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

2020-12-18 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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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將該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目前法例已生效,香港警方將針對日後各種公眾活動執法。國安法利劍高懸,幾天以來,「港獨」分子作鳥獸散,「港獨」組織也相繼宣布轉移海外。

今天(7月1日)正值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張曉明談到港區國安法出臺時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時收到這份「生日禮物」,如果我們把它比喻成生日禮物的話,未來一定會不斷地顯示出它彌足珍貴的價值。

郭衛民: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各位出席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昨天,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今天我們請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先生,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先生,請他們向大家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們關心的問題。

下面先請沈春耀主任作介紹。

沈春耀:

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們,大家上午好!今天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立99周年紀念日,也是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紀念日,藉此機會表示祝賀!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高票通過,一致贊成,充分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充分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心聲和意願。國家主席習近平籤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該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月30日當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還作出了《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將剛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最新得到的消息,昨天晚上23時,香港特區政府已經完成了刊憲和公布實施的程序,這個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全國都已經生效施行。

沈春耀:

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關鍵步驟和重要的立法任務。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將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地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堵塞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對於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沈春耀:

2019年10月31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也就是《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絕不容忍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絕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從當前香港的情況看,必須從國家層面來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建設,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從國家層面推進有多種可用方式,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決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釋法律、將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央人民政府發出指令等多種可用方式。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經過認真研究、論證、評估,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提出採用「決定+立法」的方式推進這件事情。大家已經看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一個重要決定,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為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提供了憲制依據。

沈春耀:

緊接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在6月中旬、下旬先後召開了常委會第19次會議、第20次會議,制定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隨著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通過全國人大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全面地呈現出來。新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共六章,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第三章是罪行和處罰,有四類犯罪;第四章是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第五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第六章是附則。共66條。

從法律規範的性質屬性看,這部法律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組織法三類法律規範內容的綜合性法律,這三類規範都在其中有充分體現。法律的內容已經公布,大概有幾個方面,我簡要概括一下。第一,明確規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第二,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第三,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機構的職責與活動的準則;第四,明確規定了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四類犯罪行為的構成及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第五,明確規定了案件管轄、法律適用、程序等內容。第六,明確規定了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機構的名稱在法律中明確規定為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還包括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況下管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形和程序。

總之,我們相信,有中央堅強有力的領導和舉措,有全國人民包括香港同胞廣泛的支持和擁護,這部法律的公布和施行一定能夠有效地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安全,一定能夠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我就先介紹這些。

郭衛民:

謝謝沈主任,下面請張曉明主任作介紹。

張曉明:

各位記者朋友早上好,今天是香港回歸祖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的喜慶日子,讓我們首先遙祝香港750多萬居民節日快樂!在座的許多記者朋友可能已經注意到,今天新聞發布會的主題有兩個數字的巧合,就是我們等待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已經等了整整23年,終於等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這真的可以說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它既是歷史的偶然,也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必然。藉此機會,我想著重就這部法律的意義和影響談四點看法。

第一,這部法律是「一國兩制」事業的重要裡程碑。

「一國兩制」事業前無古人、事無先例,註定了在推進的過程中會充滿挑戰,需要不斷地解決新問題。香港回歸以來,中央已經就香港基本法實施的相關問題作了5次解釋、4次決定。但是相比之下,這一次全國人大作出有關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這部法律是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為重大的舉措。而這部法律本身就是繼香港基本法之後,中央為香港專門制定的第二部重要法律。它體現了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總要求,把「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進一步法律化,築牢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防控國家安全風險的制度屏障,對「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具有深遠影響。

張曉明:

第二,這部法律是中央完善治港方略的新標誌。

怎麼在「一國兩制」之下,在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而且是社會政治情況比較複雜的香港,把它治理好,這是中央政府一直在不斷探索的重大課題。去年秋天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四中全會,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全局出發,對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作了重大部署。這部法律就是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重大部署的一個重要舉措。它標誌著中央更加注重治港制度的頂層設計,更加注重法治思維,更加注重標本兼治、剛柔相濟,更加注重用好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權利,並且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體系有機結合,從而牢牢地把握香港局勢發展的大方向和主導權。這些都會在日後轉化為治理效能。

