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百集團」)發布關於籤署重大租賃合同公告。公告指出,公司與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福建永錦商貿有限公司就承租運營紅星苑三期商場部分物業事項籤署《租賃合同》,租賃面積共計約 53,139.97 平方米。 租賃期限自交付日(2018 年 8 月 1 日前)起至 2033 年 8 月 31 日,物業改造期(即免租期)為實際交付日起 6 個月。
公告還表明了租金標準為基本租金加利潤抽成租金。基本租金,是指乙方按照甲方前期與三個產權方籤署的租賃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約定標準按月向甲方繳納(租金按租賃區域設置不同標準,平均月租金為 163.88 萬元,其中一層敞開店面部分租金每兩年遞增 8%,其餘區域每三年遞增 5%);利潤抽成租金是指乙方按經營租賃場所產生的年度稅前利潤總額的 49%按年支付。
根據公告顯示,此次租賃標的位於福州市臺江區鰲峰路與連江中路(鰲峰大橋)交匯處,房屋性質為商業,產權分屬三家單位,其中:福州臺江國有資產營運有限公司產權 51,798.11 平方米(商場一至五層)、福州江濱建設開發公司產權 1,085.53 平方米(一層鬥門、大堂、負二層停車位、負三層 3-6 軸/F-G 軸區域)、福州臺江鰲峰街道曙光經濟合作社產權 256.33 平方米(一層東南角敞開式店面)。
永輝超市及永錦商貿(以下合稱「永輝方」)向以上產權方承租含上述面積在內的場地用於經營商場及超市,租賃期限尚未到期。本次交易系永輝方將部分承租面積(即本次租賃標的)轉租給公司使用。
贏商網福建站查閱資料發現,公告中所指的紅星苑三期商場正是於2017年5月開業的福州APM廣場。據悉,福州APM廣場即由永輝集團子公司福建永錦商貿有限公司開發運營,該項目也成為了永輝在商業地產領域的試水之作。現在看來,結果並不盡人意。
然而,此次永輝方將商場轉租給東百集團,也是存在一定的變數。公告指出,商場的產權分屬3家單位,截止公告日,永輝方除尚未取得福州江濱建設開發公司的授權外,已取得另外兩家產權方的授權文件,本次租賃合同已就因房屋權屬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事項做違約條款設定,因此,不存在因合同履行不能而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另外,關於東百集團承租場地後,原有的商場商戶是如何安置,公告亦有提及。「雙方前期成立清鋪小組根據規劃的方案完成主力店之外商戶的清退解約或場地的調整籤約工作。甲方負責跟原有商戶的主談判工作,乙方負責商戶的提前終止合同補償工作和調整籤約工作。」
在接手改造提升商業物業方面,東百集團已有不少先例,包括東百元洪購物廣場和東百廣場群升店等項目。接管APM廣場後,東百集團又將會如何改造,贏商網福建站將會持續關注。