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都免不了存在內部貪腐,百度、美團、拼多多等公司都曾通報過關於打擊內部貪腐和違紀違法行為的廉正通告,自揭家醜的同時也顯示了大公司們對清理內部蛀蟲的決心。
在2019年年初,大疆也發布過一份反腐敗公告,公告稱,2018年大疆因為腐敗預計損失10億元,已有45人因腐敗問題被查處。
10億元,這在反腐敗通告的一眾公司裡,絕對算是排得上前列了。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近日,裁判文書網的一則判決曝光大疆內部腐敗問題的部分內情,也讓大疆「反腐風暴」在一年後又有了新的進展。
裁判文書網此次曝光的案情指向了大疆曾經的兩位採購經理,據悉,一名85後大疆員工呂某,在2015年至2018年7月在大疆任職採購經理,其與另一位原採購經理伊某利用職務之便,向某供應商索要好處費,後者同意並按照大疆貨款額的5%進行返還。
經查,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間,該供應商分28筆轉款,供應商總經理帳號轉款1筆,共向至伊某帳號轉帳3626788元。伊某分給呂某大約140萬元。供應商總經理在證人證言中稱,按照伊某的說法,這5%的好處費,不但要分給呂某,還要給品質管理人員、研發人員,以及下單的工作人員等。
這基本就是一個供應鏈的腐敗了。
結合大疆2019年的公告,僅僅在2018年,由於供應鏈的腐敗,由此導致大疆的平均採購價格超過合理水平20%以上,其中,高價物料至少高出20%-50%。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呂某在供述中還提到,他在大疆期間月薪為七萬元港幣(約合人民幣6.4萬元),任職約四年,共收入約三百多萬元。
大疆方面表示,截至報案時,涉及呂某和伊某案的採購額共計約7500餘萬。
根據判決書,法院認定,伊某和呂某兩人在共同利益支配下相互配合、分工明確,均犯下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二人是共同犯罪,而非主犯與從犯關係。在一審中,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在二審期間,大疆創新為伊某出具了一份《諒解書》,認為他認罪態度較好,主動賠償公司損失,請求司法機關予以輕判。伊某最終獲刑一年六個月,呂某最終獲刑五年。
只能說有的人慾望與貪慾是沒有盡頭,月薪近7萬,收入並不低,卻還想著吃回扣,最終把自己送近監獄,毀了大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