第三,這部法律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香港被英國管制長達150多年,真正出現繁榮局面是在上世紀80年代以後,這給人的啟示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香港緊緊地依託內地、連接世界,不斷地鞏固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並且以自己的獨特地位和優勢服務於國家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形成和國家、內地的良性互動,這對香港的繁榮穩定至關重要。如果任由各種反中亂港勢力在香港興風作浪,甚至把香港變成對內地進行滲透、顛覆活動的基地,這對香港來說絕對「是禍不是福」,不僅會毀掉「一國兩制」,也會毀掉香港的繁榮穩定,毀掉香港居民的福祉。這部法律就是要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對他們高懸利劍,對幹預香港事務的外部勢力形成震懾,充分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所享有的各種權利自由,也包括充分保障在香港的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它將發揮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的作用。

張曉明:

第四,這部法律是香港發展重返正軌的轉折點。

一周前,我在香港聽取各界人士對這部法律起草的意見的時候,無論是工商巨賈、專業精英,還是學校校長、的士司機,他們都對去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之後出現的亂象、慘狀痛心疾首,甚至到現在還心有餘悸。他們說香港現在一些人想移民,不是因為別的,是因為害怕「黑暴」,是因為看不到出路。一位立法會議員跟我說,他的好朋友前不久在申辦新加坡移民手續,本來已經辦下來了。但當他聽說國家正在為香港製定這樣一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時候,當著他的面把原來的那些表格撕掉了,很激動地說了一句「香港有救了」。在座談會上,我聽到許許多多的香港朋友都表達了這麼一個觀點,就是香港變亂為治、絕境重生,正其時也。我認為這部法律確實可以扭轉乾坤,產生變局效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一法可安香江,這一部法律就可以安定香港。

正如剛剛春耀主任所說,今天也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9周年的大日子,中國共產黨不僅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而且一直在堅定不移地引領「一國兩制」的航船破浪前行。我記得香港回歸之後已經不止一次出現過「移民潮」、「撤資潮」,但是所有的恐懼和疑慮都被時間和事實所消除,化為烏有。今天這部法律剛剛出臺的時候,我想可能還會有一些人抱有這樣那樣的疑慮或者觀望的心態,這也是正常的。我堅信,時間和事實會證明一切。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時收到這份「生日禮物」,如果我們把它比喻成生日禮物的話,未來一定會不斷地顯示出它彌足珍貴的價值。

我就先講這麼多,謝謝大家。

郭衛民:

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提問時請記者通報所代表的新聞機構。現在開始。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全國人大常委會僅用一個月時間就完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工作,請介紹一下這部法律的立法程序,立法過程中是否聽取和徵求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方面的意見?

沈春耀:

這次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作出《決定》出臺法律,確實很有特點,正如提問所說前後一個多月時間,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決定+立法」的決策部署。有這樣幾個因素非常重要:

第一,有廣泛的立法呼聲。王晨副委員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對有關決定草案作說明時,也表達了這樣一個意思:全國人大決定出臺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積極推進相關立法進程,推動解決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機構、執行機制和執法力量建設,確保有關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效實施。大家可能有印象,在一個多月前,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社會各方面都有呼聲,就是加快制定出臺相關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從事法制工作的有關部門,在這前後收到、接到、聽到各方面的呼聲也非常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批准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也就是慄戰書委員長在大會上作的工作報告,對今年的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明確要求,要加快相關立法進程。所以一段時間以來,全國上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界人士都有這個呼聲和願望,這是第一個重要的因素,有廣泛的社會共識和立法訴求。

沈春耀:

第二,有紮實的工作基礎。採取「決定+立法」的方式分兩步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工作是一個整體和系統工程。第一步,全國人大作決定的過程中,實際上是同步研究起草相關法律,「決定+立法」兩個聯繫非常緊密,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有關文件都能夠顯現出來。大會決定的說明中明確提出了對這項工作的總體要求,包括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總體要求和應當遵循把握好的五項重要原則。還有通過的決定,一共有七條。這些基本點,也就是新的制度安排的基本點,在大會期間已經充分體現。第二步,立法。這是貫徹落實大會有關決定的必然要求和關鍵環節、組成部分,也可以說是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要求,通過法律全面貫徹、充分體現和展開。所以從工作基礎上看,走第一步同時也在考慮第二步。

中央和有關部門組織精兵強將、法律專家,包括對香港法律非常熟悉的專家,這樣一個工作團隊集中力量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法律草案的文本。這也是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的結果。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有這樣一些時點。在草案形成之前,無文本的聽取意見、徵求意見。在草案形成之後,有了法律案文,也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聽取意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程中,也是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聽取意見,包括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同志、主管部門、人大的法制工作機構,包括香港中聯辦,在前方的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在北京、深圳、香港,在我上面提到的多個環節上,無文本、有文本、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程中,都是注重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的意見,行政長官、有關的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建制派代表人士、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部分省級政協委員、法律界人士,還有社會各界,不限於法律界,經濟、教育、工商等各界人士的意見。這是這次法律草案審議形成過程中一個很重要的特點。

