中心
10.市規劃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規劃院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11.市發展改革委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睿泰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12.團市委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泰山青年實業總公司
(三)暫不實施產權劃轉的實質性視同一級企業(4戶)
1.市國資委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泰山礦產資源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城建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含:泰安市泰山城區熱力有限公司
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泰安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3.市委辦公室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東嶽山莊有限公司
4.駐北京辦事處所屬企業(1戶)
北京御座商務酒店有限公司
二、市國資委履行基礎管理職責企業(5戶,暫不實施產權劃轉)
1.市廣播電視臺所屬企業(4戶)
泰安市泰山影劇院
泰安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
泰安廣播電視報社
泰安市廣電文化產業有限公司
2.泰安日報社所屬企業(1戶)
泰安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三、市國資委履行監督指導職責企業(13戶,暫不實施產權劃轉)
1.泰安高新區管委所屬企業(2戶)
泰安市徂汶投資有限公司
泰安泰山控股有限公司
2.泰山管委所屬企業(1戶)
泰安東嶽泰山旅遊集團有限公司
3.泰安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市高鐵新區建設發展中心)所屬企業(6戶)
山東泰安天平湖旅遊投資有限公司
山東焦桐園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山東如山置業有限公司
泰安市大汶河綜合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泰安市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4.市財政局所屬企業(2戶)
泰安市泰山財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泰山財金醫療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5.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通達投資有限公司
6.市規劃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四、其他(13戶)
(一)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6戶,暫不實施產權劃轉)
1.市環保局所屬單位(2戶)
泰安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泰安市環境保護技術開發中心
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單位(1戶)
泰安市城市建築設計院
3.市水利漁業局所屬單位(1戶)
泰安市水產開發服務中心
4.泰安日報社
5.泰安市泰山索道運營中心
(二)已啟動改製程序的停產停業企業(7戶,不再實施產權劃轉)
1.市行辦所屬企業(4戶)
泰安市魯中煤礦設備物資供應中心
山東省泰安市煤炭供銷公司
泰安市化工礦山設計研究所
泰安市機電設備總公司
2.市商務局所屬企業(2戶)
中糧山東糧油進出口公司泰安分公司
泰安外貿磁窯糧油加工廠
3.市科技局所屬企業(1戶)
泰安市科技器材供應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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