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眉彭市監處字〔2019〕326號
當事人: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4226674057270
住所(住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錦繡大道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陳曉明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350182XXXXXXXXXXXX
聯繫電話:1896XXXXXXX
聯繫人住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錦繡大道
2019年9月29,我局接到眉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監科交辦的《案件交辦通知書》(眉市監網監交字【2019】002號)和《電子數據確認函》(編號:DZGZ20190929091901000004)、(編號:DZGZ20191003164027000009)、(編號:DZGZ20191005193653000007)。在《電子數據確認函》(編號:DZGZ20190929091901000004)、(編號:DZGZ20191003164027000009)、(編號:DZGZ20191005193653000007)中顯示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在彭山在線(ww.pengshan.ccoo.cn)城市網上發布的廣告內容:「10月6日買房抽奔馳開獎;重磅揭曉/10月6日富利新城豪華奔馳尋找車主?;買房贏奔馳 好房好車一步到位;居有屋.行有車.是現代城市中的標配。好房好車一次備齊,幸福自然一步到位。喜迎國慶。值此祖國70周年華誕之際,為感恩回饋所有新老業主,富利新城將於10月6日在項目營銷中心現場舉行豪華奔馳開獎活動,買富利新城就有機會抽取幸運奔馳大獎,將豪車開回家」,涉嫌虛假宣傳。經領導批准於2019年9月29日立案調查。
經查明,2019年9月28日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工作人員把「10月6日買房抽奔馳開獎;重磅揭曉/10月6日富利新城豪華奔馳尋找車主?;買房贏奔馳 好房好車一步到位;居有屋.行有車.是現代城市中的標配。好房好車一次備齊,幸福自然一步到位。喜迎國慶。值此祖國70周年華誕之際,為感恩回饋所有新老業主,富利新城將於10月6日在項目營銷中心現場舉行豪華奔馳開獎活動,買富利新城就有機會抽取幸運奔馳大獎,將豪車開回家」等內容發給眉山市彭山區宏博廣告裝飾有限公司。並委託眉山市彭山區宏博廣告裝飾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28日將該廣告內容發布到彭山在線(ww.pengshan.ccoo.cn)城市網上。由於眉山市彭山區宏博廣告裝飾有限公司想和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長期合作線下廣告,該廣告是免費為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發布到眉山市彭山區宏博廣告裝飾有限公司經營的彭山在線(ww.pengshan.ccoo.cn)城市網上。
另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將內容為「10月6日買房抽奔馳開獎,10月3日至5日晚首屆全城百家宴溫情開席和一個奔馳車圖片,奔馳圖片後一個7、一個五角星」的廣告用語提供,並委託彭山區聯新創廣告裝飾部製作一副高80米,寬5米廣告長幅,並安裝在該房地產公司售樓部大樓左側。該廣告長幅的製作費用是2000元人民幣。
2019年10月6日在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營銷中心針對2019年8月1日前的購房用戶已實施抽獎活動。中獎者是2019年5月9日在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的購房用戶。該中獎者在這次活動中抽中了《梅賽德斯-奔馳牌BJ7154K》(號牌號碼:川ZRP223)半年使用權(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
綜上所述: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發布的廣告中《梅賽德斯-奔馳牌BJ7154K》(號牌號碼:川ZRP223)未明示抽獎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的權屬問題,發布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一、《案件交辦通知書》(眉市監網監交字【2019】002號)《電子數據確認函》(編號:DZGZ20190929091901000004)、(編號:DZGZ20191003164027000009)、(編號:DZGZ20191005193653000007)。
二、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委託書》一份、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情況說明》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複印件一份、《廣告策劃合同》一份、廣告費發票複印件一份、詢問筆錄一份;
三、眉山市彭山區宏博廣告裝飾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委託書》一份、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城市中國授權書》複印件一份、《詢問筆錄》一份;
四、彭山區聯新創廣告裝飾部《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委託書》一份、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詢問筆錄一份;
五、中獎者《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複印件一份、《移交使用協議》複印件一份、《中獎情況說明》一份、參與抽獎者《情況說明》兩份。
2019年12月23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眉彭市監告字 〔2019〕326號《行政處罰告知書》。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要求。
四川盛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分公司發布的廣告中《梅賽德斯-奔馳牌BJ7154K》(號牌號碼:川ZRP223)未明示抽獎的權屬問題,發布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 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的規定。
鑑於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2019年10月6日該廣告抽奔馳中獎活動已實施,並於當日晚撤銷該違法廣告。根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規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 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結合當事人違法情節和危害後果的輕重,行政處罰分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和從重處罰......一般處罰是指介於從輕與從重處罰之間的處罰的規定,建議給予當事人一般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的規定。考慮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2019年10月6日該廣告抽奔馳中獎活動已實施,並於當日晚撤銷該違法廣告,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廣告製作費四倍罰款8000元(捌仟元整)
在作出本處罰決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的權利。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限當事人 「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農行彭山縣支行(收款人:眉山市彭山區財政局財政性資金專戶,帳號:224152010400107070000000002)繳納罰款,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照該法第五十一條一款(一)項「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眉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向彭山區人民政府申請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將副本抄送我局。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的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