沈春耀:

第三,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立法議程,包括人大會議和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進程,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調整工作安排,加快推進相關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關法律案,一般有三審的、兩審的、一審的,情況不同。按照《立法法》第30條規定,兩審後的有關法律案,如果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可以提請表決。所以這次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經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第20次會議,這兩次會議的審議,完成了這項立法。

一般的法律草案在一審之後,通過中國人大網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按照《立法法》第37條規定,由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公開的也是可以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立法有它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委員長會議決定,這部法律沒有採取向社會全文公開法律草案徵詢社會各界意見的方式,而是採取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來聽取、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特別是香港有關方面的意見,還有幾十家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臨近港澳的有關地區設區的市,通過內部徵求意見。此外,還有有關專家和學者的意見。所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環節也是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自身在審議和前後工作過程中方方面面的意見。所以這部法律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識,體現了黨中央的精神,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意志和心願。從制定過程來看也是完全符合我國立法的法定程序。

這部法律之後還有一個工作,剛才也提到了,就是將新制定的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這也是全國人大決定和香港基本法都有規定和要求的。一個很重要的程序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決定把有關法律列入附件三之前,要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這也是一個重要的渠道,聽取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包括政府的意見,當然是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都是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和有關決定都是嚴格按照我國的法定程序進行的。

俄通塔斯社記者:

最近一些國家發布了社評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一種違反「一國兩制」原則的舉措,請問他們這個說法有道理嗎?那些國家還發出威脅,說未來中國一定會受到嚴重製裁,請問你們對此有何評論?

張曉明:

首先要指出的是,香港國安法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可以說它是把堅守「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完美結合的一部法律。它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一國兩制」,它的立法內容也沒有超出「一國兩制」的框架,它的立法效果現在就可以預見,肯定會使「一國兩制」實踐行得更穩、走得更遠。香港現在已經出現了一些偏離「一國兩制」正確軌道的現象,有些甚至挑戰了「一國兩制」的底線。這部法律一定程度上來說就是要糾偏,說得形象一點,就是要往「一國」的方向拉近一些。這麼做最終還是為了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而不是要改變「一國兩制」。

我注意到,這兩天有的國家的政治人物公開說我們現在要在香港搞「一國一制」,如果我們要搞「一國一制」的話,這個事情就簡單了,我們完全可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國家安全法等這些全國性法律直接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何必費這麼大周章為香港度身訂做制定一部國安法呢?這裡涉及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是不是全面準確。大家知道,中央一直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就是因為無論是香港還是國際上都有一些人把「一國兩制」的「經」給念歪了。每當中央依法行使某些權力的時候,西方都會有人出來指責說你們破壞了「一國兩制」,侵蝕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好像香港的事情中央什麼都不能管,反而他倒可以隨意指手畫腳。中央怎麼能夠對各種反中亂港勢力在香港肆無忌憚地從事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坐視不理呢?世界上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對危害自身安全的犯罪屢屢發生置之不理的嗎?!「一國兩制」是我們的國策,沒有任何人比我們更加珍惜「一國兩制」,也沒有任何其他人比我們更加了解「一國兩制」的真諦,也沒有誰比我們對「一國兩制」更有定義權和解釋權。

至於你剛才說到有的國家現在聲稱要對中方一些官員採取嚴厲制裁的措施,我覺得這是強盜邏輯,我們現在做的是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這個關你什麼事情,這完全是我們的內政。我又沒有招你惹你,你憑什麼對我動粗?!香港人喜歡說兩句口頭語「有冇(沒有)搞錯?」「關你咩(什麼)事!」當然我們也不是嚇大的。中國人看別人臉色,仰人鼻息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香港星島日報記者:

香港社會比較關注有關犯罪案件的執法權和管轄權問題,請問駐港國安公署是否屬於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中央各部門在香港設立的機構?依照香港國安法第60條規定,其執行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轄,對此如何理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在香港如何執法,是否會將犯罪嫌疑人送到內地審判?是根據香港國安法還是內地法律審判?謝謝。

張曉明:

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這是一個大道理,是我們考慮所有具體問題時候的一個基本出發點。香港國安法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這個機構的名稱在國安法裡作了規定,就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我們簡稱「駐港國安公署」。這個機構是依據上個月全國人大的決定和剛剛通過的香港國安法設立的,而且從名稱上就聽得出來,它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所以它不同於你剛才所提到的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派駐香港的機構」,這兩者不是一回事。

