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頻道報導,繼青島天價蝦事件發生之後,近期又有遊客反映山東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宰客,山東青島嶗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今日晚間專門就此進行了調查說明。「山東蝦事件」再三發生不禁讓我們反思,為何會如此?
執法力度需加強。7月26日,嶗山區市場監管局、區物價局、區交通局、區食藥局、區商務局等部門針對遊客反映的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相關積極聯繫遊客了解情況並展開了聯合檢查。7月31日山東青島嶗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發布《關於遊客與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糾紛的調查情況說明》。行政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條規定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適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條規定的「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一)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向大眾做出說明:餐飲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按規定明碼標價。該餐廳採用標價籤與價目表方式標價,符合明碼標價規定。行政機關發布的情況說明最終還給了飯店一個清白,這個事件可能暫時可以得到平息,但是事件背後存在的問題依然令我們深思。在我們身邊,有許多不法商家,不顧法律的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不但對消費者的財產權造成損害,更嚴重的是對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產生損害。而這種情況的發生,有一部分原因是有關執法部門對一些商家違反誠信經營的行為打擊力度不夠。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對經營者的經營業務合法性進行嚴格的把關。依據群眾反映的情況在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以及不損害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展開調查,還原事實的真相,對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絕不姑息,積極地幫助消費者討回公道;當然,對於合法經營的行為也絕不任意進行處治。
經營之本需誠信。據媒體統計,近年來青島類似「38元天價大蝦」宰客事件不在少數,這些事件也引發了全民大討論。「38元天價大蝦事件」店主最終也受到了行政處罰,責令停業整頓並且吊銷營業執照,同時罰款9萬元。這起事件之後,也對「好客山東」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一時的小利,卻帶來更大的損失,這確實不是值得倡導的行為。經營者的行為不僅僅是獲取盈利的行為,同時也承擔著服務社會的責任,誠信經營更是經營者應當承擔的義務,是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
維權意識需增強。消費者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1)盲目相信廣告或者他人的言論。如今,走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的是撲面而來的各種各樣的廣告。我們每天瀏覽的網頁,觀看的電視節目,參加各種活動,甚至在乘坐地鐵時,也在接收著各式各樣的廣告。有的消費者,在沒有經過專業的指導的情況下,購買了產品,結果產品並沒有廣告上說的質量那麼好。另一種情況,如同「山東小龍蝦」事件消費者聽到的計程車司機的介紹來到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進行消費,計程車司機介紹龍蝦價格市每斤70元,而該餐廳龍蝦標價為每斤368元,這其中是否存在宰客行為我們不得而知。(2)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維權意識不強。有的消費者在進行消費的時候,缺乏維權意識,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選擇吃虧。這樣一方面,對消費者的合法權利會造成損害,另一方面,也會助長不法經營者的不法行為和囂張氣焰。
防止「山東蝦事件」再三發生,需要執法機關依法行政,需要經營者依法經營,樹立社會責任感,同時也需要消費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費。和諧社會的構建,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營造。(六指街黨建專員李夢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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