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興化警方在上級公安機關的精心指導下,破獲一起特大銷售假煙案件,現場扣押菸草146箱,共計7297條整,涉案金額100餘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
來,小編帶你去查獲現場瞅瞅!
這些煙都是假煙!
10月25日,興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菸草專賣局移交線索:查獲一輛裝有七千多條假煙的貨車,涉案金額100餘萬元。當天下午,在貨車司機黃某某的配合下,興化市公安局會同興化市菸草專賣局在安豐鎮某酒店東側路邊,發現準備購買該批捲菸嫌疑人張某美、張某建,後組織警力對二人實施抓捕。
泰州市公安局對該案高度重視,泰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治安支隊支隊長薛榮美帶隊前往督導,並會同市菸草專賣局對案件辦理進行指導。
經過調查取證、深挖細查,張某美、張某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12月3日,興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二人作出逮捕決定。
該案的成功告破,摧毀了一個運輸、銷售假煙、劣煙犯罪的利益鏈條,並查獲了大批偽劣香菸,既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又有效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職責使命
興化公安始終對
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為
保持「零容忍」高壓打擊態勢!
菸草屬於專賣品,國家對菸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銷售假煙、銷售走私菸、無證運輸、無證經營、無證生產均屬於違法行為。運輸、銷售明知是假冒偽劣的假菸草不僅侵害了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還擾亂了市場秩序,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警方提醒
各菸草零售及企業應從正規渠道進貨,切勿為了蠅頭小利,私自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泰州公安將依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民警也提醒廣大市民,要從正規渠道購買有質量保障的香菸。但是,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還是儘量不要吸菸哦~
稿件來源:興化公安局、治安大隊、安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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