香港國安法第60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及其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這句話的含義很清楚,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對駐港國安公署及其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能管,這是保障國安公署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因為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的權力已經超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權的範疇,而且它執行職務的行為,查辦的許多案件都涉及國家秘密,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地的機構不能管轄,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這個規定也參照了香港駐軍法的有關規定和國際上的一些做法。大家知道,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中央派駐香港特區的機構原來有三家,香港中聯辦、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駐軍。駐軍法已經有這方面的規定,當然隨著駐港國安公署的成立,中央駐港機構有了第四家。從美國的情況看,美國有聯邦和州兩套司法體系,有的事情,州也是管不著的。當然這個話的意思不是說將來駐港國安公署就是「無王管」了,國安法本身對駐港國安公署履行職責的程序、監督機制都有一套比較嚴格的規定。

關於駐港國安公署如何執法的問題,你剛才提的問題比較多,一下提了四五個問題,你剛才講的執法問題,國安法第55條規定很清楚,國安公署只在三種特定情形下行使執法權。駐港國安公署的執法權主要體現在它要對有關案件進行立案偵查,採取必要的偵查措施,也包括報請指定的人民檢察院批准之後逮捕有關的犯罪嫌疑人。至於後續的一些環節,包括香港話叫「檢控」,我們叫「起訴」,也包括審判,國安法都規定得很清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的檢察院來負責檢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來負責審判。國安法之所以這麼規定,就是考慮到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內地不同。中央有關機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機構是兩個不同的執法、司法主體,他們應該也只能是執行它自己的法律。如果要求香港的警察、律政司檢控人員或者法官來執行內地的法律,或者要求內地公檢法有關部門執行香港法律,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不了解,另外也容易造成管轄和法律適用上的衝突和混亂。所以按照現在國安法的這套設計和規定,將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兩支執法、司法隊伍,各自形成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和刑罰執行各個環節在內的一個完整的或者說完整「一條龍」、「全流程」的管轄。各管各的,這樣既做到分工比較明確,管轄劃分比較清晰,同時又能夠相互互補,協作和支持,形成支持、協作、互補的關係,兩個方面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體系。我就回答到這裡。

光明日報記者:

我們知道,這部法律的名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內容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請問如何理解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含義?謝謝。

沈春耀: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這個關鍵詞,也是這個法律的名稱,我稍微回顧一下,去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後來聚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因為我們國家還有特別行政區。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通過的決定,也是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明確提出從國家層面來推進這件事情。剛出臺的這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如記者提問所講,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身。因此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這個關鍵詞,我理解至少包括三層含義:

第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本身要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這在全國人大的決定中,在剛通過的法律中都是非常明確的,這是一個憲制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都要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來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本身很重要,也是負主要責任。

第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剛才張曉明主任也明確講到了,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法律中明確「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這個機構。中央原有的幾個機構和維護國家安全也有一定關係。因此第二層含義是一個地域性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但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本身。

第三,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中央人民政府負有根本責任。什麼是根本責任?是最高責任,最終責任,全面的責任。這一層面也超出了上述兩個層面的含義,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本身,也不是在那裡。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也就是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因此,對這個法律的名稱,包括這樣一個概念術語應該作廣義的理解。法律的六章,各自章節中都有明確規定。第二章專門規定了特別行政區的責任和機構,第五章集中規定了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相關的內容,但整體上都是體現一個廣義的含義。

路透社記者:

請問對勾結外國勢力的具體定義是什麼?特別是什麼行為屬於引發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憎恨的行為?勾結外國勢力的適用範圍有多廣?

張曉明:

首先要說明的是,香港國安法第29條規定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裡所講的「勾結」,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對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對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香港社會有一些人對「勾結」這個詞不是太熟悉,在我們國家的刑法裡有這樣的概念,在其他國家的刑法裡也有類似規定。「勾結」這個詞彙,字面意思就是相互串通幹壞事,是個貶義詞。在刑法裡面「勾結」就不是一般的幹壞事了,是指幹犯罪的勾當。國安法第29條對勾結行為的主要表現方式有明確規定,對於哪些勾結行為可能構成犯罪也有明確限定。我手上有法律文本,這個地方規定的很清楚,29條規定的很清楚,主要是兩類方式,一類是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這幾種勾結,也是通常我們所講的間諜罪的表現方式。再一類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方式的支援。「勾結」的表現形式,總之是有涉外因素和具體行為。當然要構成這裡所講的勾結外國和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有其他一些犯罪構成的要件,包括主觀上要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故意,包括通過勾結這種方式實施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國安法第29條後面列了五種行為,所以要和這五種行為掛鈎才可能構成這一類的犯罪。

