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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840 證券簡稱:
華統股份公告編號:2019-053
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在海寧市設立控股子公司暨租賃屠宰場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況
2019年6月20日,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與
海寧市宴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宴寧食品」)、海寧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
下簡稱「海寧食品」)籤署了《投資合作協議》,決定公司與宴寧食品擬共同設立
海寧市華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寧華統」)(公司名稱以工商登記機關核
準為準)。海寧華統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0萬元,由公司控股,其中公司擬以自
有資金出資300萬元,持有海寧華統60%的股權;宴寧食品擬以現金出資200
萬元,持有海寧華統40%的股權。海寧華統設立後將對海寧食品無償提供使用的
兩處現有定點屠宰場(具體位於許村鎮橋庵弄16號和袁花鎮鎮東村)進行改造
並從事生豬屠宰業務。同時宴寧食品負責對海寧市許村鎮新屠宰場的土建投資,
海寧華統負責對新屠宰場設備、設施等投資。新屠宰場建成投產後,由海寧華統
負責經營管理,並向宴寧食品支付200萬元/年的房屋及場地租金。租賃期限自
起租之日起(即新屠宰場投產之日起)至海寧華統經營期滿之日止。
2、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公司在海寧市設立控股子公司暨租賃屠宰場地的議案》。
3、本次公司設立海寧華統及租賃屠宰場地等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
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
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一)海寧市宴寧食品有限公司
1、名稱:海寧市宴寧食品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481MA28AHHE1H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4、住所: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許村鎮橋庵弄16號-1
5、法定代表人:王平松
6、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7、成立日期:2016年7月18日
8、營業期限:201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9、經營範圍:初級食用
農產品批發;豬、牛、羊收購;生豬屠宰。
(二)海寧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1、名稱:海寧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4811467001659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海寧市硤石街道康樂路175-1號
5、法定代表人:林文宏
6、註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
7、成立日期:2001年3月22日
8、營業期限:2001年3月22日至2051年3月21日
9、經營範圍:糧油及製品、五金交電、汽車配件批發;普通貨運;自有房
屋租賃;物業管理、倉儲服務;以下限分支機構經營:生豬收購、生豬屠宰、鮮
豬肉批發、零售。
(三)股權關係
海寧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是海寧市宴寧食品有限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具體
股權關係如下:
周峰等11位
持股5%以下
自然人股東
海寧市實業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
集團有限公司
海寧市實業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
張萍萍
周志明
葉成明
林文宏
25.5%
5.50%
10.00%
41.00%
5.50%
12.50%
海寧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陳永國
王平松
51.00%
馬阿林
黃金橋
海寧市信安投資有限公司
6.00%
10.00%
15.00%
18.00%
100%
海寧市宴寧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各交易對方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海寧市華統食品有限公司(具體名稱以工商註冊為準)
2、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海寧市許村鎮
5、經營範圍:生豬採購;生鮮豬肉採購、銷售;畜禽屠宰加工、銷售。
6、營業期限:20年
7、資金來源: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出資300萬元,持有海寧華統60%的股權;
宴寧食品擬以現金方式出資200萬元,持有海寧華統40%的股權。
以上各信息,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為準。
四、本次投資合作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寧市宴寧食品有限公司
丙方:海寧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一)目標公司
甲乙雙方擬共同投資設立海寧市華統食品有限公司(具體名稱以工商部門核
定為準)(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註冊地為浙江省海寧市許村鎮,經營期限20
年,經營範圍生豬採購;生鮮豬肉採購、銷售;畜禽屠宰加工、銷售;羊屠宰加
工、銷售。
(二)投資金額及比例
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0萬元,由甲、乙雙方以現金出資。其中甲方
認繳出資人民幣300萬元,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60%,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200
