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遊新聞4月19日消息,4月18日開始,一紙「民事訴狀」攪動了法律界——這份訴狀上的「原告代理人」是一名風水師,「被告」也是一名風水師。
4月19日,「原告代理人」趙務求回復上遊新聞稱,「被告」故意看錯風水致「原告」趙某某家破人亡,要賠償精神損失費8萬餘元。
「被告」彭春祥之子則稱,「原告代理人」這樣做是為了敗壞父親的名聲,進而達到搶「生意」的目的。
知名律師殷清利認為,風水事宜與現行法律所調整的法律關係格格不入,法院不會予以立案。
奇特的「訴狀」
這份訴狀在傳播中被人刻意標註成了「湖南風水第一案」。
這份奇特的訴狀大體意思是:2014年,「原告」趙某家要建新屋,請「五代單加五十年豐富經驗」風水師彭春祥看風水。隨後,趙某信了彭春祥所說,當即酒飯紅包酬謝,並花費15萬元修建新宅入住。
「代理人」趙務求和另一人路過時實地查看後認為,「斷言此處是損丁傷財兇煞之地,不久將要死人出事」。此後,趙某之叔將趙務求的意見說給「被告」彭春祥,彭說,「趙不是地師,不是神仙,別信他」。
趙某家接二連三出事:2017年5月,趙某55歲的母親病故;2018年7月,趙某的父親病故。訴狀上強調,趙某父母下葬時,彭春祥所挑之地也違背了風水禁忌。
此後,趙某又遭遇車禍,幾乎喪命。
趙某為了查清「真相」,「特請多名有經驗的風水師,進行墳山屋後勘察,方知『被告』幫『原告』選擇的陰陽宅均屬大兇之局」。
「原告」和其「代理人」認為,彭春祥自吹是風水名師,五次幫忙看風水,收受禮金紅包近2000元,本應為人造福,卻害別人家破人亡,震驚邵東。
基於此,「原告」請求法院「親臨現場勘察」,並判令「被告」彭春祥賠付「因故意錯看風水造成『原告』二死二傷(編者註:原訴狀如此)的精神損失費8.1萬元」。
多部門不受理
4月19日,「原告」趙某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家裡遭遇變故後,他已遠赴外地打工,此事全權委託趙務求進行處理。
趙務求稱,他是趙某的房親。「沒有血緣關係,一個家族的旁親。」
趙務求接受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闡述了他的「風水理論」,試圖說明彭春祥的「風水理論」是錯誤的。記者認為這是封建迷信,趙務求仍振振有詞。
講完風水理論後,趙務求說,趙某家遭遇變故後,他和趙某去找彭春祥討說法,但無果。於是他於去年底起草了這份「訴狀」,並在本月初列印了出來。列印出來後,他拿著訴狀去了邵東縣的多個部門,被工作人員告知,這是封建迷信,不會予以立案。
「不立案後,我又去了宗教局,接著又去了統戰部門。現在上級領導要求村裡處理。」趙務求說。
「原告」趙某所在村的支書劉先生對上遊新聞記者直言,趙務求做法不對,「趙某先是信彭春祥,沒要趙務求看風水。趙某家出事後,趙務求借題發揮。這都是封建迷信,無稽之談。」
至於訴狀為何會在網上流傳,趙務求表示不知情,「我只是把訴狀給領導看了。」
都是「生意」
彭春祥年事已高,其子代其接受了上遊新聞記者的採訪。
彭春祥之子說,從父親這一代往上算五代都是風水師,「我爸在附近出了名的,你來打聽打聽就知道。姓趙的那個風水師和其他人,早些年找我爸,要求各自在各自的地方經營,我爸沒有理會,所以他就惡意中傷。之前,還有人在我家附近貼大字報說這個事,就是為了搶生意。」
彭春祥之子表示,他們並沒有收到訴狀,「風水這事往好的說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現實點說是封建迷信,法院怎麼會受理呢?他起訴我爸,我還要起訴他誹謗呢。」
律師殷清利認為,風水事宜與現行法律所調整法律關係格格不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0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自訴不予登記立案:(一)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之規定,法院不會予以登記立案。此外,「原告」起訴認為風水先生致其家破人亡,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繫證據,其主張的精神撫慰金也不會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