你剛才還問到「引發憎恨」到底指的什麼。我首先要講,「憎恨」這個詞或者「引發憎恨構成犯罪」這個概念是我們照抄的香港法律。香港現行法律當中有一個《刑事罪行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第10條規定了引發居民之間的憎恨和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可能構成犯罪的規定。這恰恰體現了這部法律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到香港現行法律的規定,充分考慮到香港普通法的一些概念和習慣,儘量予以吸收。當然,一般的「憎恨」不可能構成犯罪。這裡的「憎恨」明確規定了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才可能構成犯罪。舉個例子,如果通過造謠的方式引起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類似於去年修例風波中我印象比較深的,突然有人造謠說香港太子站發生打死人事件,把社會不滿情緒集中指向香港警方,子虛烏有的事情。當然造謠也可能是針對中央政府來的,惡意的,而且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就可能構成犯罪。至於說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要舉個例子的話,去年修例風波當中也有人到國外去乞求外國政府制定法律對中國政府進行制裁,這也是故意而為。如果造成後果的話,那也是可以論罪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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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新聞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20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發布會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郭衛民主持。
  • 如何理解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含義?沈春耀回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1日表示,第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本身要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第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第三,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中央人民政府負有根本責任。7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全文內容
    第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第十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情況提交年度報告。  如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行政長官應當就維護國家安全特定事項及時提交報告。
  • ...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
    2020-07-02 12:10:46來源:FX168 【國務院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國務院2020年7月2日決定:任命陳國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
  • 沈春耀:「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這個關鍵詞至少包括三層含義
    人民網北京7月1日電 (朱紫陽)今天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身。
  • 內地權威專家解讀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
    原標題:形成強大震懾力量 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內地權威專家解讀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劉歡、石龍洪)18日至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
  • 國際人士積極支持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審議。接受北京《人民日報》採訪的國際人士紛紛表示,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助於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也必將進一步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
    新華社香港7月8日電(記者周文其)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8日在香港舉行,宣告駐香港國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並運行。新華社記者 李鋼 攝  林鄭月娥在致辭中表示,揭牌儀式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大家一起見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另一個裡程碑。駐港國安公署將成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的重要夥伴。
  • 國家安全每日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
    國家安全每日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這部法律共6章、66條,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它通過特區和國家兩個層面的制度安排,建立起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成立
    中新社香港7月8日電 (記者 劉辰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8日在香港舉行。林鄭月娥在致辭中表示,當日的揭牌儀式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大家一起見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另一個裡程碑。她表示,香港特區國安委將儘快與駐港國安公署建立協調機制,特區政府有關機構也將在工作層面與駐港國安公署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
  • 國際人士積極評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公布實施
    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國際人士積極評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公布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公布實施,邁出了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關鍵一步
  • ...中方通過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寮國外交部發表聲明支持中方通過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2020-07-02 18:2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7月6日刊憲公布,將於7月7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並授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採取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的措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 駐港國安公署及其人員執行職務行為將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
    新聞發布會主席臺(焦非 攝)  7月1日,國新辦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新聞發布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香港國安法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就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簡稱「駐港國安公署」。它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它不同於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派駐香港的機構。
  • ...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香港現行法律中一些源於回歸之前、本來可以用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長期處於「休眠」狀態。除了法律制度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和執法權力等方面存在明顯缺失,有關執法工作需要加強;香港社會需要大力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普遍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
  • 時政熱點:海外華僑華人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時政熱點:海外華僑華人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由北京人事考試網提供:更多關於國考時政,省考時政,京考時政,時政熱點的內容請關注北京人事考試網!或關注北京華圖微信公眾號(bjhuatu),北京華圖諮詢電話:400-010-1568。
  • ...常委會法工委: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
    國際在線報導: 7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新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共六章,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第三章是罪行和處罰,有四類犯罪;第四章是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第五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第六章是附則。共66條。
  •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中國張掖網 >> 新聞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 黑龍江省代表團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原標題:黑龍江省代表團小組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繼續審議民法典草案 張軍張慶偉王文濤徐紹史陳錫文王憲魁參加審議並發言25日上午,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黑龍江代表團舉行小組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 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 一覽國新辦發布會要點 →
    昨天(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今天(7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釋放了何種信號?發生了哪些變化?一起來看以下重要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