萬元,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40%。自目標公司設立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部實繳出
資到位。
(三)管理安排
目標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乙方委派。不設監事會,設一名
監事,由乙方委派。出納也由乙方委派。目標公司採購、銷售、品控、財務總監、
總經理均由甲方委派,其中總經理擔任目標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合作各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安排人員儘快對現有屠宰場地進行改造,以便提高產能、提高
產品質量,由此產生的改造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甲方負責新屠宰場生產工藝設
計。
2、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對現有屠宰場地進行改造,負責新屠宰場的土建投資,
負責協調地方政府關係及地方經營環境。
3、丙方負責提供位於許村鎮橋庵弄16號和袁花鎮鎮東村的現有定點屠宰場
經營場地、設施設備和屠宰資質,積極配合甲方對現有屠宰場地進行改造,負責
協調地方政府關係及地方經營環境。
(五)關於目標公司成立後與各方合作約定
1、自目標公司成立之日起,乙方經營的業務由目標公司承接經營,丙方下
屬許村分公司和袁花分公司現有屠宰場都不是目標公司合作資產,系目標公司臨
時無償借用丙方資產,遇拆遷所有補償全部屬丙方。丙方將其下屬許村分公司和
袁花分公司現有屠宰場地無償提供給目標公司經營使用,目標公司負責對許村分
公司和袁花分公司(袁花分公司如因政府原因不同意恢復生產除外)現有屠宰場
地的改造及改造費用。
2、新屠宰場的汙水設施、生產設備等設備設施由目標公司投資建設,該投
資所需的資金由甲方借給目標公司,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年化利率6%計算,目
標公司經營產生利潤後分期向甲方歸還。
3、新屠宰場建成投產後,由目標公司負責經營管理,定點屠宰證辦理至目
標公司名下,所有政策性補助由目標公司享有。丙方下屬許村分公司和袁花分公
司屠宰場關停。
4、租賃費:自新屠宰場建成投產之日起,由目標公司向乙方支付200萬元/
年的房屋及場地租金,自起租日開始每半年支付一次。乙方收到租金後應在5日
內向目標公司開具發票,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限為自起租之日至目
標公司經營期滿之日。
5、租賃合同關係終止後,目標公司對租賃期間投資改造的資產可拆除利用
的部分由目標公司所有,其它不能拆除部分由目標公司處理,目標公司應將新屠
宰場地恢復原狀,將定點屠宰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6、如果新屠宰場被拆遷,則被拆遷之日起租賃合同關係即終止,但乙方應
提前三個月通知目標公司,租金已付但未期滿部分租金乙方應按實際未滿天數計
算後,在5日內以現金方式還給目標公司。拆遷補償款中的關於生產設備、汙水
設施、裝飾裝修等由目標公司投資的及停業補償部分應歸目標公司所有,其餘部
分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1、 協議各方未按本協議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的,違約方應按其應出資額的
日萬分之六向目標公司支付滯納金,直到出資義務履行完畢為止。
2、由於甲、乙、丙任何一方違約(不可抗力的除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
時,除應按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30%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協
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3、甲、乙、丙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不可抗力的除外),任何一方未能按
本協議約定向目標公司履行相關義務時,應向目標公司賠償損失。
4、由於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關係終止的,則違約方應向守約
方按剩餘租期總金額的30%向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
還應進行賠償。
5、因本協議糾紛引起的訴訟,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保全費、
律師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七)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丙方籤字蓋章,並經甲方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為擴大公司畜禽屠宰經營規模,推動公司戰略性發展。公司本次擬在海寧市
設立控股子公司及租賃屠宰場地等事宜,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不會
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但會增加公司的財務合併範圍。通
過本次投資交易事項有利於加快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拓寬公司業務區域範圍,符
合公司長遠規劃及發展戰略。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風險
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可能存在經營和管理經驗不足等風險,公司將密
切關注控股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加強風險控制的管理,及時控制風險;公司將引
進具備專業知識以及豐富從業經驗的高端人才,進一步建立、健全治理結構,完
善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積極防範,控制風險,促進健康、穩定發展。
六、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與宴寧食品、海寧食品籤訂的《投資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6月21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